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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共xx省委转发中共xx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设区的市、xx州和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党发〔2021〕xx号)、《中共xx市委转发中共xx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党发〔2021〕xx号)和《中共xxxxxx县委转发中共xxxxxx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印党发〔2021〕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xx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时间安排2021年11月8日选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镇人大的换届选举。2021年11月8日为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选举日。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6月15日至9月10日)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学习贯彻省、市、县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成立镇选举委员会,建立换届选举工作专班;根据代表构成比例和有关规定要求,分配代表名额,划分选区;确定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印制选民证、登记表和培训资料以及各类表册;召开镇选举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骨干,掌握法律,明确操作程序;综合评价并提出人大代表留任名单。(二)宣传发动、选区划分、分配代表名额、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阶段(9月11日至10月18日)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一是2021年9月13日进行选举工作人员培训;二是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原则、任务、方法、步骤、时间等要求,使广大选民提高认识,踊跃参选;三是选举委员会发出选民登记公告;四是依照《选举法》划分选区,将应选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五是进行选民清理、登记、审核、复查、颁发选民证、确认委托投票相关事宜和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依法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即10月18日)。(三)公布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10月19日至11月15日)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一是提名推荐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名单依法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即10月23日)公布;二是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经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依法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即11月1日)公布;三是开展代表资格审查并公告;四是核实选民人数,办理委托投票;五是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和布置选举会场,并在选举日(即11月8日)召开选民大会或设立流动票箱、投票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五是各选区将选举结果分别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四)召开新一届xx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一是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对新选举产生的代表开展学习培训;二是于2021年11月底前依法召开xx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审议财政工作报告,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xx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五)总结工作阶段(12月1日至10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三、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一)做好提名推荐工作。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统筹做好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工作,精心组织选民联名提名推荐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均同样考察审查。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各级人大代表的人选应当符合法定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备履职意愿和能力,社会形象良好,群众广泛认同。注重工作表现、重大任务和考验中的工作实绩。继续严格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不得将人大代表职务作为荣誉进行分配,不得简单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等代表人选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镇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镇人大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党委统战部门会商有关方面,做好党外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初步建议人选经换届选举委员会审核后,报镇党委会议批准。不得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二)加强考察审查。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健全联合考察审查机制,党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统战、政法、审计等部门和人大有关机构严格把关,形成合力。认真核实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对其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审查。发现不符合人选标准的,由推荐者撤回提名;发现基本情况不实的,应当依法向选举单位或选民通报。建立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堵塞漏洞。(三)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新增名额应当向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不低于本级人大代表总数的20%;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不超过上届;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原则上不高于上届;党外代表人士一般不低手本级人大代表总数的35%;连任代表一般不低于本级人大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县人大代表与县党代表、政协委员之间一般不交叉,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四、做好选举组织工作(一)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按照xx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要求,xx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我镇辖区代表名额为8名;镇第九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2名。(二)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镇人大换届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人大、政府的相关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选举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起草选举工作文件、掌握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做好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做好宣传联络等具体事务。镇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并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后,应辞去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三)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的原则,依法合理划分选区。划分的选区共享选民登记信息,便于县乡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要广泛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认真细致开展选民登记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选民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选举机构,加大有关选民登记信息的共享力度,严格保密选民登记信息。选民一般应当在本人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可在上届选民名单的基础上,逐人复核对照,进行“三增三减”。凡下选的代表候选人安排到选区参加选民登记。要加强对登记员的培训,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统一造册登记,审核、复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张榜公布。(四)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经选举委员会或工作组同意,流动人口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受委托人需办理选民委托投票认可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3人。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五)加强和规范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委员会应当履行法定职责,统筹做好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工作,依法保障选民知情权。通过xx视窗、公告栏、宣传栏等平台,及时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等信息,认真组织选民讨论、协商,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要制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方案,选举委员会、工作组统一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防止和纠正各种不合法的参选活动。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承诺。(六)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应当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流动票箱应当严格依法使用,并确保每个票箱使用时至少有2名监票人员负责。选举结果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七)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报镇人大主席团确认。在审查中,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八)依法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依法及时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镇党委推荐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当及时向镇人大主席团通报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和研究人大代表对有关人选提出的意见,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律关于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的规定,尊重人大选举、表决结果。按照xx党发〔2020〕19号和市委、县委有关文件规定,镇人大设专职主席,并相应配人大副主席1名。五、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一)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选举人大代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必须坚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委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规定,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委要分别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要问题。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二)充分发挥镇人大的职能作用。镇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和人大的领导下,根据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依法做好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确定和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组织投票、计票监票、确定选举结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镇人大主席团要注意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好选举工作中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三)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镇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切实严肃换届纪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换届纪律和风气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规矩意识。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预防、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对参加选举的个人,直接或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资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四)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发挥其舆论导向作用。积极用好新媒体,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和代表网上联络站作用,用人民群众身边事讲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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