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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条办学性质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条办学层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三条考试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2、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属于提前批次报考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至7月17日;报名网址:点击上方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面试报名确认时间:2015年7月18日9:00至16:00;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第四条咨询开放日7月13日、14日8:30至16: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第五条录取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院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只录取志愿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第六条学历我院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七条监督机制(一)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学院监督电话:(010)64720765第八条收费及其它我院普通高职教育学生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750元/学年·人。会计(中英合作)和工商企业管理(中英合作)两专业为17000元/学年·人。学生入学后享受普通高校学生的一切待遇。第九条复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第十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邮政编码:100102固安校区:北京市1251信箱(京开高速过永定河桥800米路东)邮政编码:102602咨询电话:(010)647096906472077364720730咨询QQ:811450268706929739676764102学院网址: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2022年度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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