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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汇集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汇集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一篇】根据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问题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15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二、下一步工作举措(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19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19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18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二篇】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突出抓住局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每月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二是按照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要求,包括局党委成员在内的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都要参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体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自学活动。三是坚持创新形式,深化学习效果。除了开展集体学习、自主学习外,我局结合实际,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解读,开展了主题讨论、实地参观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先后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3次,自学5余次;以“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为主题,联合国能集团宁鲁煤电任家庄煤矿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派员参加市直机关以“强素质树形象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四重四联学习教育活动;走进XX智慧宫文化产业集团观摩学习其优秀经验。四是结合今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手册,借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内容。二、重点工作情况(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的要求,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影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经清理,我局未制定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我局印发了《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局内公平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主体和审查标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印发规范性文件前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二)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对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自治区应急厅委托事项,进一步规范了许可流程,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印发了《XX市应急局规范完善行政审批有关流程的通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明确了许可依据、申请所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结合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针对由三个业务科室分别受理行政审批初审材料的情况,改为由市民大厅代理窗口集中统一受理,统一制作规范的审批流程图、有关表格样表等格式文书,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压缩办理时限50%以上,为企业办理证照提供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的服务。(三)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规则。为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适应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XX市应急管理部门事权划分意见的通知》,明确我局与各县(市)区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确认等事项的事权划分,规范了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和事项边界,规范了涉企检查行为。(四)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全面启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了“1+2+9+7+4”的方案框架,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队伍、强化风险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发力,确保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印发了《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XX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时限开展执法活动,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行政执法依据、方案、人员、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及时公示,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开通了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投诉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XX市安全生产信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银应急规发〔2019〕2号),制定了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认定程序及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制定了《XX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制度》,建立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为进一步有效解决涉企现场检查多、频次高等问题,我局起草了《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办法》,下一步将在审查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偶有发生,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审批)、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息还有欠缺。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有待提高。由于审批、备案项目涉及的市场主体数量太多,监管人员数量过少,日常监管难度大、任务重,受专业限制,双随机抽查实施困难,制约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关于优化
本文标题: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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