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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其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特别是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第三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第四条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1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中医药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第六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培训标准实施。第七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在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中医五官等学科轮训。第二阶段根据学员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学科以及相关科室轮训。培训学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增设或调整培训学科,须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八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后,即确定一名中医临床工作8年以上、主治及以上医师作为其跟师学习的指导老师。学员临床跟师每周不少于半天,并应当及时整理跟师心得和临床医案。第九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登记与管理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中医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2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十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承担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二)达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三)经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根据当地中医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和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第十一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当具备培训所需的学科数量及规模。多单位联合组建培训基地的,牵头单位应至少具备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的2/3的学科数量,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外,其他协同单位不得多于2个。3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其相关学科应当具有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第十二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当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培训要求。带教师资应当严格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贴。第十三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告培训工作情况,接受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建设部分示范性的培训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第十四条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中医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4第十五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和结业考核。第十六条师承考核是对学员跟师学习过程的综合评价,包括临床跟师考勤、跟师笔记、典型医案总结和指导老师临床经验总结论文等。师承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第十七条对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样式及编号规则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专业代码附后)。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民族医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及培训标准由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5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类别对应专业专业代码中医学、针灸推拿学3501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3502藏医学3503蒙医学3504维医学3505壮医学3506傣医学3507哈医学3508中医其他民族医学3509中医学、针灸推拿学3601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3602藏医学3603蒙医学3604维医学3605壮医学3606傣医学3607哈医学3608中医全科其他民族医学360961 附件2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培训标准。第一章概述一、培训目标、原则和对象(一)目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合格的中医住院医师。通过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的诊疗工作。(二)原则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遵循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体现整体性、系统性和实践性。培训应以中医临床实际需要为出发点,立足于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重在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技能的培养。(三)对象本培训标准适用于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不包括民族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民族医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由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另行制定。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执行。二、培训方式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训与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训为主。(一)理论学习7结合临床实际应用开展理论学习,内容包含中医小讲课、中医临床进展、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以及开设若干职业道德、医学伦理、法律法规、人际沟通、中医辨证思维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等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必要的集中辅导。(二)临床轮训1.培训计划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4个月,第二阶段为9个月。第一阶段在中医各专科轮转培训,培养中医临床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西医基本技能。第二阶段通过以轮转为主的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医专科疾病的诊疗能力,掌握相关学科西医的基本技能,熟悉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检验内容和诊断方法。2.培训学科(1)学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五官科。(2)学科培训:①第一阶段:主要轮训科室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辅助科室主要以诊断方法训练为主,中药房以辨识各类中药饮片及了解品种调剂为主。②第二阶段:各专科及密切相关科室的轮训。3.轮转安排(1)第一阶段:中医内科:培训时间为12个月。学员主要在呼吸(肺病)、心血管、消化(脾胃病)、急诊、内分泌、肿瘤、血液、肾病、神经(脑病)、风湿等专科的门诊和病房及辅助科室轮转学习。其中内科急诊为必须轮转的科室,其余科室至少选择3个科室轮转。中医外科:培训时间为2个月。学员主要在门诊、病房轮转学习。可以在中医外科(疮疡、乳腺或其他专病专科)、中医肛肠科、中医皮肤科中选择科室轮转。中医妇科:培训时间为2个月。学员主要在门诊、病房轮转学习。中医儿科:培训时间为1个月,学员主要在儿科门诊和病房轮转学习。8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培训时间为3月,学员主要在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门诊选择轮转学习。中医骨伤科:培训时间为2个月。学员主要在急诊、门诊、病房轮转学习。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培训时间为1个月,学员主要在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门诊、检查室、治疗室选择轮转学习。辅助科室:培训时间为1个月,学员主要在心电图、放射科、中药房轮转学习。(2)第二阶段:培训时间为9个月。学员根据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二级学科病房、门诊以及密切相关科室轮训。学科名称轮转时间(月)备注中医内科12心、肝、脾、肺、肾等五脏相关疾病(肺、心血管、脾胃、肾病、肿瘤、内分泌、血液、神经、风湿等)、急诊中医外科2肛肠、皮肤、疮疡等中医妇科2中医儿科1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3中医骨伤科2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1辅助科室1可选心电图、影像、中药房等科室跟师学习半天/周选择相关学科指导老师,在门诊、病房跟师学习相关专科9合计33(三)跟师学习根据中医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特点,各培训基地均应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到培训之中,由学员选择相关学科指导老师,在三年培训期间跟随指导老师临诊学习。每周半天。(四)其他1.教学、科研要求9各培训学科,结合本学科特点对学员提出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阅读本专业相关书籍,结合本专科临床工作实践,三年内撰写与临床相关的论文(临床总结、文献综述、临床研究等)。(2)参加医学生的见习、实习等教学工作,包括参与临床带教、教学查房和小讲课等。(3)参加院内专题讲座及病例讨论会。2.公共科目按照医疗机构以及临床医生执业的有关要求,学员均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的学习,并结合中医住院医师特点适当增加必要的课程。公共科目:医学伦理、卫生法规、循证医学、传染病防治、流行病学、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食源性疾病防治、临床思维与沟通技巧、传统文化与中医经典导读。第二章第一阶段培训一、中医内科中医内科临床常见病证包括肺系病证、心系病证、脾胃系病证、肝胆病证、肾系病证、气血津液病证、肢体经络病证等相关疾病,以及疑难危重病证等。学员需熟悉和掌握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疑难危重病证的处理原则和抢救方法,临床辅助检查方法。(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系统掌握中医内科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在临床实践中训练辨证思维分析能力,熟悉中医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和随访工作,对少见或疑难病的诊断与治疗,急诊和危急重症的急救与抢救具备初步的认识,了解临床辅助检查方法,打好中医内科临床工作基础。(二)培训方法培训时间为12个月。学员主要在呼吸(肺病)、心血管、消化(脾胃病)、急诊、内分泌、肿瘤、血液、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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