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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司法警察自评报告【汇集5篇】【导读】这篇文档“十佳司法警察自评报告【汇集5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司法警察概论【第一篇】司法警察概论作业姓名:翁序泽学号:201313113区队:法警1311.司法警察的外部性素质包括司法警察的警容、仪表、和性格三方面。(对)2.司法警察的内在性素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的思想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三个方面。(错)3.物质文化素质是司法警察有效发挥其他素质优越,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重要基础。(错)4.司法警察效能素质是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社会化的终极反应,是社会评价司法警察职业的公众标准。(对)5.提高司法警察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有司法警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6.司法警察的法纪要求体现为内在素质、外塑形象。(对)7.公安部首次颁布《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是在1990年8.帮助公民解决纠纷不是司法警察的重要义务和职责。(错)9.司法警察执法监督种类按监督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司法警察机关的监督和对司法警察人员的监督。(对)10.行政监察监督,是国家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是否有行政违法行为,须承担何种行政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的活动。(对)11.各级司法警察部门应按不低于本院在编人员10%是比例配备警力12.司法警察实行编行管理、双重领导。13.司法警察的吸收录用必须坚持下例基本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条件、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14.司法警察人员的年龄是18岁至35岁。15.司法警察录用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16.司法警察录用的程序是发布招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审批、培训和试用。17.警衔等级此种类型警衔。共设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和警员5等。18.属于评定授予警衔范围内的人员,但是职务未定的,等确定职务后评授警衔19.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科员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参加工作满30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20.司法警察警衔晋升主要有以下几种按期晋升、提前晋升、选升晋职、晋升延期、晋升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批准。21.如果说警服是警察的符号,那么警察就是政治的重要符号之一。22.警察的双重职能有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23.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原则。24.我国警察组织实行的是“层级---职能制”组织体制。25.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注:21到25题是摘自冯德文的《警察学概论》提升司法警察素质调研报告【第二篇】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人民警察在检察机关的特殊武装组织形式。根据高检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协助参与检察官办案时可履行九项职责。实践证明,司法警察通过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保障检察办案安全和检察官人身安全作用,较好实现了为检察办案的全过程保驾护航目标。一、当前司法警察素质存在的不足司法警察的职能是否能得到较好发挥,关键在其警务职能意识及警务技能等方面,这是司法警察素质的核心内容。就司法警察目前的素质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历水平参差不齐。从目前的政策看,从机关内部转编的司法警察大部分原来主要从事的是驾驶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司法警察文化基础、业务水平和基本技能较差,应变和反应能力不强,而从社会上招考的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素质尚有欠缺。司法警察学历水平的差异较大,知识结构也不平衡,直接导致在职司法警察发展前途受限,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警务技能训练不够。一方面,从司法警察工作特点看,45岁以后一般都难以适应司法警察工作(法警领导干部和少量骨干除外)。而一些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甚至50岁以上,年龄偏大,在参加专业的体能、技能训练时,对于强度、耐力和对抗性上均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囿于场地、设施等因素,很多训练科目无法落到实处,部分司法警察成了坐办公室的“文职”警察。长此以往,司法警察体能必将下降,相应其警务技能也就不能适应检察办案的需要。三是法律知识尚显薄弱。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执法者,对外代表人民警察和检察机关的双重形象,他们的执法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因此,其工作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例如,有关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性问题、有关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时的诉讼权利保护问题等等。因为司法警察在执行这些任务时,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了解执法程序,就难以依法处理这些事件,给自己的工作带来被动。四是调研能力普遍较弱。个人的调研能力反映了对工作深层次的思考,反映了将感性认识转化为理性思考的能力。毫无疑问,在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能力得到认可的同时,一个难点问题却无法回避,那就是司法警察的调研能力不足以跟上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劲势头,与检察机关“群体大调研”的格局不符,这对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极为不利,并直接制约了司法警察队伍的健康发展。五是职业技能范围过窄。一般而言,司法警察的职业技能包括两个部分,即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警察职业技能。在实践中,存在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专注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把发展模式定位在向检察官过渡,而法警大多文化知识水平不足以与检察业务人员竞争,这种竞争是以己之短比人之长,极易挫伤法警的自信心;二是法警对警用技能投入过多精力,这种付出不能直接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的动力,造成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工作存在脱节,不能适应基层检察院的现实要求。二、提升司法警察素质的对策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司法警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因此,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应当立足检察未来、突破传统束缚,培养多方位、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夯实知识基础,强化技能训练。