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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1一、基层纪检组同级监督上存在的问题机构不健全。一是乡镇街道绝大多数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没有设立行政监察机构,行政监察职能大都是由纪委纪工委来履行,关系不顺,执法主体错位,普遍存在“以纪代政”的问题。二是在社区和村普遍没有设立纪检监察组织和人员,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变成纪检监察的末端组织,没有将监督触角下沉,对社区和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存在盲区和空白点。监督难以到位。一方面,乡镇街道点多面广,区纪委的工作力量有限,鞭长莫及,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领导主要是通过会议和工作检查去实现,往往处于顾此失彼的被动状态,监督很难到位,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缺乏应有的力度,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很难尽如人意。另一方面,在现行体制下,由于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是在同级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职能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尤其是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同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缺乏应有的力度。一是有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不愿意接受监督,纪委纪工委不能强行监督;二是在同级党委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经费全部由政府负责,“生杀”大权掌握在他们手中,纪委纪工委不敢进行监督;三是乡里乡情,低头不见抬头见,纪委纪工委不愿意监督;四是有的党委党工委不通报情况,纪委纪工委不知情,无法实施监督,势必造成监督的“虚监、弱监、失监、禁监”的现象。重视程度不够高。一是有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将乡镇街道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造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难以落实。二是大多纪检监察工作者为兼职,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属于“半路出家”,存在专业知识面窄、内容过时、工作思路等相对滞后等问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同时,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还肩其他繁重工作,容易分身乏术,仅限于完成上级布置的一般性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潜心研究和解决本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层次问题,致使纪检监察工作在一片强化声中被削弱,职能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办案质量和效率低。一是缺乏正确的认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存在怕得罪人,想跳槽的思想,有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纪委纪工委书记岗位交流过频,刚刚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就被调走了,工作缺乏连续性和长远打算有的交流过缓,十几年得不到交流,工作缺乏激情和创新精神有的不懂纪检监察业务,有的思想观念陈旧,还有的安排过渡型和临近退休的干部,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不够高,梯次结构不够合理。二是办案阻力大。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大都是土生土长,受传统的世俗观念和复杂的裙带关系影响,在查处案件工作中思想顾虑多,打不开情面,不愿意得罪人,担心丢选票同时,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决策受制于党政主要领导,凡事都要“一把手”点头,工作权威性、独立性大打折扣。有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对发生在本辖区的案件不愿查、不让查、不支持,怕得罪人、怕引起上下不稳定、怕影响个人政绩和升迁,致使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时,存在“四怕”思想,查上级怕位置难保,查同级怕关系难搞,查下级怕选票减少,查亲友怕骂名难逃。办夹生案、定性处理畸轻畸重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案件久拖不结,有的重点案件查而不处,群众意见较大。二、制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发挥作用的因素领导体制不够科学。领导体制是以领导权限划分为基础所设置的机构和各种领导制度的体系。体制缺陷成为当今中国腐败蔓延的重要源头。目前我国存在的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明显的体制性腐败特征。作为党内基层主要监督机构的乡镇街道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处于从属的地位,缺乏应有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权威性,难以起到对同级党委尤其是主要领导有效的监督作用。近年来被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很少是由本地或本部门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发现的,这说明纪委往往不能发现或不敢披露同级党委领导的问题。工作机制不够合理。工作机制,是工作程序、规则的有机联系和有效运转。工作机制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传统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人员配备不够科学、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实行双重的领导体制,实际上还是以当地党委主管为主,基层纪委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查办案件时,由于人手太少,办案能力水平低,影响了办案质量,同时,工作程序上的规制,要不要查,查办到何种程度,查办的过程和结果只要不涉及到领导本人,都必须随时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这就意味着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态度。这就决定了纪委监察机构只能查下不查上、查小不查大、查软不查硬的弊端,于是出现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现象。再则,纪检监察人员的乌沙帽和米袋子均由所在乡镇街道掌控,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予夺大权操纵在他们所监督的主要对象手中,工作中必然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势必制约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办案质量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开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有效的监督应该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交叉运行,而我国目前的有效监督只有自上而下监督体系,自下而上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对下级制约多,对同级监督少形式监督多,实质制约少对个人制约多,对组织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等问题,从而形成“弱督、虚监、失监、禁监”的现象。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建议一是划片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为避免派出机构力量分散,上级区县纪委监察局监督难度大,可科学整合力量,增加管理的层次。对所辖乡镇街道较多、地域分布较广的区县,根据地域分布状况、按就地就近原则,将所辖乡镇街道每一个划片组建一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提升为正处级建制,作为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由区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办公地点设在地理位置相对居中的乡镇街道。每个纪工委、监察局配书记人,由区县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担任,所分管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为纪工委委员,各乡镇街道专职纪委副书记为纪检监察员。这些同志具有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责,既是区县纪委常委或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履行区县纪委常委或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职责,又是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或纪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员,分别履行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二是直接派出机构。所谓直接派出是指由区县纪委监察局直接将乡镇街道的纪委纪工委作为派出机构,不再划片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直接接受区县纪委监察局的垂直领导。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面积较大的区县,采用划片区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方式不能满足要求。三是构建监督网络,将监督触角下沉。将监督触角向社区、村委会延伸,建立对社区、村干部的约束机制,规范基层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在村级社区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委员会,履行议事、监督、理财、联络等工作职责,行使监督权、质询权、建议权、违纪举报权,加强对社区和村级干部的监督检查,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党风廉政监督网络,实现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下移、工作重心下沉,消除监督盲区、二做到区、乡(办事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承担的具体任务,首要的就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来,XXXX镇着力强化“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切实加大同级监督力度,提高实施和监督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成效(一)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一是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立足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全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三类清单,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动态考核评价,促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覆盖各部门、各方面。年初,督促党委书记与副职领导签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xx份,涉及xx大类xx个方面内容,确定时间节点,厘清职责边界,持续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倒逼责任落实,做到履责无死角。二是注重运行监督。督促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跟踪问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对号入座、找准任务、履职尽责。加强与人大、政协及司法等监督机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三是健全镇党委班子成员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检组织备案,同级纪检组织必要时可按程序进行核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廉政提醒”制,由镇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提前打招呼、敲警钟(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一是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镇纪委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会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决策的监督,监督在制定决策过程中,是否严格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杏合乎社情民意等。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推进科级干部队伍“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对本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由镇纪委根据“廉政档案”,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党风廉政情况出具“廉政鉴定”,并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签字背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监督。三是对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等的监督。坚决执行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市区财政投入重点工程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事前警示、过程督查。督察主管科室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纠正查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征地、开发、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不政不廉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三)提高岗位廉政风险意识一是分层分类分岗教育。从“菜单式”教育入手,针对全体党员干部,分类别、层次和岗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针对全区历年来腐败典型案件、党风廉政政策解渎、作风建设新规等设定宣讲课程,筑牢一把手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找准执纪用权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关键岗位权力行使,建立内控机制,编好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制度,搭建领导干部“廉情信息库”,全镇科级以上干部及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配偶情况、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房产、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家庭从事或参与的经营性活动等情况上报,建立利益冲突预警机制,做到事前预防,避免造成利益冲突,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二、存在问题当前镇纪委在加强同级监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纪委监督的主观性与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同时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盲点较多。因为党委班子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更不便过问和干涉其工作情况。镇纪委监督的领域涉及面广,镇纪检工作人员在部分领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三是监督缺少独立性。镇纪检干部的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开支等,掌握在被监督对象即同级党委政府手中,容易导致对同级党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三、下一步工作建议(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定期举办“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讨论、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本文标题: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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