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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1普法教育活动是落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途径之一。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督导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宣传教育等各项落实,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建立和完善了《南昌市保育院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普法工作制度》《南昌市保育院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等普法学习制度,及时全面地向广大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做到了:“五结合”。一是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近年来,根据要求详尽安排了《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和《教师法》等法律的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要求各部门组织好学习活动,做到了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二是学习与考试相结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每年组织7名副科以上干部和82名副科以下在编教职工分别参加了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同时,在本院也组织教师进行相关的测试活动。三是学习和岗位实践相结合。根据各个岗位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劳动法》等法律的学习,用法律规范和指导工作实践。四是学习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关于“学校保护”的'有关精神,一方面在教育教学中开展“红绿灯”“安全标志我知道”等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将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落实到活动中。五是学法和知法、守法、用法相结合。在协调院门口自行车占道停放点的过程中,我院充分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因自行车占道停放点造成“影响幼儿进出保育院”的拥堵现象。近年,我院也根据《教师法》的有关精神,向各级领导反映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和发放津补贴的愿望,争取落实和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近年来,我院坚持依法治院,推进了管理、教研、教学等各方面工作水平的提高,获得了首批全国中小学科研兴园示范基地、“科研兴校与学校优质发展的研究”实验基地、南昌市三八红旗集体、南昌市节水先进集体、南昌市绿色学校、南昌市创卫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2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新机制苗族自治县是全国成立最早的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地处黔、湘、渝两省一市结合部,与湖南省的相连接,同重庆市的接壤,全县国土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8%。我局始终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苗族自治县民政系统普法教育规划》,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方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将普法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法宣传制度》、《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狠抓普法档案管理,把普法档案作为落实工作的平台和载体,努力做到普法档案、资料、数据、文件管理规范、齐全,全面反映普法工作的过程和质量,使普法教育宣传制度化、长效化。二、强化培训,普法宣传多形式五年来,我局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办法,聘请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专家和局领导分上、下半年为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障了全县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的健康发展。五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在参加全县普法知识考试活动中,人均成绩90分以上,年年被评为先进单位。自xx年以来,我局将每年4月份确定为“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月”,以部门法为切入点,组织干部职工上街下乡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派出宣传车在全县城乡巡回宣传,并随车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殡葬管理条例》、《婚姻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信访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民政法律法规,提高民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同时,寓普法宣传教育于“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艾滋病宣传日等活动中。我县实施殡葬改革以来,我们结合县情,制定出台了《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五年来,共印制《殡葬法规宣传手册》3万册、宣传单4万份,组织宣传车173车次到城区和乡镇集镇开展巡回流动宣传,开展咨询活动52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法制观念。在防灾减灾日,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开展《防灾减灾法》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知识。在禁毒日,开展禁毒知识讲座,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禁毒宣传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帮助他们树立爱国守法、自立自强的人生观。三、学法用法,推进工作重实效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基本法和部门法的宣传,真正把普法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并在四个方面取得了实效。一是在干部素质提高上取得了实效。在普法工作中,我局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把普法教育与解决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比如,xx年9月,我局优抚安置股接到平头乡退伍军人杨某的来访,要求按照政策给予“两参”补助费。通过仔细查阅档案,发现杨某的退伍档案中没有参战记载,也找不到任何印证材料,按政策不能享受“两参”生活补助费。优抚安置股工作人员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茶相递,找来相关政策文件,向他仔细说服解释。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宣传,这位信访人最终息诉罢访。在接访过程中,民政干部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业务能力得到了增强。依法行政,春风化雨结硕果。通过普法的深入开展,我局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依法治理,形成了广覆盖、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救助网络,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民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3普法教育活动是落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途径之一。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督导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宣传教育等各项落实,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建立和完善了《南昌市保育院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普法工作制度》《南昌市保育院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等普法学习制度,及时全面地向广大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做到了:“五结合”。一是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近年来,根据要求详尽安排了《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和《教师法》等法律的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要求各部门组织好学习活动,做到了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二是学习与考试相结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每年组织7名副科以上干部和82名副科以下在编教职工分别参加了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同时,在本院也组织教师进行相关的测试活动。三是学习和岗位实践相结合。根据各个岗位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劳动法》等法律的学习,用法律规范和指导工作实践。四是学习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关于“学校保护”的有关精神,一方面在教育教学中开展“红绿灯”“安全标志我知道”等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将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落实到活动中。五是学法和知法、守法、用法相结合。在协调院门口自行车占道停放点的过程中,我院充分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因自行车占道停放点造成“影响幼儿进出保育院”的拥堵现象。近年,我院也根据《教师法》的有关精神,向各级领导反映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和发放津补贴的愿望,争取落实和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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