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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方面的问题和建议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巡查方面的问题和建议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巡查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第一篇】一、坚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持续强化学习研究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月28日,第43次委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了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制定实施《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安排》,明确要求再学习再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再贯彻再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特别强调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落实专人持续推动,形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深入学习研究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第43次委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再次梳理了《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涉及我委的工作任务,研究了落实举措,要求各有关司局和单位以巡视整改为主线,统筹推进全委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两个文件的重要措施委内分工方案,抓好《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持续发力、一体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第56次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贯彻落实要求。2.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和司局职能变化,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进一步充实领导小组人员力量。同时,对《决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计划》等文件涉及我委任务的委内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2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如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审议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会议强调,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已召开全体会议4次,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审议多项政策文件,听取有关司局关于巡视整改、脱贫攻坚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三是研究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以工代赈、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等问题。3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针对性政策举措,听取《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从夯实就业基础、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健康扶贫、完善社保保障、改善居住条件、畅通落户通道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审议通过《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针对性政策举措,推动城市政府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4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以工代赈工作,重点对充分发挥“赈”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抓紧研究出台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适时修订《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的起草进展情况,对文件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制定的精准性1.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一是明确政策边界。在广泛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以下简称《百问百答》),印发多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供各地参考借鉴,作为各地在政策执行特别是巡视整改时的重要依据。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就有关地方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人均住房面积界限、安置点规划选址要求、拆旧复垦时限、安置房产权办理操作等困难和疑惑逐一解答。委党组成员带领有关司局专题调研期间,就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与有关省市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把握政策、抓好整改。组织力量赴多个省份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巡查,赴贵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现场宣讲解读政策,督促指导各地对标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开展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及时完善政策。将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等问题列入委党组成员和相关司局专题调研的重点内容,深入基层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搜集整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相关政策要求,在起草《百问百答》和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指导性文件工作中,将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认真研究,力求提出科学合理、符合基层工作实际的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要求。三是规范政策制定程序。交通扶贫方面,在交通领域政策制定过程中突出体现脱贫攻坚要求,在制定相关规划、政策过程中,优先考虑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的诉求,把有效支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生态扶贫方面,《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中期调整意见等,均按要求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委办公厅和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制度程序,督促相关司局在制定及出台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政策制定及报批程序,确保重大政策性文件按程序上会审议、印发实施。2.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何立峰同志带队,深入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解剖麻雀”;有关党组成员带领相关司局同志,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不同类型地区政策执行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底线、红线和界线执行中面临的困难,探讨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具体办法。就《百问百答》和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指导性文件起草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强化前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明确要求各司局、各单位在出台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前必须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避免政策“一刀切”。委内相关司局先后赴贫困地区深入调研,了解交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农村贫困人口市民化等工作进展情况,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奠定坚实基础。3.不断提高政策的导向性以工代赈方面,全力推动《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实施,及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目前,2019年第一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切块下达相关省份。委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司局在赴新疆南疆等地调研时,专门调研以工代赈项目,与地方共同研究推动政策落实。生态扶贫方面,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及绿化工程、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祁连山综合治理、森林防火和湿地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完毕,我委在投资计划文件中明确要求有关地区进一步向重点区域倾斜,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加大对生态扶贫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有关地方加快工作进度。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方面,会同11个部门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推动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经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5项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的针对性政策举措。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面,制定《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督导调研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试点项目开展全面督导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交流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制约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的各类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政策方面,已研究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三)进一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1.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任务落实的指导力度一是加强政策宣讲解读。4月初,举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面向有关省份业务骨干,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集中宣讲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印发多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推介各地在住房面积控制、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办理、安置点规划选址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通报负面典型,供各地学习借鉴。从地方遴选了一批思路清晰、框架结构合理、政策把握比较到位的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方案,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进行宣传推介,强化安置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发展、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推动地方在制定和执行实施方案时更加科学合理。组织开展2019年首轮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4月11日至12日,在贵州省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分析易地扶贫搬迁特别是后续扶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地实地观摩贵州省安置点后续扶持措施落实情况,就安置区选址、安置区资源环境承载、后续产业发展、劳动力吸纳和就业、拆旧复垦等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后续扶持重点工作。按照会议要求,正在起草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推动以工代赈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组织赴深度贫困地区调研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看望务工贫困群众,了解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在4月1日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有关地方认真研究谋划一批与群众脱贫关联更紧密、受益对象更精准的以工代赈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动员工作,组织更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就尽量不用机械,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按照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10%的比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起草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的指导性文件,筹备召开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三是加强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评估。印发了《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委托有关机构对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推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在4月1日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地方着力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5个重点革命老区规划的实施,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老区如期脱贫加快发展,确保各项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落到实处,于会后印发
本文标题:巡查方面的问题和建议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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