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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卖场违章促销现象调研报告一、大型卖场违章促销的现状目前,区内大型卖场违章促销活动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一环路南二段世界、数码广场、新世纪电脑城和百脑汇等电脑卖场;二是的国美、苏宁等大型电器商场;三是双楠人人乐和玉林好又多等大型综合性商场。他们有的擅自占用人行道搭建场外卖点、摊棚,有的利用城市广场、小游园搭建宣传舞台,通过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有的甚至采取聘请临时人员向过往群众散发各种低廉的宣传资料等一系列违章促销手段。这与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规定相悖,与各大型专业卖场的身份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符。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违章促销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二、大型卖场违章促销的影响大型卖场违章促销之势越演越烈,其影响也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影响交通。严重的占道宣传促销给群众出行和交通顺畅带来不便。在交通高峰时段容易出现“商家占人行道,行人挤慢车道,自行车挤快车道,汽车堵着走不了”的状况。(二)干扰居民休息。违章促销宣传形成的噪声对周围住户的正常休息造成巨大影响。大型卖场往往会在节假日早早搭起舞台,利用高音喇叭等设施搞“有奖促销活动”,以此聚集人气、渲染气氛,而节假日又是大家的休息时间,因此,群众对此类促销行为的意见较大。(三)损害城市形象。违章促销行为既造成市容秩序混乱,也严重损害城市形象。在促销过程中往往是场点设置混乱,搭建的各种遮阳棚、舞台花花绿绿,杂乱无章,促销区域人声嘈杂,促销活动结束后各种宣传资料和其他垃圾遍地都是,一片狼籍。同时大型卖场的违章促销行为具有聚集效应,周边中小商家往往抱着“枪打出头鸟、大树底下好乘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而采取类似的宣传和促销活动,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由此可见,大型卖场的违章促销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各相关部门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微杜渐,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使大型卖场违章促销活动得到有效规范。三、大型卖场违章促销的原因分析形成大型卖场违章促销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一)现有户外广告场地资源不足。现有的户外广告等宣传方式从数量和质量上均无法满足商家宣传的客观需求。从实施违章促销行为的主体来看,大多数为非知名品牌商家和代理商,以及卖场内摊位相对偏僻的承租商,他们一方面有比知名品牌更加迫切的宣传需求,另一方面又无力支付昂贵的摊位费和户外广告位租赁费,所以容易采取场外违章促销的方式来达到增大商品销量的目的。(二)品牌商家传播企业文化的重要渠道。卖场方和知名品牌商家希望通过各种宣传活动聚集人气、传播企业文化。在违章促销的商家中,利用广场、小游园搭建舞台,并使用高音喇叭搞“歌舞表演、有奖竞猜”等活动的往往是大型卖场方或实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商家,他们宣传目的并不仅仅是着眼于一时的商品销量,而是以传播企业文化、展示品牌实力为目标。(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何界定占道违章促销行为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现有的《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对越门占道经营行为界定不清,对在建筑物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通道、街沿、广场等设施上进行销售、经营是否属违章占道没有清晰明确的表述,导致城管在纠正违章促销行为时,有部分商家和群众不理解、有意见,执法人员也难以拿出令人信服的依据,难以真正做到以理服人。(四)部分大型卖场有“特权”思想。认为自己作为纳税大户,理应受到政府的关照和优待,因而在一些具体经营行为中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喜欢打擦边球,出现问题时也不愿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四、规范治理大型卖场违章促销行为的对策建议大型卖场违章促销现象必须通过疏堵结合、加强宣传、强化社会责任和统一执法程序等方式加以规范、疏导。(一)强化宣传,统一认识。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管宣传的工作力度,开展城管执法进商场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分别从卖场方和摊位承租方两个层面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致大型卖场商家店铺的公开信》、《城管执法服务指南》、《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问答》等方式讲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求得商家的理解、支持。同时,定期召开整规办、执法局、环保局、街道办事处、卖场、摊位承租商等多方共同参加的座谈会,积极就卖场促销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便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相关部门对大型卖场的违章促销行为既无法彻底禁止,又不能彻底放开,而卖场方对违章促销也是既不愿彻底放弃,又不能名正言顺的进行。相关部门应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不扰民、保通畅、守秩序”的原则,制定出一套既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又适应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的处理办法。如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平常双休日,各卖场可以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促销申请,相关部门则在重点审查其促销时间、促销地点、促销方式(包括宣传促销的规模及使用何种器材,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等)以后酌情作出允许或者禁止的决定。促销时间应控制在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两个时段之内;促销时应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方式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和其他扩音设备,促销区域的边界噪声必须控制在75分贝之内,促销期间执法人员和卖场工作人员应不定时利用专业仪器进行抽查。各参加促销活动的卖场和商家要保证展场的卫生和秩序,服从相关部门的现场管理,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对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超越许可范围和标准的促销行为,由执法部门统一依法予以取缔。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程序、注重执法细节,特别要注意做好证据的固定保存、告知当事****利义务和执法文书必须送达当事人等细节工作。同时做到统一执法标准,对同一区域的大型卖场和其他商家一视同仁,按照统一的`标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既能让有实际需求的商家达到宣传的目的,同时又能规范其宣传促销行为。(三)强化双方监管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要明确卖场的责任,卖场必须严格贯彻落实“门前五包”,对促销方切实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对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而擅自开展的占道促销活动,卖场要负责进行规范和劝阻,及时将违章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商家的解释和疏导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各大卖场、商家的违章促销档案,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好的卖场和商家,由相关部门授予“文明、诚信商家”称号,并可在街道的繁华地段设牌公示,以增强其宣传效果,并减免该商场的清洁费用,优先考虑和审批其提出的申请;对屡查屡犯的卖场和商家,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对其提出的宣传促销申请给予适当的限制。(四)划定区域进行管理。对于大型卖场占道促销如何进行界定的问题,由于目前法规认定不清晰,而且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由规划、环保、城管、办事处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区占道促销的详规。可借鉴噪声控制区的划分办法,将其分级分类,一类区为一级商业区,商家仅受少量限制(可搭建舞台,使用扩音设备等);二类区为二级商业区,商家可以开展一定程度的宣传(展台规模有限、不得使用扩音设备);三类区为二级居住区,商家不得在此进行促销宣传,但周边群众可以自发组织一定程度的文化娱乐活动;四类区为一级居住区(或环境保护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在此开展包括文化娱乐在内的扰民活动。
本文标题:大卖场违章促销现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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