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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复工复学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机构复工复学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机构复工复学方案【第一篇】为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尽最大可能防止或降低新冠肺炎对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xx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各学校在贯彻落实时,请结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xxxx〕28号)以及省市出台的防控新冠肺炎涉及学校的相关技术方案,一并抓好落实。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以控制疫情为中心,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扩散,加强领导、依靠法治、群策群力,建立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工作原则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科学防治,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三、工作体系(一)校园防控组织体系。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人员排查及教学业务指导组、疫情防控组、校园管控及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已经下发)。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也应成立由主任、校(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应商请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防疫部门的专家参与指导。有多校(园)区办学的,各学校(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二)校园防控制度体系。各学校要根据《开学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见附件1)和《开学当日和开学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见附件2),在开学返校前2周内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方案”、“十二制度”。“两方案”是指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十二制度”是指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错时报到上学放学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制度、校舍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复学返岗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不聚集不办会制度、师生安全防护制度、疫情“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寄宿制学校完善寄宿生管理制度。(三)防控指挥管理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的双重管理和指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四)家校联防协同体系。建立学校、班级、任课教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按规定落实排查处置程序(见附件3)。开学前,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向学校递交电子版健康申报表,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一人一表”。以班级为单位,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排摸、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四、防控措施(一)落实物资场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学一周前,各学校要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功能;购置必须的额温仪、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肥皂、洗手液、干手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确保开学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到位。学校应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集中隔离点、留观场所设置参照《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试行)》(x教防控办函〔xxxx〕3号)。各学校要保障防疫经费的投入,乡镇(街道)教辅室要争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他各方面支持,落实辖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防疫物资的采购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学校(幼儿园)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工作。(二)落实防控制度1、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在开学前的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要严格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未经学校确认,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校上班,学生一律不得返校上课,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大门。有留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校,未经校领导批准,所有住校教职工和学生一律不能走出校园。开学报到时以及开学后,各学校要对进出人员加强登记和检查,无关人员包括送学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列入重点防控名册的教职工和学生,在未解除管控措施取得绿码或纸质甬行证之前,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岗值守保安应佩戴口罩。2、落实错时报到上学放学制度。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学生返校报到时间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上学进校时保持一定距离。督促家长把学生送进校门后迅速离开,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聚集现象发生。3、落实师生晨(午)检制度。开学后,学校在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具体流程见附件4),安排专人对教职工和学生等所有进入学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3℃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引导到学校临时隔离室复查。复查后体温依然超过规定温度的,应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发热者如有流行病学史,由社区(村)联系专车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学校在开展晨(午)检工作之前要做到“五个要”:一要做到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二要落实晨(午)检工作人员自我防护要求,做到戴口罩、戴手套和穿工作服。三要熟悉临时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和隔离办法、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热学生后续跟进联系等流程。四要特别关注寄宿生和中午回家就餐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对寄宿制学校学生要做好早(午)晚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送医就诊,并对同一宿舍学生做好隔离和观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要进行午检;五要落实幼儿园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4、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各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学生缺课、教师缺勤的登记备案工作,如果发现缺课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应立即隔离班级学生和密切接触者,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流程见附件5)。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散布疫情信息。5、落实师生健康管理制度。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后、使用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后等,均要洗手。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调。教职工和学生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等身体不适,要立即到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内专门设置的发热门诊室检查,学校应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参考晨检流程图)。6、落实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制度。开学前后,各学校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场馆消杀,为广大学生、教职工创造整洁、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办法按《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xxxx〕5号)执行。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学生误食或灼伤。在配置和使用化学消毒剂实施消毒处理时,提醒操作人员不要将84消毒液和洁厕灵混合使用。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7、落实校舍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开学后各学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保持敞开,课间、午休时间、放学后,要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通风。学生宿舍通风由宿管人员专门负责,在学生离开宿舍后实施,每日上、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学校应积极开展校园清洁卫生活动,保持校内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每天检查通报制度,督促教职工和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8、落实复学返岗证明查验制度。对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和学生,返岗复学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9、落实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各学校应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平台等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开学前各学校要引导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熟悉《x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流程导图》(见附件6)。10、落实不聚集不办会制度。xxxx年x季开学时间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通知为准,任何学校、任何学段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在开学之前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补习活动和集体活动。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强化班级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无必要不串门。开学典礼、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可利用广播、视频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班组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因地制宜地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学生和教职工在食堂排队、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近距离接触。11、落实师生安全防护制度。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放学时要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医院等地,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裸手触碰吊环等物品。教职工和学生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食堂。12、落实疫情“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开学后,各校每日应统计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处于集中医学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教职工和学生数,发热的教职工和学生数等信息。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汇总后,每日14:00时前向市教育局防控办报告。当天没有疫情的,必须实行“零报告”。13、寄宿制学校落实寄宿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要强化对宿管人员培训和个人防护要求,杜绝宿管员带病上岗;加强寄宿生管理,严禁非寄宿生出入楼道;对寄宿生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提倡寄宿制学校中离校较近或家长有能力接送的学生回家住宿。五、突发疫情处置充分做好开学后学校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学校一旦发现教职工和学生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同时,在属地疾控部门专业指导下,按《xx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另行下发),做好各项工作。要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并
本文标题:机构复工复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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