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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福利制度的差别•1、中美两国福利概念•2、中美两国的退休政策差异•3、中美两国的医疗保障差异1、关于社会福利美国的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相当全面完善。美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从1936年社会安全法案(SocialSecurityAct)实行之后,逐步完善起来的。我国的社会福利: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是指政府出资为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的制度。为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2、中美的退休政策•中国:①退休条件。中国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此外对于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具有较长工龄因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可办理退休。②退休手续办理。③退休待遇。除按月发给退休金,直至本人去世外,还享受公费医疗、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待遇。④退休职工管理。退休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年老体弱,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职工生活,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保持了职工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并具有旺盛的朝气与活力•美国:美国没有法定的一刀切退休年龄,只是规定民众可全额领取社会安全金的法定年龄,目前为66岁;美国人在65岁之后只要再工作1~5年就可以退休,具体工作年限取决于他们已经为退休准备好的存款数额;能否退休主要看退休后的收入是否对家庭生活品质产生较大的影响2.1目前的现状•中国: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现象有所凸显,会导致社会负担加重,社会文化福利事业的发展与人口老龄化不适应,家庭养老功能减弱,老年人对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的需求突出。所以很多人预测将来的退休年龄肯定会往后延迟,把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甚至更晚•美国:美国人考虑退休的时间受到领取社会安全金年龄的限制,而更重要的是与家庭的收入和养老计划有着更直接的关系。大部分美国家庭认为在66岁时退休可能是一个较合适的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全额领取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同时家庭财富的积蓄也可以支撑退休后的经济支出。2.2存在的弊端•中国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横向比较退休金差太大•二、企业退休金纵向比较差距明显•三、企业社保基金缺口巨大•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不公开•美国:美国在不同时期对退休执行的不同政策正如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人不可能避免衰老的来临,而衰老导至人类社会必然的新老交替。由于每个人的健康、知识水平、从事职业、所处环境以及人际关系等条件的不同,这种交替呈现不同的特点。2.4发展趋势•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美国:(一)常规退休计划;(二)退休奖励计划;(三)阶段性退休计划;(四)退休教师适用的相关政策。3.、中美两国的医疗保障差异•3.1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2)建立相对稳定的筹资渠道•(3)采用部分自付费用的办法,抑制需方不必要的医疗消费。•(4)保险费用的支付(指给医院的)采取定额结算的办法。•3.1.1中国医疗保障的问题:•(一)医疗卫生的政府投入二式化与公立医院行为异化,公立医院行为异化公立医院的改革是由政府设计和推动的,但改革后,公立医院的行为与政府改革的初衷渐行渐远。(二)社会医疗保险欠公平、低效率•(三)“管办不分”、“管制俘获”与政事合一•(四)卫生保健体制二元化、政府责任间接化•3.1.2中国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层医改成果、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鼓励发展社会资本办医、•3.2美国的医疗保障制度:•1.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障由医疗照顾方案和医疗救助方案两部分组成。•2.商业医疗保险。在美国,雇员的医疗保险是由雇主向商业医疗保险公司购买的(投保人只需支付保费的小部分),其等级与付费方式等均由雇员决定,福利较好的公司通常会全额支付雇员的保险费•3.2.1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1、费用增长,缺乏全民覆盖•科技、产业、经济、社会、制度等原因推动着费用的上涨•2、面临财政的可持续性危机和医疗保障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较差的困境•3.2.2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用扩大市场、调节税收、实施经济激励等手段引导更多的人购买医疗保险;要求医疗保险公司停止歧视性做法;推动医疗事故诉讼和民事责任改革;增加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方的透明度;鼓励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提高现有医疗保健体系的服务质量。•3.2.3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新方obamacare••这被称为“病人保护和支付得起的医疗法”,对青年工人,选择不买昂贵的医疗保险的小企业和其他大规模的处罚,在2014年开始该法进一步加强了社交美国医疗保健系统开始医疗过程。ObamaCare的核心是个人的任务,它使每一个公民的强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这是前所未有的中美两国儿童福利制度比较中美残疾人福利制度对比中美工资福利制度对比中美住房福利对比中美两国儿童福利制度比较•从立法来看,中美两国都随着社会的发展增强了对儿童各方面福利的关注,立法较多。中国的福利法律条款虽多,但并没有形成整合效应,这对我国目前儿童福利服务和满足儿童福利需求非常不利。而从美国的政策发展来看,儿童福利政策的出台和儿童福利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是以儿童研究为基础的,这是发达国家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从福利行政来看:儿童福利政策仅仅停留在文本层面上是不够的,其有效推行才是更重要的。目前,我国儿童福利在政策、机制、社会意识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已经超过了单纯的物质上的需求,儿童福利需在法律上的保护,在职业规范上的保障,在专业福利人员的培养,在儿童社会救助系统上的支持,在儿童福利资源上的有序有效筹集等等方面,都是很不够的,这些不足导致了一些处于特殊困境的儿童不能及时得到帮助。美国的儿童行政服务项目繁多,能满足各类儿童的不同需要,中央由儿童发展局统一规划和领导,行政主管机构强劲有力,能发挥人群服务的特质。可以看出美国的儿童福利政策的实施效率、行政人员的专业程度,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方面是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的。