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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简易程序)条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予以警告,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即适用简易程序。表明身份1、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2、出示有关证件现场调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询问笔录”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予以复核作出处罚决定1、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2、告知当事人复议诉讼权利时限及机交(同一般程序)结果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在7日内将案件有关材料,报局机关备案、归档。卫生局监督电话:3136643监督电话区公开办:3136601区法制办:3136672区监察局:313657010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一般程序)3个月调查取证:1、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2、出示有关证件;3、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4、采样时应填写“采样记录”;5、写案件调查报告立案:制作“立案报告”报管处(室)负责人审查批准,确定立案日期及2名以上案件承办人。受理:1、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监测报告的;社会举报的;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或移送的。2、填写“案件记录”合议:1、必须3人以上参加;2、提出具体处理意见;3、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告知申辩权:1、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交当事人;2、听取当事人陈述做好“陈述和申辩笔录”。需听证不需听证1、送达“听证告知书;2、按证程序进行作出处罚决定:1、承办人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稿,报主管局长审批,作出处罚决定;2、对重大、复杂案件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结果通过网络、公开栏、滚动屏公开结案: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承办人员制作“结案报告”有关案件材料归档保存执行: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按规定可以收缴罚款的,应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罚款收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处罚决定可每日加处罚款额3%并申请强制执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送达,并取得“送达回执”,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送达。送达时告知当事人复议、诉讼权利时限及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卫生局或区法制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15内向复兴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监督电话区公开办:3136601区法制办:3136672区监察局:3136570卫生局监督电话:313664310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听证程序)听证结束1、主持人制作“听证意见书”2、卫生局应根据听证情况进行复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1.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公民罚款1000元以上,对个体经营者罚款2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罚款10000元以上;时限:当事人应在卫生局告知后3日内提出受理听证主持人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举行听证会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2.记录员宣读听证纪律;3.主持人确认听政参与人员及是否有回避申请,告知当事人在听证中享有的权利。4.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5.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6.调查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7.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案件听侯处理;制作“听证笔录”交调查人员及当事人审核,并签名或盖章卫生局监督电话:3136643监督电话区公开办:3136601区法制办:3136672区监察局:3136570
本文标题: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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