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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熟悉会计档案管理4.熟悉内部控制制度5.熟悉会计机构的设置6.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7.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8.掌握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考试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等级由高到低排列)(一)会计法律特征为《XX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考点:①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②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③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二)会计行政法规特征为《XX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三)会计部门规章特征为《XX办法》或《XX准则》,由财政部制定并发布。(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特征为《XX省XXX》,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以上,乡政府不算)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核算、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会计工作管理。(2)会计市场管理:准入管理、过程管理、退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4)会计监督检查:可以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定组织。(二)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发生违法的事,都是单位负责人先扛)单位负责人主要分两类:①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②非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2)会计机构的设置;大中型国企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取决因素:①最基本:经营管理要求。②其次:单位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简繁琐。(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还必须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需要实行回避制度的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能在本单位担任出纳。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的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包括使用计算机)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①伪造会计资料: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作为前提,或夸大、缩小、隐匿事实。②变造会计资料:涂改、挖补、进行二次处理。二、会计凭证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三、会计账簿不得违反《会计法》私设帐簿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五、会计档案管理(一)会计档案的内容包括:(1)会计凭证类;(2)会计账簿类;(3)财务报表类;(4)其他类。(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三)会计档案的归档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四)会计档案的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的会计档案要求原卷原册封装。交接完毕后,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五)会计档案的查阅不得借出,经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复制。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1.永久保管:年度财务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保管3年:企业月季度财报3.保管5年:固定资产卡片(报废后)、机关事业单位的月度季度财报、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4.保管15年:原始凭证、记账凭着、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总帐、明细账和辅助帐簿、会计移交清册5.保管25年:库存现金和银行日记账(七)会计档案的销毁1.销毁程序对于保管期满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四节会计监督:单位内部、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二)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对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2.内部控制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此外,企业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4.内部控制的内容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5.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对企业而言,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三)内部审计1.内部审计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等。2.内部审计的特点与作用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有:(1)预防保护作用;(2)服务促进作用;(3)评价鉴证作用。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外部监督。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主要有:(1)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3)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等。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审计独立性不同;(2)审计方式不同;(3)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4)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三)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有三种:(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3)实行代理记账。(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会计工作岗位的概念会计工作岗位是指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从事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项的具体职位。(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包括:(1)按需设岗;(2)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3)建立岗位责任制;(4)建立轮岗制度。(三)主要会计工作岗位注意稽核和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属于会计岗位;审计不属于会计岗位三、会计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二)交接程序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交接申请;(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3)移交点收;(4)专人负责监交;(5)交接后的有关事宜。(三)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其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四、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1)出纳;(2)稽核;(3)资本、基金核算;(4)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5)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6)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7)总账;(8)财务会计报告编制;(9)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10)其他会计工作。(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这是报名条件,不是上岗条件,上岗一定要有证)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被依法吊销资格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再参加;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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