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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合作社管理制度【汇集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合作社管理制度【汇集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篇】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八、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九、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农村村级(行政村,下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民合作社,是指行政村依法设立的全体村民参加的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合作社的名称统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市、区)××乡(镇)××村村民合作社。第三条村民合作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依法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承担相应的参考资料,少熬夜!法律责任。第四条村民合作社承担村级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职能,实现保值增值。村民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经营管理村级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组织村级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等;(二)经营管理政府划拨给本村集体的资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三)提供社员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四)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运行制度;(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第五条村民合作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村民合作社章程,尊重和维护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第二章设立和终止第六条设立村民合作社应当召开设立大会。设立大会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两委”)组织召开,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含委托)或全体农户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含委托)参加,所作决定事项需经到会人员(含委托)过半数通过。第七条设立村民合作社应当制定章程,并经设立大会通过。第八条村民合作社设立后,应当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第九条村民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召开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办理相关变更、注销等手续。第三章社员第十条户籍在本村,且符合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农村居民,依法一般为本村村民合作社社员。村民合作社社员资格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编制社员名册。第十一条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村民合作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受村民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和集体福利;(四)监督村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参考资料,少熬夜!(五)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社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本社章程规定;(二)执行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及其执行机构的决议;(三)维护村民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四)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村民合作社设置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以下简称社员大会)、村民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村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社员大会是村民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办法和村民合作社章程行使职权。村民合作社可以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具体负责村民合作社日常工作。社管会设社长、副社长、委员,社长可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监会设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第十四条社管会、社监会的组成人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两委”成员可以与社管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管会成员交叉任职。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和财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员由社管会选聘。第十五条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审查社管会、社监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村民合作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重大事项,选举、罢免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等。第十六条村民合作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不称职的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社管会或社监会应当在收到罢免议案30日内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逾期不召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组织召开。第五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村民合作社应当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自办企业、入股企业、物业租赁等经营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民合作社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一)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水面等资源开发收入;参考资料,少熬夜!(二)村级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门店、厂房、仓库、校舍、停车场等资产经营性收入;(三)村级集体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收入;(四)村级集体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所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五)村级集体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接受他人捐赠的财产入股或参股分红收入。第十八条村民合作社应当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得将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型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变卖或用于经营性抵押等,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第十九条村民合作社的收入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一)村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成本(含经营管理人员报酬);(二)村民合作社发展积累资金;(三)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四)社员的利益分成;(五)其他应当开支的项目。具体分配办法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或经社员大会决议确定。第二十条村民合作社应当实行民主理财和“村财乡管”。村民合作社可以委托乡(镇)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村民合作社应当按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第六章指导监督第二十一条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村民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用地、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民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村民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第二十二条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村民合作社的扶持和服务工作。第二十三条村“两委”应当支持村民合作社依法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保障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依法对村民合作社财务进行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二十五条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村民合作社的合法财产,非法干预村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强迫村民合作社接受有偿服务,造成村民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村民合作社或村民合作社违反规定向社员收费、集资、罚款、摊派的,由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第二十七条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员及会计委托代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以及有其他损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八条对检举揭发侵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权益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县级以上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农业厅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农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三篇】11月11日,青桥驿镇召开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制度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分管扶贫社副镇长蒋攀攀主持,主要围绕如何提高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水平进行了系统培训,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各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共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上,副镇长蒋攀攀解读了《留坝县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从股东的构成、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的职责和义务、股权设置、民主监督、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知识解析和案例分析;并对《留坝县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公益类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分享了兄弟乡镇在扶贫社运行管理中的优秀举措和先进做法。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各村要组织村上的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制度,各扶贫互助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要全面熟悉系统掌握扶贫社的各项业务流程和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好扶贫互助社助农增收作用。二是健全监督管理。各村要高度重视扶贫互助社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监事长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严格对照相关财务监管制度,及时对扶贫社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不断提高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水平。参考资料,少熬夜!截止目前,全镇6个行政村扶贫互助合作社已实现全覆盖,149户贫困户全部加入扶贫社,累计入股万元,带动非贫困户109户入股万余元,通过扎实扶贫互助合作社运行,进一步提振了村“四支队伍”和全体村民发展产业的动力,还促进了全镇产业的发展壮大,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提升了满意度。合作社管理制度【第四篇】1、本组织的经费均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负责统筹,养殖企业财务会计制度。2、需用资金时,无论数目大小,必须向理事会申请,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审批。3、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任何人不得刁难和阻碍。4、单位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申请,理事长审批后购置。5、报销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理事长签字后,会计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严格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6、客户来本组织办理业务,确需就餐的应经理事长批准,具体业务科室人员方可安排就餐。7、对上级批准的项目经费,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借用。8、秘书长和财务理事长要定期核对账目,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账目要具体、清楚,各项经费开支要注明去向、负责人和日期。9、为使账目明确,监事长要定期组织监事会人员查帐。10、每年初,财务理事长应根据上年开支情况和本年度活动计划,作好经费开支预算,报理事会审批。11、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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