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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26实用有限公司章程全文(精选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实用有限公司章程全文(精选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公司章程【第一篇】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好文供参考!2/26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万元。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九条股东姓名: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以货币出资xxx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xxx万元,实缴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100%,于20xx年x月x日。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好文供参考!3/26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四)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好文供参考!4/26(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编制年终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好文供参考!5/26计。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好文供参考!6/26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公司经营决策会议;(二)、向股东报告公司经营情况;第十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二十三条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第二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好文供参考!7/26(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第二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归股东所有。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二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xx年x月x日订立,自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好文供参考!8/26第三十条公司经营期限xx年。最新公司章程【第二篇】公司章程如果违反了《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则应为无效,如果仅仅是变通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好文供参考!9/26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1、法人名称: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好文供参考!10/26(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5、按规定转让出资;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好文供参考!11/26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第十七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好文供参考!12/26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第十八条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第二十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股东会成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好文供参考!13/26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授权董事会对设立分公司作出决议;13、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有下述情况时应召开临时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不得决议通知未载明的事项。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召集、主持),董事会于会前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股东。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第二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第二十五条股东在股东会上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好文供参考!14/26种形式。普通决议由代表公司2/3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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