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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用人腐败”所谓“用人腐败”就是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人事任免调动等干部管理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用人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任人唯亲,贿选等。用人腐败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90年代初,用人腐败仍被称为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90年代中期以后“吏治腐败”、“用人腐败”等术语在党和政府文件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买官卖官等用人腐败案件日益增多。这一方面表明,用人腐败开始从“灰色腐败”走向“黑色腐败”,越来越不为人们所容忍,反对用人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另一方面也表明,用人腐败呈现上升趋势,且危害也越来越大。自上而下选拔任用干部的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使干部管理权集中在少数党政领导者手中同时对他们的权力又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是导致用人腐败的重要制度[是要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逐步从选拔政治过渡到选举政治。自上而下的干部选拔任命体制使干部选用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中,买官者所需要贿赂的对象数量有限,贿赂成本也有限,买官者很容易把贿赂成本转嫁给普通民众。而在自由的、竞争性的选举体制中,贿赂者所需要面对的是人数众多的选民,贿选的成本高于买官的成本,而且贿选者在当选后很难把贿选成本转嫁给选民,否则他将难以再次当选,不仅如此,当选后他还要兑现选举时的承诺为选民谋福利。由于竞争对手的揭发和反对,由于贿选成本会增加到贿选者难以承担,由于选民的权利意识苏醒而越来越难以被收买,随着选举的重复进行,贿选等选举腐败会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因此,从选拔政治过渡到选举政治是遏止用人腐败的治本之策。二是要改进干部考察考核方式、方法,实现干部考评管理的科学化。建立对干部能力和业绩的科学考评指标体系和方法,避免考察考核评价中感情、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对于防止用人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选人用人的主要依据应当是能力,政绩是人的能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包含在广义的能力之中。依据能力选人用人,需要借鉴能力主义管理思想,后者的基础是对人的能力的公正评价。应当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量化、细化为一个科学的指标体系,使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组织力量研究、开发出一套测评干部素质能力的方法和技术。[10]干部考察应当将平时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建立起经常性考察、阶段性考察、年度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干部考察还应建立先进合理的干部考察体系,使考察内容细化、量化,民主测评表应设计得科学合理并尽可能量化,由群众对根据被评判对象的实际表现给予“判分”。还应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促使考察组深入群众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情况。[11]此外,还应当借鉴国外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上级主管、同事、服务对象或管理对象(客户)根据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判,并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升迁奖惩。三是要健全干部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制度。首先要健全党政干部管理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实行“竞争上岗”的选举制。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可以通过“两票制”选举的方式产生。为了体现党的领导,同级党委应当掌握行政首长人选的提名权,后者经由人大通过法定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同时应当赋予行政首长以政府组成人员的委任权和人大以审查批准权,这样才能真正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选举和委任产生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依法实行任期制,事务类公务员应当严格实行考试录用,考绩晋升和常任制。无论是委任制官员还是实行考任制的事务类公务员都不应实行“竞争上岗”的办法,同时也不应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用到委任制和考任制官员身上,否则就将影响到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要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适当拉开不同职务和职级的收入差距,发挥职务和职级工资的激励功能,同时抓紧建立廉政公积金,增加公务员对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其次要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和考任,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最后要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方式。对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应依法实行派出制并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国有企业经理则应由董事会或监事会聘任并实行契约化管理,并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业绩相挂钩,逐步推广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等分配方式。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lunwentianxia.com]
本文标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用人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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