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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酒店员工奖惩制度(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酒店员工奖惩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1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第四条奖励办法第五条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1、通告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2、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3、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7、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参考资料,少熬夜!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第十条处罚办法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1、警告;2、记过;3、降级;4、辞退;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5、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11、破坏环境卫生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6、在禁烟区吸烟者;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参考资料,少熬夜!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5、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5、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5、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6、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参考资料,少熬夜!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20、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21、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23、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25、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酒店员工奖惩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章奖惩原则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第四章奖惩种类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d、停职或开除:第五章奖励标准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参考资料,少熬夜!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第六章惩处标准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参考资料,少熬夜!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7)在禁烟区吸烟者;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9)无正当理由连续
本文标题:酒店员工奖惩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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