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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更好落实《**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推进市域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缩小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二、主要目标将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全面补齐,小学和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4和0.1,提升各学校教育质量;异地新建石桥小学,使**镇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与沈河区共同构建发展共同体,实现“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完成县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2022年,全县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2024年,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三、主要任务(一)微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1.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新建石桥小学,依新址调整**镇内小学学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先建后撤制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2.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严格控制因择校、转学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0年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5年,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二)统筹发展素质教育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等仪式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牵头单位:县教育局)4.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精品课程10门。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好课。推进长短课、走班制改革,扩大学生选择权。建设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学校10所。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为100%,各学校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为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5.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落实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做好弹性离校;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6.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第三方评价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改革。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每学年组织全县中小学部分年级进行教育质量监测,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大幅度降低校际差异。(牵头单位:县教育局)7.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深入开展“三乡”建设。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文体局)(三)配合推进市域内共享资源联动发展8.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配合实施“4100”城乡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好沈河与**城乡区域共同体。深化25对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持续实施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创新学区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9.建设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入融合,重点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完善县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0.加强师德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11.持续招聘特岗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招聘指标要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保障体音美教师的优先配备。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借调教师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编委办、人社局)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职称(职务)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13.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优先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1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五)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15.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到100%。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落实民办学校属地管理责任,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规范。严格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16.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六)做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17.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编委办、财政局)18.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乡级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妇联)19.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建设十五年免费特教体系。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根据送教教师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落实送教教师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推进特教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规模显著扩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编委办、残联、卫计局、财政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贯彻《**市义务教育条例》,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攻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二)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34号),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并规范使用管理。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应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三)实施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教育督导室要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纳入县政府绩效考评。教育局要以视导为抓手,重点推进各地区各学校内涵发展。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奖励机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指导及时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县教育督导室;配合单位:县教育局)
本文标题: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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