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基金会章程(精编3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基金会章程(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基金会章程(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章附则1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经2006年2月20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五十七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章总则2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英文译名为:CHINAENVIRONMENTALPROTECTIONFOUNDATION,缩写为:CEPF。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是对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为环境保护自愿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进行筹集和管理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独立的法人。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广泛募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护环境、造福人类”。所募资金和物资,用之于表彰和奖励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资助和开展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类公益活动及项目,促进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本基金会的发起人和社会有关组织及个人的捐赠。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章业务范围3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开展促进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热心环保公益事业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二)为增加本基金会资金而进行的基金保值、增值运作和投资活动;(三)组织开展“中华环境奖”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表彰和奖励活动;参考资料,少熬夜!(四)资助和开展环境保护的管理、宣传教育、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及项目;(五)支持和资助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示范项目;(六)开展和资助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七)资助和开展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的活动及项目;(八)资助和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项目及活动。
本文标题:基金会章程(精编3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3949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