司法警察的职能性质决定了不可能要求其具备检察官一样高的法律专业知识,但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如果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是不可能胜任检察工作的。这就要求我们要通过切实有效的办法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法律知识水平,制定操作性强、实践性好的法律知识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司法警察法律业务知识及时得到更新和提升。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工作具有关联性、实用性的警务技能训练,而不能仅仅围绕考核的指挥棒,在队列、擒敌拳、警棍术等表演性、竞赛性项目上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因为这些课目虽然对营造团结氛围、凝聚法警战斗力有一定作用,但与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往往没有直接联系,相反占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不能凸显法警在检察机关总体工作中应有的地位,使法警作用进一步削弱。其次,重视调查研究,提高理论水平。警务技能的提升除了实践的锻炼,更需要理性的思考。由于法警职能涉及面广,需要经常对工作进行梳理,使工作感性向理性深化。法警的调研能力理应成为警务技能的一个评价因素。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认为调研与工作关系不大,要摒弃“重业务,轻调研”的思想,强化调研意识;其次,加强理论学习。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地地开展读法学理论书籍、写读书心得体会、写随笔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培养司法警察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司法警察的文字表达能力及理论研究水平;再次,要加强与办公室、研究室及其它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涉及司法警察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合作调研;最后,司法警察要养成联系本职岗位开展调研的习惯。虽然法警工作不象其它工作需要较深的理论,但还是有需要总结、归纳及探讨的领域,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养成勤思考、多动笔的习惯,通过写调研,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从而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第三,立足长远目标,拓宽职业领域。作为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视野不能仅仅局限于本职工作所要求的传统职业技能,而是要放眼未来,注重学习以高科技、专业化为特点的警用技能,从而拓展自己的职业领域。这些技能包括又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电子信息管理、财务管理、文字撰写、数据管理等等。随着科技的进步及检察机关物质文化建设的发展,上述工作的专业化程度会越来越强,对司法警察专业技能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司法警察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培养自己在某一方面的兴趣、爱好、特长,成为某一项工作的行家里手。即使在年龄不适合继续担任司法警察的时候,也能顺利地过渡到其他管理岗位,这不仅于自身发展有利,也能极大弥补了非法律专业人才的缺陷。司法警察押解【第三篇】司法警察押解、看管、值庭制度发布时间:2009-09-2915:47:53------------------第一条:司法警察押解、看管罪犯及值庭时必须按规定着警服、配带警衔专用标志、持有效警官证、法院工作证。第二条:押解罪犯时必须携带枪支、械具,并严格执行枪支、械具的使用规定。第三条:押解警力的配备不少于2—1,女性罪犯应当由女法警押解,因警力不足时,法警大队应当事先向分管院长汇报,以便增派警力。对重大罪犯及在本县外押解,法警从队必须制定押解方案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四条:罪犯押解到法院后必须关进羁押室进行看管,看管罪犯的法警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防罪犯脱逃,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司法警察看管罪犯。第五条:司法警察开始值庭时站于审判台侧面,面向旁听席。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可采取立正、跨立姿势或坐姿,宣判时采取立正姿势,出入法庭时以齐步动作进行。第六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必须听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以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第七条:司法警察对于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置,不能处置的,应当立即向院领导报告。第八条:司法警察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将现其情况予以纪律处分。司法警察警示教育自查自纠【第四篇】司法警察警示教育自查自纠按照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现活动已经进入组织整改阶段,要对队伍及自身目前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查摆、梳理。这同时也是也是一次自我检验和锤炼过程。按照要求,我结合自身实际,认真从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我查摆,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自我查摆及剖析。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是理论基础知识薄弱。作为一名党员,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但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思想方面做得不够。表现为自身的学习抓不紧,没有自觉和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导致自己理论基础不够扎实,仅凭自身了解应付工作。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不够,缺乏一些基本的政治素质,不善于用政治的头脑思考问题,有时看问题和做事情过于片面,也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提高。2、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而且在警务技能方面也放松了学习,和其他同志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差距。3、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4、是在纪律作风方面还存在不足。有时存在迟到早退现象。有时不能完全按照着装规定去执行,从而造成了着装不整。在押解人犯和值庭过程中有时出现走神等不能全神贯注去执行警务等麻痹现象。二、出现问题的根源。出现问题的根源就是思想出现了问题,思想是一切行为的先导,出了问题就是要在自己思想上找原因,由于自我放松了思想改造,对政治学习不认真,不彻底。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由于学习上的忽视和放松,造成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不准、理解不透、组织领导的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存在较大的偏差,工作缺乏创造性,接受和面临的是新业务及技术,使自己比较被动,都是平时忽视和放松学习带来的结果。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1、要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争做带头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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