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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员工个人绩效考核规则1考核步骤各级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均应按下述步骤执行:a)个人自我评估;b)工作绩效评价(打分);c)工作过程评价;d)基本素质评价;e)反馈面谈;f)考核结果统计、复核;g)兑现奖罚。2个人自我评估2.1个人自我评估由被考核人对自己的工作表现做出全面总结和考评,填写《自我工作评估表》。个人自我评估的陈述应尽可能具体,并对完成情况说明相应证据(记录、报告或可证实的工作状态)。2.2个人自我评估应针对下述范围的工作逐项回顾,说明完成情况及效果。a)个人责任范围内(公司、部门、岗位)工作计划规定的工作;b)个人《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量化工作;c)个人《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非量化工作;d)上级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e)列入工作指令的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等。2.3个人自我评估不作为考核结果的构成部分,但应作为上级领导考核的参考,就个人评估与上级领导评估之间的差异,双方应进行沟通,并尽可能达成共识。因此被考核人的《自我工作评估表》应在上级领导考核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交到上级领导手中。2.4《自我工作评估表》中表达的个人未来预期,是公司了解员工意愿的重要途径,员工个人填写时应认真务实,上级领导应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提出指导意见或建议。第4页3工作绩效考核3.1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由其直接上级领导负责,根据被考核人在考核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成绩做出评估,在员工个人《自我工作评估》的考评栏中填写考核分数(满分100分)。a)各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级别员工,由各公司部门主管副总(总监)负责评审,总经理最终确认;b)总经理助理、总监级别(包括同等级别技术类)以上(含)人员的考核,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总经理最终确认。3.2针对各公司总经理、业务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等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其工作绩效的考核应主要依据公司经营计划、或部门分解计划的完成情况,按各项硬性指标完成比例综合考核计分(以利润为主)。4工作过程考核4.1员工个人“工作过程”考核,由其直接上级领导负责,根据被考核人在考核周期内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工作质量、方法等因素做出评估,填写《员工工作过程评估表》。4.2考核人应针对《员工工作过程评估表》中每个考核项目,选择最恰当的等级,不允许空留某个考核项目不填。4.3整个《员工工作过程评估表》的得分,由各个考核项目评估等级对应的分数相加(A/13.57、B/12.14、C/10.71、D/9.28、E/8.42)。5基本素质考核5.1员工个人“基本素质”考核,由考核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选定考核人,考核人数一般以5至7人为宜,选择考核人时应遵循以下要求:a)必须有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参加;b)必须包括有工作联系的同级至少2名;c)必须包括有被考核人的直接下属至少2名;d)可以由被考核人在上述范围指定2名考核人;e)可以由其直接上级在上述范围指定2名考核人。第4页5.2考核组织者应统一规定时间、地点,由考核人填写《员工素质考核表》。各考核人之间不应讨论、交流,以保证考核的独立性。5.3考核人按《员工素质考核表》中列出的每一考核项目,选择最恰当的等级,不允许空留某个考核项目不填。各个考核人负责计算《员工素质考核表》的合计分数,合计分数由各个考核项目评估等级对应的分数相加(A/5.93、B/5.31、C/4.68、D/4.06、E/3.68)。5.4被考核人“基本素质”考核总体得分,由考核组织者负责统计,按各考核人分数加权平均。无论考核人数多少,权重分配为:直接上级占40%,直接下属占30%,同级占30%。6反馈面谈6.1在各项考核结束后,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应与被考核人进行面谈,就考核结果(工作绩效、工作过程、基本素质)进行交流,并由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做好《面谈记录》。6.2面谈交流的目的和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a)双方回顾每项工作的实际完成状况,确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b)针对“工作过程”评估项目,说明评估等级的理由,确认“工作过程”考核结果;c)综合反馈“基本素质”考核结果;d)指出被考核的主要成绩、优势、长处,同时提出希望改进的不足之处;e)讨论改进的初步方案,明确下阶段工作努力方向。6.3考核面谈中双方达成共识后,由被考核人在《自我工作评估表》、《员工工作过程评估表》上确认签字。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不认可时,可以不做确认签字,其直接上级应在面谈记录中详细记录被考核人的意见。6.4面谈记录也应由被考核人确认签字。根据被考核人要求,除《员工素质考核表》外,其它的考核记录可以复印一份由被考核人留存。6.5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申诉和要求解释的权利,在考核面谈中未能解决的问题,可直接向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执行主任或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7考核结果统计、复核7.1考核组织者(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员工各项(三项或二项)考核结果,填写《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统计表》,并计算考核总得分。第4页7.2个人总得分按三项加权平均计算:a)三项考核的权重分配:“工作绩效”占60%、“工作过程”占15%、“基本素质”占25%;b)二项考核的权重分配:“工作绩效”占70%、“工作过程”占30%。7.3根据个人考核总得确定个人考核结果的等级,考核等级分为5级:a)优秀(理想状态),总得分为90分上;b)良好(满足要求),总得分为80~89分;c)中等(基本满足要求),总得分为70~79分;d)一般(勉强满足要求),总得分为60~69分;e)差(不满足要求),总得分为60分以下。7.3针对被考核人不认可考核结果,以及审查考核记录认为可疑之处,考核组织者均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寻求可信的解释,或由考核人进行更正。除非集团领导特别指示,一般情况下不重新组织考核。8兑现奖罚8.1考核组织者根据最后考核得分,提出考核奖罚决定,填写《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统计表》中“考核奖罚”一栏。8.2各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人员、集团本部人员的考核奖罚决定,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执行。8.3其他级别人员的考核奖罚决定,由本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核。
本文标题:HRG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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