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进出口许可 > 模块3-3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学习目标理解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种类、用途掌握进出口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知识目标:1、掌握保税货物的含义、分类和报关程序2、了解保税货物报关时的注意事项技能目标:1、区分保税货物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按货物的流转状态、贸易性质和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按进出口状态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2、按表现形式分为纸质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第一,报关员必须按照《海关法》、《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第二,报关单填报必须真实,做到“两个相符”。第三,报关单的填报要准确、齐全、完整、清楚第四,不同的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的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的运输方式或相同的运输方式但不同的航次的货物,均应该分单填报。•第五,在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需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第六,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原填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一致而又有正当理由的,申报人应向海关递交书面更正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对原填报的内容进行更改或撤销。一、进(出)口口岸1、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进口口岸”栏应填报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口岸”栏应填报货物实际运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2、特殊情况下,“进口口岸”栏或“出口口岸”栏按以下方式填报:•(1)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限定或指定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填报。•(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3)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4)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5)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货物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一)含义1、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实际日期一致。2、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二)填报要求•1、日期均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例如:2008年8月8日进口一批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期为8月18日,“进口日期”栏填报为:“20080818”。•2、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进口日期”栏允许为空。•3、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未申报进口日期,或申报的进口日期与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不符的,应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为准。•4、“出口日期”栏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免于填报。申报日期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日期;1、电子报关: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2、纸质报关: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本栏目在申报时免于填报。•第五位数为市经济区划代码:•“1”表示经济特区,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可以用“0”。•“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44012。•“3”表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44013。•“4”表示保税区,如广州保税区为44014。•“9”表示其他,如广州市其他地区为44019。•第六位数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代码:•“1”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5”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6”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8”表示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9”表示其他,包括外国驻华企事业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和临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三)填报要求•1、“经营单位”栏应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编码,只填其中一项都是错误的。•2、有代理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3、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填报代理方中文名称及编码。4、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监管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填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编码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公司进口”。•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实际运输方式,二是特殊运输方式。•1.实际运输方式•海关规定的实际运输方式专指用于载运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运输方式。主要的运输工具有船舶、火车、飞机、汽车、驮畜等。•(1)水路运输,代码“2”:水路运输是以船舶为主要运输工具,以港口或港站为运输基地,通过固定的航区和航线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以海洋运输、近海运输、沿海运输、内河运输的都要填报水路运输。•(2)铁路运输,代码“3”:指利用铁路承担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3)公路运输,代码“4”:指利用汽车承担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4)航空运输,代码“5”:指利用航空器承担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2、特殊运输方式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是指货物没有实际进出境时,按货物在境内的实际流向分类填报,不能填写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的填报要求•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2、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具体填报要求:•(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2)公路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3、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1)进口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①水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英文船名。•②铁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人号;中转填报车厢编号。•③航空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④公路及其他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2)出口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①水路运输:对于非中转的,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运输工具名称填报“@”。对于中转的,境内水路运输填报驳船船名;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AIN”(英文单词)],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UCK”(英文单词)]。•②铁路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③航空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1、提单(海运提单)号•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提单号是指水路运输的承运人编排的号码,便于承运人通知、查阅和处理业务。提单号一般在提单的右上角。•2、运单•运单,是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1)铁路运单号:•(2)航空运单号•航空运单分为两种:一是航空公司的运单,称总运单,另一种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签发的运单,称为分运单。•(二)填报要求•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2、实际进出境的不同运输方式的填报要求:•(1)水路运输:填报进出口提单号。如有分提单的,填报进出口提单号+“*”+分提单号。•(2)公路运输:免予填报。•(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4)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_”(下划线)+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号的填报总运单号。•(一)含义•1、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2、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二)填报要求•有海关注册编码或加工贸易企业编码的收、发货单位,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及其海关注册编码,如“辽宁外贸集团公司2102910032”。没有编码的应填其中文名称。•1.一般贸易•一般贸易代码为“0110”。一般贸易的重点范围是:•①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②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③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④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⑤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⑥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⑦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简称“来料加工”,代码:0214。适用范围有:①来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出口的成品;②设立保税工厂的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3.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包括保税工厂)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简称“进料对口”,代码为:0615。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备案号”不得为空,应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码,其首字母为“C”;4.退运货物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简称退运货物,代码为:4561。其填制要求如下:①退运货物进出口时,应随附原出(进)扣货物报关单,并将原出(进)口货物报关单号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②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栏应填报“退运货物”或代码“4561”,“备案号”栏应填报“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税证明”的编号。5.直接退运货物指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有关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前,因海关责令或正当理由获准退运境外的货物。简称:直接退运,代码:4500。1.一般征税(101);2.其他法定(299):3.科教用品(401):4.加工世备(501):5.来料加工(502):6.进料加工(503):7.中外合资(60l):8.中外合作(602):9.外资企业(603):10.鼓励项目(789)11.自有资金(799):•许可证号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包括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定向)、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的编号。•进出口许可证号的组成为××—××—××××××,第1、2位代表年份,第3、4为代表发证机关(AA代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发证,AB、AC等代表特派员办事处发证,01/02等代表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本门发证),后6位为顺序号。例:06—AA—101888。•许可证号填报要求如下:•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2.非许可证管理商品此栏为空。注意,
本文标题:模块3-3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881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