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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传染病疫情管理培训2013年1月18日提纲我国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法律规范传染病网络直报监测工作要点卡片填报、审核、分析、结果发布反馈、质控、培训与督导等培训要点了解传染病监测基本概念。熟悉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基本要求。熟练掌握报告卡填报、审核技术关键点。中国法定传染病监测概况(CNDSS)法律、法规和监测网络法定传染病病种及分类甲乙类传染病发病趋势监测数据报告方式法律法规1978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本条例规定管理的急性传染病分为甲乙两类25种传染病。1989年2月2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5种。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法完成修订。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目前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9种。1950年以来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Year监测网络行政管理技术指导中国CDC省市CDCs地市CDCs县区CDCs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卫生部省、市卫生厅/局地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医学研究院、中医研究院省级医疗机构地市级医疗机构县区医疗机构技术协作监测数据报告方式2003年SARS疫情以后,中国政府加强了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在全国建立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形成纵横贯通的信息报告网络。1950-1985县为基础的月报,邮寄报表2004-覆盖37种传染病、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实时报告1985-2003县为基础的月报,电子文档网络直报数据报告方式疾病诊断手工填卡网络直报防保复核医疗机构……中国CDC数据中心现行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法律规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法律规范规范性文件卫生部文件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版)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391号)----对常规工作的一次梳理国家CDC文件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工作规定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由责任报告人负责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由责任报告单位负责组织录入报告卡信息,由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审核。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村医疗机构向实行网络直报的乡(镇)医疗机构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备注”处注明其村卫生室名称。乡(镇)医疗机构原则上实行网络直报。对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报告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辖区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代为直报。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实行网络直报。铁路、民航、新疆建设兵团、农垦等行业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有条件的可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实行网络直报。现行39种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鼠疫,霍乱乙类(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其它依法报告病种及要求卫生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病种以外的其它传染病。其它暴发、流行、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可疑新发传染病。病例类型要求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乙型肝炎、丙肝、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报告时限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提醒:其它急性传染病发生死亡时应高度关注!!如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麻疹等。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如卫生部下发新的文件或法规对报告时限作出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卡片填报报告卡填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原则网络直报系统新址迁移改造增加逻辑校验内容部分专病的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报告卡填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卡片编号:不需录入,由病例信息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取消手填)。报卡类别: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须进行订正报告,并标注“订正报告”。家长姓名:14岁(包含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需填写出生日期。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注意统一采用其标准名称,不能用简写。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一些常见问题联系电话填写常出现问题学生和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干部职员、民工、工人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现住地址: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随访(增加了地址库的搜索,可通过县区名称查询到所在省份、地市,或通过乡镇、街道名称查询所在省、地市、县区)职业: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它”项中(系统自动弹出对话框填写详细的职业),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Ⅰ.出生场所为医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Ⅱ.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此项分类仅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幼托、学生、干部、工人、民工、教师、医务人员的工作单位必填从业人员不能年龄在14岁以下14岁以上不能是“托幼儿童”和“散居儿童”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病人属于:填写较混乱,各方概念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目前按照此定义执行职业填写急慢性、阳性检测填写,红字注明幼儿园大班,职业应填写托幼儿童!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病例分类:实验室诊断=临床表现+特异性检查临床诊断=临床表现+仅非特异性检查疑似=临床表现+一般非特异性检查+仍不能明确病原携带=检出病原体+无明显临床表现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只有病种是HIV时病例分类才能选择阳性监测,别的病种不允许选择。(网络直报工作指南);采供血机构只能对发现的两次初筛阳性的HIV进行“阳性检测”报告。病种和疾病分类的限制条件:阳性检测:仅限血站报告HIV。病原携带者:霍乱、脊髓灰质炎病例分型:乙肝、丙肝、血吸虫病可填急慢性,无未分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疑似诊断不可报只限:艾滋病、HIV、涂(+)、仅培阳、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不可填只限:HIV、涂(+)、仅培阳、淋病、梅毒。实验室诊断不可填只限:菌(-)、未痰检实验室诊断必填实验室结果:手足口病发病日期: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乙肝、丙肝、梅毒等不要求报告病原携带者!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诊断日期(诊断时间):必须填写诊断时点,精确到小时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麻疹”订正为“风疹”;肺结核由“未痰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疾病名称: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法定传染病列表中的其他疾病改为地方性乙、丙类传染病;地方性乙、丙类传染病、其他传染病的其他均需明确具体病名;其他疾病单列作为传染病排除订正的选择)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备注(扩大字符):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医疗机构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纸质报告卡关键字段填写完整,同时与门诊或住院登记信息一致,填写字迹清晰且无明显逻辑错误,诊断时间与填卡日期无涂改视为准确。某省诊断时间的填写情况病例诊断日期填写存在不准确现象!填卡医生必须准确填写!填卡医生栏填写情况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卡片审核目前审核工作现状审核工作需注意的内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与技术指南目前审核工作现状及时性大幅提高卡片完整性(详细现住址)提高重卡减少存在的问题审核工作形式化:打钩----误报、错报往往仅关注表面:项目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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