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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进出口许可 > 1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
1第一节报关单概述一、报关单含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海关手续的法律文书。二、报关单的类别1、按进出口状态分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2、按表现形式分纸质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第十一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23、按海关监管方式分①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②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③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④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浅黄色)三、报关单的法律效力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各联进口----(一式五联)出口---(一式六联)3第二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一、填制的基本原则⒈如实申报报关单填报必须真实,不能伪报、瞒报及虚报⒉“两个相符”:①是单证相符②是单货相符③单单相符,即纸质的手写报关单与电脑打印报关单要相符。⒊准确、齐全、完整、清楚4⒋分单填报⑴不同的合同号、备案号、许可证号、贸易方式、征免性质、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航次的,要分单填报;⑵同一份报关单的商品,不能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⑶同一批货物中,属于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⑷一份报关单最多可填报20项商品,超过的须分单填报。⒌合理错误更正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如原填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一致,有正当理由的,经书面申请,海关核准,可以修改或者撤销。5二、报关单栏目指标及代码的填制(一)海关编号(P113)H2000通关系统由18位数字表示1-4是关区代码,5-8是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是进出口标志(1代表进口,0代表出口),后9位是顺序编号。(二)进口口岸/出口口岸(P113)⑴无论在哪里报关,都应填货物最终从哪里上岸(出口)的那个海关,即填实际进出口口岸海关的名称;⑵填报的是“海关”而非“口岸”;⑶只有直属海关关别和代码的,可填报直属海关的名称和代码,若有隶属海关关别和代码时,须填报隶属海关的代码。⑷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6(三)备案号⑴简单而言,该栏应填写“登记手册”编号,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⑵备案号长度为12位eg.C51614000000英文标识关区代码年份序列号标示手册性质⑶第一位标记代码的含义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D:加工贸易设备(作价和不作价)登记手册Z、H: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的电子账册备案号Y为原产地证书7⑷分类①加工贸易手册编号B、C、D②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Z、H③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的电子账册备案号④原产地证书编号Y⑸要求★一份单一个备案号无批文的不用填★“一般贸易”时,该栏不需要填制CEPA项下的货物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8(四)进口日期/出口日期填报运输工具实际进出关境的日期;无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请手续的日期;出口栏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免予填报。eg.2007年6月26日2007.06.26(五)申报日期①进口申报日期必须填,要求于实际进口单到日之后14日内填报:★进口申报日期晚于进口日期②出口申报日期可以不填,要求出口货物须在装车前提早24小时申报;★出口申报日期早于出口日期9(六)经营单位该栏目必须填报“企业中文全称+10位编码”⑴编码规则××××××××××省一级地一级经济区域企业性质顺序号行政区域①经济区域代码1经济特区4保税区2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5出口加工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7物流园区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其他③企业性质(经济类型代码)★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2中外合作企业★3中外合资企业★4外商独资企业★8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9其他(外国驻华企事业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临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10⑵特殊情况下确定填报经营单位的原则①A委托B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企业A作“收/发货单位”填报B作“经营单位”填报②A委托B三资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接受捐赠、援助A作“经营单位”填报在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委托B公司进口”11③A委托B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报关企业外贸、外资企业(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A作“经营单位”填报B作“申报单位”填报在备注栏④境外企业不得填报为经营单位⑤合同签订者和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熟记第五位经济区域代码、第六位企业性质代码,以此确定“经营单位”栏目正确填报。12(七)运输方式(P116)1、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熟记“2江海运输”、“3铁路运输”、“4汽车运输”“5航空运输”2、特殊运输方式(八)运输工具名称(P116)载运货物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及航次号。本栏目只能填一个运输工具的名称。1、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填报要求:①江海运输:船舶名称或编号+航次②汽车运输: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13③铁路运输:车箱编号或交接单号+进出境日期④航空运输:航班号⑤邮政运输: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⑥其他各类运输方式:填具体运输方式名称2、转关运输报关单的填报要求:加@(九)提运单号(P117)1、本栏目只能填一个提单号或运单号,一票多单时应分单填报。