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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生产主题研讨发言材料汇编(6篇)目录1.疫情常态下我国粮食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2.严守耕地红线固牢粮食安全的“压舱石”83.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134.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政府责任155.坚守耕地保护底线筑牢粮食安全防线196.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固稳粮食安全压舱石”23疫情常态下我国粮食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国家陆续发布粮食出口禁令,引发公众对粮食安全的担忧。粮食安全成了国人关注的话题,虽然多方数据显示我国粮食供应安全,但是在全球灾害频发的影响下,我国粮食安全背后也凸显一些结构性、制度性的隐患。1.粮食生产现状由于粮贱伤农,近年来一些种粮大户退租弃耕或转向非粮化产业,部分地区出现大面积的农田撂荒现象。一些地方通过政策扶持大规模实施非粮化种植业结构调整,粮食种植面积逐年萎缩,甚至一些耕地被“以租代征”或“廊道绿化”等方式侵占。为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国家先后实施了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划定,但仍然存在一些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上山下沟”现象。针对实有耕地面积缩水、种粮面积被挤占的现象,一些地方的粮食种植面积与产量数据受人为因素干扰,基础数据难以反映粮食生产的真实状况,无法为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与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2.粮食安全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粮食安全有保障,但我国粮食安全工作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巨大的人口体量决定了我国粮食安全不允许出差错,疫情过后需要重新审视我国粮食安全,消除粮食安全隐患,突破困扰我国粮食安全的瓶颈,降低粮食进口依赖度,确保口粮绝对自给。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巨大压力下,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强调不误农时、不废农事做好春耕生产。2020年3月2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就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推动各地分区分级恢复春耕生产秩序,印发了《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2020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xx林省考察时指出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随着政策传达到地方,其重视程度逐级衰减,到一些地方甚至成了形式化,贯彻中央精神仅停留在口号或文件上。其根源无外乎,虽然农业生产、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对地方政府缺少实质性考核机制,有些地方将粮食生产让位于GDP、政绩,牺牲粮食安全或挤占粮食生产发展空间,使粮食安全到地方成了“数字粮食安全、报表粮食安全”。补贴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一些政策性补贴虽然实施多年,但由于绩效评价工作缺失或不到位,导致钱花出去了而效果没有出来。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于人多地少的区域没有采取创新性措施,依旧采取按土地单位面积发放。由于人均耕地较少、户均到账补贴金额较少、政策引导力较差,导致很难收到预期效果。再如农机购置补贴,国补标准是一样的,地方补贴标准则根据各地财力而异。不同的补贴标准使一些人钻空子、跨区域倒卖,使政府资金政策引导功效大打折扣,造成政府资金浪费。以往遏制非农化、非粮化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目前粮食安全受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非农化占用耕地以及耕地的非粮化方面。为遏制耕地非农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在防止非粮化方面,有《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但是,上述政策措施没有硬性规定和具体执行的标准,更没有明确违规的惩罚措施,有些仅是指导意见,政策措施缺少约束力和操作性,导致虽然上面早有政策禁止,但一些地方依旧长期存在耕地被“以租代征”等侵占的现象,照样享受农业补贴,依旧计算上报粮食产量。3.建议“十三五”以来,国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面对突发的疫情、频发的自然灾害、动荡的国际局势,如何稳定粮食安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是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最大课题,其责任重大,也刻不容缓。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制度破除地方本位主义的影响,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前,在国家层面不缺好的制度,缺的是强有力的执行,地方本位主义正在慢慢透支国家粮食安全。地方政府的本位主义政绩观决定了地方各届领导更关注的是自己任期内的政绩,很难把国家赋予的粮食安全重任放在首位。建立有针对性的地方政府考核机制(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经过几年的运行,一些地方的考核已经流于形式,起不到制度导向的作用),打破地方利益的掣肘,使地方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粮食安全政策,依托各地不同自然禀赋,科学合理推进农业布局区域化,主动做好粮食生产工作;建立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制定长效的利益引导机制,健全完善的产业服务链条,使种粮家庭规模年收益不低于家庭从事非粮或非农收益,提高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制度性约束与政策性引导。耕地质量不达标,是很难做到确保粮食安全的。耕地非农化严重威胁着我国粮食安全,对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需要采取严厉的、强制性法制手段。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针对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以及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从国家层面,14亿人口的粮食安全是无法用经济账来衡量的,但对于从事粮食种植的个人或组织,没有一定的利益来保障是无法持续的。