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一、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车间为单位,(大型企业也可由分厂、分公司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应在包括公司内部、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选举产生。(二)、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范围,按各层面人员比例选举产生。(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四)、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具体职责是: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三)、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其职责是:参考资料,少熬夜!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四)、职工代表团(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人员一般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是职工代表的企业党政负责人和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等组成。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占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程序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比例一般为5%—20%)及名额分配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按班组、工段或分厂、车间划分各选区,制定选举办法。2、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代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酝酿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分配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也可用举手表决方式。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是: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竞选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按选举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第一章总则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二条新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第六条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第二章教职工代表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参考资料,少熬夜!见并参加表决;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第十一条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第三章组织制度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第十五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第十七条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第四章工作机构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参考资料,少熬夜!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3、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3、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4、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新建乡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年11月1日起生效
本文标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5831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