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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最新4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最新4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篇】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内摆放整齐。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八、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第二篇】1、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要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2、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3、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4、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5、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6、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第三篇】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第四篇】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本文标题: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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