对于耕地非粮化适合采用政策性措施来加以引导,2020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在对补贴政策的使用上建议聚焦在供给侧(即粮食生产为社会提供价值的环节)集中使用,针对粮食种植优势区域采取措施找准敏感点,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确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引导粮食种植向优势种植区域回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目前,在农村从事粮食生产的从业者普遍存在平均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现象,由于粮食生产的收益较低无法吸引中青年从事粮食生产,在农村从事粮食生产的多为无法外出务工或居家留守的老人。从业人员年龄老化,使先进的农业技术与装备无法发挥效用。这样的人员结构现状无法支撑中国农业的振兴、无法扛起我国粮食安全重任。拓宽粮食种植收益,激发种粮的积极性。农民或种植户的内生动力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前提。应拓宽粮食种植利润空间,让粮食生产成为收益可观、有奔头的产业,从而吸引中青人回流农业。这也是粮食安全保障的源动力。激活体制内现有人力资源,为粮食安全提供人才保障。目前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发展情况,应制定有效的制度使中高层技术专家更接地气,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能去行政化并专注于技术服务;出台好的政策让农业成为令人羡慕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吸引体制外的人才进入农业产业,为我国农业发展注入新的血液、提供新的机遇。加强科技支撑世界农业强国发展离不开科技支撑,美国农业的优势在于机械化、规模化,日本农业的优势在于精细化,以色列农业的优势在于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未来中国农业的崛起必然要抓住智慧农业、数字农业这个契机。疫情冲击对我国互联网业的发展是一种推动,人们积极尝试用线上方法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这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是个好的启示、好的契机,在农业及粮食生产中引入农业大数据、农业智能化以及遥感卫星等先进信息技术[5],用科技解放生产力,减少人力成本支出;用科技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探索一条保障粮食安全的中国特色之路。“线上+线下”农业生产模式可以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改进我国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传统的面对面、田间地头式的技术指导转变为“专家远程会诊+技术人员实地指导”相结合的技术服务,延伸了专家服务触角,提升了专家服务能力,提高了技术服务效率,使农业技术服务实现全天候、多维度、无死角、扁平化。严守耕地红线固牢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万物土中生,有土才有粮。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并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通过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进而保证有充足的耕地数量和谷物种植面积,千方百计固牢粮食安全的“压舱石”。然而,近年来部分地区相继出现良田“种树风”,严重触及了耕地红线,削弱了农田粮食产能,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一、占用耕地种树的主要形式由于农民种粮比较效益降低,个别地区农田种树行为频发多发,且形式多样,大肆挤占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笔者结合平时工作调研及有关资料,大致列举出占用耕地种树的以下几种形式。(一)超宽建设道路绿化带。通过对一些区域明察暗访,发现各地高速铁路、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多数都超宽建设绿化带。经现场测量,单侧绿化带宽50~500米,平均200米左右,远远超出国发明电〔2004〕1号文件中“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的规定。(二)分批种树侵占农田。由于地方政府每年都制订国土绿化方案,下发植树造林任务,很多会在原绿化带外继续种树,导致道路两旁绿化带不断拓宽,呈现出“老年树”“中青年树”“青少年树”分层现象。除“青少年树”现为林粮间作外,其余树下均已不能种植其他作物。(三)流转耕地种植苗木。有些苗圃商、园林绿化公司大面积流转农户土地,受较大利益驱动并不种植粮食作物,而是种植栾树、白蜡、松柏等名贵绿化苗木。如,河北省某县流转2.2万亩耕地,在廊沧高速、世纪大道两侧种植泡桐、杨树、美国红枫等园林绿化苗木。(四)农户自发种树。因劳动力老龄化或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缺少劳动力,加之种粮比较效益低,不少农户种粮积极性下降,为避免撂荒而在自家农田改种树木,一般为杨树、垂柳等树种。二、占用耕地种树的不利影响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我国耕地数量少、质量普遍不高,中低等耕地的面积超七成,粮食生产压力大。占用耕地大面积种树,必然挤占种粮资源,制约粮食产能,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一)触碰耕地红线,破坏耕地质量。树木根系普遍发达,掠夺式消耗土壤养分,严重降低土壤肥力。有研究表明,桉树种植3年后,土壤有机质较未种树地块下降12.6%。种植草坪草皮,每次销售会剥离表层土壤3-5厘米,对土壤结构、肥力破坏巨大。此外,耕地种树造林后,一般地类并未调整,即账面上耕地数量未减少,但实际种粮的耕地数量却在萎缩。以河北省为例,2018年底该省高速公路总里程7279公里,假设道路沿线每侧绿化带宽100米,仅此一项就占地218万亩,约为两个农业大县的耕地面积。(二)影响粮食总产,威胁粮食安全。部分平原地区“不得已”占用粮田种树,从而减少了种粮面积;有的占用优质耕地后,虽然数量上实现“占补平衡”,但实际是“以次补好、以远补近”,耕地粮食产能大打折扣。粮食单产提升的基础在于耕地质量,种树对耕地质量破坏严重,即便后期复垦,也难以恢复到初期生产水平。因树木争抢光温、水肥等资源,前期可降低同(或临近)地块粮食单产20%~50%,后期种树地块则完全不能种粮。(三)加剧用水紧张,引发其他矛盾。部分绿化树种蒸发量和耗水量远大于粮食作物,加剧了农业用水矛盾。据专家测算,种植杨树每亩耗水量超小麦150立方以上,被农民称作“田间抽水机”。此外,部分基层政府有时不跟农民打招呼就强行在农田挖坑种树,然后再与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易导致农民产生怨言。树木还会与周边农田作物生长形成竞争关系,导致邻里之间产生矛盾。三、占用耕地种树的原因分析2004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但近年来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现象却愈演愈烈,这其中既有行政推动,又有利益驱动等多方面原因。(一)红线意识不强,地方政府行政推动。在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面前,地方政府严守耕地红线的底线思维不够。省级政府会制定国土绿化行动意见和实施方案,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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