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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农民工调查报告农民工是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离开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在异地从事农业代耕。视为代耕户。代耕城市发展中被丢荒的闲置农田。下面是网友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7年农民工的调查报告,内容如下:2017年农民工调查报告一为了更好地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了更好地领悟和学会课本以外的知识,不断强化和完善自我;为了了解新农村建设发生的变化;为了了解村级组织是怎样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民是怎样看待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为了了解农民在新农村建设第一年的生存状况、以及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等;为了调查新农村建设优秀村庄,特别是“一村一品”突出的特色村,总结其经验,推广其做法,供其他村庄新农村建设参考;为了寻找农村的可开发性资源优势,做可行项目开发研究,为有条件的村庄制定可行性操作方案助其在城市寻求启动发展资金,搭建互动发展平台;为了总结归纳中国农村的村庄文化、民俗文化,发扬光大中国民间底层文化精粹。在调查过程中及对调查结果数据进行分析得知:(1)、农民工生活艰苦;(2)、其子女受教育程度低。一、农民工的子女受教育程度偏低,其大多数为小学文化程度和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工对“孩子应该上学读书”有一定的认识,也非常支持其子女读书,但是因农务繁忙和对子女上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均认为教学是学校的责任,而与家庭教育无关,家长往往关心的是其子女的成绩单上成绩分数多少,而不重视其子女上学的过程,致使其子女上学压力大,学习成绩差,初中毕业后,均未能继续求学深造。其次,在农村,现在处于外出打工的热潮中,农村子女初中毕业后,不听往来人的劝告,走上打工之路,因而结束学业,待知道理,却无安份学习的心理。二、农民上进不强,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国中农民处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思想至今仍然极其落后。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生活大幅度提高,“吃上餐不得下餐”的情况不再出现,农民满足于目前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不思上进。三、农民工对国家政策及国情关心不够,对国家政策及国情了解甚少。至今,农村农民生活基本得以保障,农民工生活均达温饱状态。自国家颁布“五补”、“一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退耕还林”、“九年义务教育免学费”等制度以来,农民工生活又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其子女均能成功入学读书,这是国家良好政策取得的良好效果。但是,在农村依旧存在种种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村产业化单一,易受自然灾害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出,掀起外出打工的热潮,致使农民工子女过早向往外出打工挣钱,读书无明确目标,学习成绩差,学习压力大,再加上家长无空闲管教孩子,有的家长甚至就不管,导致农民工子女文化程度低,农村依旧文盲遍地,农民工生活依旧艰苦。据调查资料分析,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该:1、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特色农业,关注农民工生活。2、加大基础教育硬件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3、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增开《心理学》课程,从而促进教师、家长与学生之间的互相了解,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发展。4、国家加大投资,改善农村通信落后问题,进而改变农民工思想,使得其子女有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2017年农民工调查报告二国家统计局29日发布的《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去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分别增长1.3%和2.8%。统计显示,XX年以来我国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5、1.5和0.5个百分点。以下为详细内容:一、农民工规模(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二、农民工基本特征(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三、农民工流向分布(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四、农民工就业(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XX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五、农民工收入(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七、农民工权益保障(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
本文标题:2022年度农民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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