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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朗诵《岁月的风》(4篇)【导读】这篇文档“诗朗诵《岁月的风》(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奇风岁月读后感【第一篇】奇风岁月读后感(一)沉睡在风里的人范婷婷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WJ当然习惯这么来写她的名字,这种类似于癖好的东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我从来没想过她在车上静默的想着些什么?可是我知道,我想的永远是,如果有一天庞大的机器和汽车将把式沟的石山移走,那么我可怜的北山是不是就要被迫移进发展的行列,于是,我们的白天,不再是骑着马赶集,在集市上用我的羊羔交换你的青菜。路灯会不会惊扰到黑夜出来游玩的鬼魂和妖精,她们会不会在汽车鸣笛声和路灯的嘈杂下瑟瑟发抖?我们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在我们没长大之前老去,我们的朋友会不会去更远的地方?我们的少年会不会抛弃北山?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儿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后来在榆中的中心广场,我们朝着家乡的方向。她说,以后,我要在那个地方盖一个图书馆,让喜欢看书的人泡在里面。大学我一定要学设计,图书馆我自己设计。你呢?没什么规划吗?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奇风岁月读后感(二)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平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平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近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被日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裸男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全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近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裸男),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近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这种东西的简单成分如上。我觉得麦卡蒙的确可以死而无憾了。奇风岁月演讲38【第二篇】勿忘神秘的力量——读《奇风岁月》有感《奇风岁月》是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与《麦田的守护者》、《杀死一只知更鸟》等书并列为经典的长篇小说。全篇以第一人称为写作角度,从一个少年的角度看这个大千世界,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文中写到“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又纯真的力量。”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在我看来,在狭义以上看,“神秘的力量”指的是年少时,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在广义上看,“神秘的力量”指的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泰戈尔在《飞鸟集》中提到:“人是一个初生的孩子,他的力量,就是成长的力量。”这股力量夹杂着外界的影响迫使孩子不断成长,但与此同时这又使我们在成长的路上“被”丢弃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从当年作文写“借同桌半块橡皮”的同学友谊,到现在揭露、鞭笞社会的黑暗面的胸怀天下;从当年的葬花、葬虫、葬蝴蝶,到现在看见路人倒下却不扶的见死不救;从当年因一粒糖而欢天喜地,到现在宁可在宝马上哭,也不愿在单车上笑------荀子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与甘于奉献的人,穷人与富人,好人和坏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出发点,不同的是由于外力作用,他们往不同的方向做不同的变加速运动,最后轨迹不同而已,之后就有了圣人与凡人的区别。在成长道路上,到底是失去的珍贵还是得到的有意义,这是一个问题。我们都是当局者,谁也无法判断哪个更宝贵,只是我们记得当初很快乐,而这种快乐不复存在。但凡事都有例外,有些人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在这复杂的世界中仍旧持有一颗赤子之心。杜甫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理想,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诺贝尔女性得奖者卡曼以为女性安全和女性权利抗争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他们为什么都得到后人的推崇呢?是以其后其身而身先,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其本性,还守着那“神秘的力量”。其实他们都不值得称赞,因为他们只是做自己的分内事,只是我们都将我们“神秘的力量”与外界置换成权力、金钱这些更利于我们生存的X因素罢了。如果你还未完全丢弃“神秘的力量”,那就好好珍惜它;如果你已经失去了它,那就时常回望;如果你连回首的勇气都没有,那就继续沉沦吧。《奇风岁月》读后感【第三篇】《奇风岁月》的作者是罗伯特·麦卡蒙。该书主要讲述了一辆单车,一只爱犬,一段追风岁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奇风岁月》读后感(一)《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
本文标题:诗朗诵《岁月的风》(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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