2、实际进出境的填报要求⑴江海运输:“进出口提单号”或“进出口提单号+﹡+分提单号”⑵汽车运输:免填⑶铁路运输:运单号14⑷航空运输:“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只填总运单号)航空总运单(AWB),航空分运单(HAWB)⑸邮政运输:邮运包裹单号3、无实际进出境的,免填(十)收/发货单位(P196)1、填报要求⑴应当填报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的编号,没有编码或编号的,应当填报其中文名称;⑵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⑶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2、经营单位”与“收发货单位”栏目的逻辑关系(P197)参照前述“经营单位”的特殊情况讲义15(十一)贸易方式1、一般贸易01102、来料加工装配贸“来料加工装配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监管方式”简称为“来料加工”。02143、进料加工0615全称“进料加工对口合同”,该方式在进料合同签订时也签订返销合同,国家对于进口料件给予免税。4、进料深加工06545、进料非对口0715全称“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该方式在签订进口合同时未签订返销合同,国家对料件进口按5%--15%的应征税款值征税,因此该项多对应一个“征税比例”的栏目。6、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⑴合资、合作企业进口设备、物品,简称“合资合作设备”2025。⑵外资企业进口设备、物品,简称“外资设备物品”2225。167、货样、广告样⑴货样广告品A3010(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8、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简称“无代价抵偿”3100。(十二)征免性质(P203表11-3)一份报关单只填一种征免性质(十三)征税比例(进口)/结汇方式(出口)1、征税比例仅用于“进口非对口”0715的贸易方式5%——填“5”15%——填“15”2、结汇方式:出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按《结汇方式代码表》的规定填(P204表11-4)★“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征免”各栏的对应关系在原始单据及题目说明中没有可以直接对照的文字表示,需综合各种情况才能确定应填报的内容。17(十四)许可证号(P204)一份报关单只可填一个许可证号,“许可证号”≠“许可证件号”(十五)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P204)1、基本概念⑴起运国(地区)未与任何中间国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或其他改变货物法律地位的活动的情况下,把货物发运的国家或地区。假如在第三国发生中转并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则第三国应作为起运国填报。⑵运抵国(地区)(目的国或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或其他改变货物法律地位的活动的情况下,货物被出口国(地区)所发往的或最后交付的国家或地区。18⑶最终目的国(地区)出口货物最后交付的国家或地区,即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作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⑷原产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若经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或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作为该货物的原产国。2、填报要求⑴直接运抵货物即由出口国运入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或由我国出口直接运往进口国的出口货物。以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或地区作为起运国,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或地区为运抵国。19⑵中转货物指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从装运港将货物装运后,不直接驶往目的港而在中途的港口卸下后,再换装另外的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转往目的港。①“VIA”字样含义意为“中转”,跟在其后面的是中转地,即“经由某地到达某地”。“SHANGHAIVIASINGAPORE”②“INTRANSITTO”字样含义意为“转运到……”,跟在其后面的是目的地。“FUSANINTRANSITTOTOKYO”③发生运输中转但未发生任何买卖关系的货物,则其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不变。④发生运输中转并发生了买卖关系的货物,其中转地为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以提单、发票的签字方是否发生改变来判断。20⑤涉及运输途中发生中转的货物发生中转发生交易中转国为起运国/运抵国参考装货港/运抵港所在国进行填报NYYN参考唛码(Marks)或提运单上的起始/目的港填制发生货物中转的港口所在国上海某进出口公司进口的100台日本产丰田面包车从东京起运经香港中转运抵上海;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与香港某公司签约进口100台日本产丰田面包车从东京起运经香港中转运抵上海;21(十六)装货港/指运港(P205)装货港(P.O.L.):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若发生运输中转的,中转地(港)即为装货港,与是否发生商业性交易无关;指运港(P.O.D.):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其填报不受运输中转的影响。(十七)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P205)本栏目采用5位数代码,含义同“经营单位”的前5位代码。(十八)批准文号(P205)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进口报关单免填(十九)成交方式(P205表11-5)填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CIF价,出口填FOB价。22(二十)运费(P206表11-3)即从始发地到目的地的全部国际运输费用。本栏应填:①进口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运费(进口成交方式为FOB的情况)②出口成交价格中包含运费的出口货物的运费(出口成交方式为CIF、CFR的情况)填报方式:①运费率,“1”,“5%的运费率”填报为“5”②运费单价,“2”,“30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30/2”③运费总价,“3”,“4000港币的运费总价”填报为“110/4000/3”★可按上述三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填报若运保费合并计算的,应填报在“运费”栏中23(二十一)保险费(P206)即进出口货物在国际运输过程中,由被保险人付给保险人的保险费用。本栏应填:①进口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的保险费(进口成交方式为FOB、CFR的情况)②出口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的保险费(出口成交方式为CIF的情况)填报方式:①保险费率,“1”,“0.25%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25”“2.7‰的保险费率”②保险费总价,“3”,“500英磅的保险费总价”填报报为“303/500/3”★运保费合并计算的,应填在“运费”栏中24(二十二)杂费(P206)即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折扣等。填报方式:①杂费率“1”②杂费总价“3”③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为正的值或正的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为负的值或负的率例“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6%的杂费率”填为“1.6”
本文标题:1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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