中美残疾人福利制度对比•在每月付给残疾人津贴的覆盖面上,中美两国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且中美两国在主要的残疾人津贴(美国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保险金,中国为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金额方面的共同点是均比两国的退休金少。但美国残疾人津贴的金额比中国高,保障力度更大。工资福利制度•美:高层公务员的年薪在10万至20万美元之间,尽管要扣除个人收入税、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费(共约为年薪的30%),其个人收入仍然是相当可观的。•中:我国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另外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还有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住房福利对比•美国的住房保障政策起步较早,各项制度和措施都比较完善,尤其是房贷机制比较成熟。•中国的住房福利政策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房贷机制,整个的房地产行业机制不完善。虽然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像: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但是还是不能解决当前的住房窘境。漫画欣赏:•一)政策立法在福利立法方面,中国已经制定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收养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有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以及大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根据中国宪法,中国的有关法律对儿童的生命权、生存与发展、基本健康和保护、教育、休闲和文化活动以及残疾儿童的特殊保护等均有全面系统的规定,并规定对虐待、遗弃、故意杀害儿童以及偷盗、拐卖、绑架、出卖、收买儿童等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惩罚。中美两国儿童福利制度比较1909年罗斯福总统召开白宫儿童会议,美国儿童福利制度进入了一个时期。在此之前,儿童福利并未采取政策立法的形式,多由民间组织及宗教团体所替代。“经济大萧条”以后,美国的社会福利思想发生了重要的转变,政府开始主动承担国民福利。在儿童福利方面,政府通过不断的立法确立了一系列福利方案,一套完整的儿童福利制度逐渐建立起来。1935年通过实施了《社会安全法》《社会福利一元化具体措施》,此后陆续通过了《民权法》、《经济机会法案》、《贫民健康保险》、《儿童虐待预防法案》、《儿童安全法案条款》、《社会安全法案20条款》、《收养辅助与儿童福利改革法案》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从立法来看,中美两国都随着社会的发展增强了对儿童各方面福利的关注,立法较多。中国的福利法律条款虽多,但并没有形成整合效应,这对我国目前儿童福利服务和满足儿童福利需求非常不利。而从美国的政策发展来看,儿童福利政策的出台和儿童福利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是以儿童研究为基础的,这是发达国家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从福利项目的内容来看:我国儿童福利项目主要涵盖孤残儿童的供养康复、儿童教育。而美国儿童福利制度的项目设计具有明显的残补取向及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上。我国儿童福利项目主要涵盖孤残儿童的供养康复、儿童教育及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上•儿童福利政策仅仅停留在文本层面上是不够的,其有效推行才是更重要的。儿童福利行政可以界定为:政府机关或公共团体促进儿童身心健全发展与正常生活,实现儿童福利的行政过程。社会福利行政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行政组织、人事行政、财务行政和行政方法。在我国,与儿童福利相关的机构主要有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共青团系统、妇联系统和民政系统。共青团和妇联系统是带有行政色彩的群众团体,职责仍停留在研究和协助政府管理的层面,行政力度不大,而儿童福利的有关内容在教育、卫生、司法等多个部门中贯施和实现。除此中国20世纪80年代成立的关注儿童福利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有:中国儿童发展中心,主旨在于促进中国儿童的全面发展、收集资料、开展研究和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等;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旨在促进儿童福利事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儿童福利院,来做一些收容低能、伤残儿童和弃儿、孤儿。(二)福利行政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儿童福利机还为社区中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了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和专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形成了为孤残儿童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的一整套照料体系和服务模式。目前,我国儿童福利在政策、机制、社会意识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已经超过了单纯的物质上的需求,儿童福利需在法律上的保护,在职业规范上的保障,在专业福利人员的培养,在儿童社会救助系统上的支持,在儿童福利资源上的有序有效筹集等等方面,都是很不够的,这些不足导致了一些处于特殊困境的儿童不能及时得到帮助。美国是实施地方分权制度的国家,行政权集中在各州联邦政府只是负责规划、辅助和监导。儿童独立行政的最高主要机关是卫生及人群服务部,实际负责政策领导责任的是社会安全署所辖的儿童发展局。各州社会福利行政组织体制虽然不尽相同,但是也配合联邦体制,在人群服务处下设置儿童与家庭福利科。美国的儿童福利的行政管理十分严谨,不但所用经费需要发挥一定的效能,也不因行政而忽视各种社会工作方法的运用。美国的儿童行政服务项目繁多,能满足各类儿童的不同需要,中央由儿童发展局统一规划和领导,行政主管机构强劲有力,能发挥人群服务的特质。可以看出美国的儿童福利政策的实施效率、行政人员的专业程度,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方面是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的。•我国儿童福利项目主要涵盖孤残儿童的供养康复、儿童教育及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上。《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也就特殊教育学校(部、班)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随班就读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情况进行了规定。《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也为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提供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
本文标题:中美福利制度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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