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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2016年10月1.营业线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概念铁路营业线: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输生产使用的铁路线路(已开通线路)。①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含地方外委工程),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铁路在建项目主要是指施工作业)②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一定范围内侧重于安全预想方面)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营业线施工,由路局按相关原则界定类别。1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①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全路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计划的编制,审批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和繁忙干线及干线分界口施工停运计划;②路局施工办负责组织编制本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③高速铁路、繁忙干线部管施工日计划须由施工办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调度部审核。铁路在建项目营业线施工计划主要包含月度施工计划、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施工日计划。铁路在建项目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主要包含施工方案审查、月度计划申报、施工日计划审批。2.营业线施工计划分类与管理文件相关管理文件1.《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106-2012,各铁路局须制定实施细则贯彻执行。2.《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NCG/CW102-2012。①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②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技术规章编号:TG/01-2014)自2014年11月1日实行,高速铁路部分适应于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及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新建高速铁路一般不开行货物列车和机车牵引的旅客列车。相关管理文件4.铁总运〔2014〕18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106A-2014,修改铁运〔2012〕280号附件9、附件10内容,明确高速铁路与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要求。5.铁总运〔2014〕35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京广高速线和杭深线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313-2014本办法施行后,京广高速线和杭深线不再执行原铁道部印发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6.南铁运〔2016〕342号—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杭深线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细则》的通知相关管理文件7.南铁建设电〔2014〕423号—南昌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及施工计划审核工作的通知8.运设函[2015]131号—关于提高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审核效率、规范施工配合费收取的通知9.南铁调度函〔2016〕44号—南昌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的通知3.营业线施工项目(共16类需申报计划)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⑶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⑸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⑹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铁运〔2012〕280号第二章第7条,南铁运发〔2016〕302号第二章第7条3.营业线施工项目(共16类需申报计划)⑺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⑻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⑼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⑽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⑾无缝线路应力放散。⑿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3.营业线施工项目(共16类需申报计划)⒀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⒁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⒂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网、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⒃其它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针对以上营业线施工项目,应认真核定确认以下两方面情况: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营业线施工作业。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不影响(不可能影响)营业线的施工作业内容不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4.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内容(共14类需申报计划)(一)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钻探、勘测和各类施工。(二)挖掘机、起重吊机、旋挖钻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作业。(三)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桥梁钻孔桩、承台等各种基坑开挖施工。(四)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管桩、CFG桩、高压旋喷桩等各类加固地基施工。(五)非自行式施工机械自身高度(或作业时的伸展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六)利用定向钻、顶管等方法穿越线路的各类管线施工。(七)下穿铁路立交位于既有线两侧的工作坑、基坑及引道施工。铁运〔2012〕280号第二章第7条,南铁运发〔2016〕302号第十一章第58条4.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内容(共14类需申报计划)(八)新建上跨铁路立交桥主体、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以及桥梁附属工程施工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九)对上跨铁路的立交桥和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侵入既有线范围上方的部分进行大中修、维修。(十)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等侵入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十一)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倾倒、吊臂旋转,起重设备索具断裂,物体坠落,液体渗漏等侵入供电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十二)凡是影响供电设备基础稳定和地下隐蔽设施的各类施工。(十三)电力线路跨越既有线的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十四)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车安全或行车设备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等。4.施工等级划分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应注意施工等级相关内容不能填写错误。)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原“临近营业线”现修改为“邻近营业线”)分级分类的意义:分级便于施工组织、过程监控责任的落实,分类便于施工项目纳入月度计划,对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掌握,做好监控工作。铁运〔2012〕280号第四章第13条、14条,南铁运发〔2016〕302号第四章第13条、14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内容Ⅰ级施工Ⅱ级施工Ⅲ级施工高速铁路(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普速铁路(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影响两站及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及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路基基床处理,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铁运〔2012〕280号第四章第13条、14条,南铁运发〔2016〕302号第四章第13条、14条)邻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内容施工内容相关要求邻近A类(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B类(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B类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B类施工由路局负责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作为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邻近C类(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3)邻近供电、通信、信息、信号电(光)缆沟、及供电支柱、通信、信息、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C类施工由路局负责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作为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路局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铁运〔2012〕280号第十一章第52条,南铁运发〔2016〕302号第十一章第59条)5.施工方案审查铁运〔2012〕280号文件规定:第七章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核第29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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