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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报告范例通用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报告范例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报告1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5月10日至6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分别于2017年7月28日、11月29日向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和“整改回头看”检查,局党组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长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住建局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县住建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21项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限定了整改期限。(三)推动整改进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上,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政治担当缺失,党的领导弱化1.关于“班子职责分工覆盖不全,集体领导缺位”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党组成员联系副科级领导,明确局党组书记陈元刚联系房管办业务,党组成员王伟联系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业务,党组成员周代军联系城建综合执法股业务,党组成员王丽华联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股业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管力度,体现党组核心领导地位;二是单位行政职能分工覆盖全行政班子(副局长万强开被抽调到红格特色小镇指挥部),局长陈元刚联系房管办业务,副局长王伟联系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业务,副局长周代军联系城管局城建综合执法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股业务,强化工作衔接;三是向县委组织报告增加安虹宇、肖昌雪两名党组成员。2.关于“班子驾驭能力不足,成员协调配合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了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现已制定完善了《党组会议规则》《局务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召开党组、班子等重要会议做到提前谋划、议题明确、集体决策,工作中做到加强沟通、强化配合。同时领导耐心听取工作汇报,做到提前谋划、提前安排。3.关于“班子全局意识不强,工作谋划安排‘散、短、粗’”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管理,做到会前有议程、有通知,指定由办公室宋功安或唐丽两人负责记录会议情况;二是由于住建局任务繁重,人员紧缺,存在一定的混岗现象,下步将加强岗位清理,工作中做到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分工细化、职能明确,最大限度避免出现混岗现象。4.关于“重安排轻督促,工作效果差”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事前安排、事中督促、事后“回头看”;二是重要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下属企事业单位等在外直管单位,不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5.关于“责任意识淡薄,材料审核‘马大哈’”整改情况:制定了《机关行文管理办法》,材料严格把关,增强责任意识。局里文字材料由经办人草拟→分管领导审核→局办公室主任宋功安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上报;县城管委会材料由经办人草拟→县城管局3位副局长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上报;县规委会材料由经办人草拟→分管副局长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上报。6.关于“行政管理粗放,存在严重监管漏洞”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职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公务接待制度》《机关卫生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办公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清扫清运服务队内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正在完善各分管口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业务管理上的规章制度,做到每个程序都严把关;三是完善机关考勤办法,实行上下班签到签离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天在局办公室门口签4次到(上下班前5分钟),职工下乡、出差、开会必须报告分管领导;四是制定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王明开负责机关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等相关工作。7.关于“规划建设履职不到位,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在2011年启动总规修编,并于2015年通过审批。在总规修编完毕之后,严格按照规划,对未予划地的历史遗留问题,考虑通过在清源小区选址或者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方式解决,建设手续严格依法办理;二是2017年初,住建局整合规建执法和城管执法,成立了城建监察综合执法股,负责城市管理中违法违规的查处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整顿执法纪律,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同时通过12319城管热线,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处理答复;四是通过包括“两违”专项行动等多种平台清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并向上争取逐步解决。8.关于“城投公司制度不完善,代建项目监管不力”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变更代履行盐边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人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盐边财政〔2017〕15号)文件任命的县城投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二是按照政府颁布的代建管理办法、业主单位的规定和代建要求,正在完善工程管理规范相关制度;三是从工程前期手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决算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四是项目业主在包装项目时估算投资较大,大部分项目在提交代建前,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或县发改局审批其投资规模,代建过程中,各个环节一步步精准控制投资,导致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存在投资递减,因此造成了立项价和审计决算价差过大;五是县城投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聘用监理;六是工程项目无质量、安全隐患,在工程质保期内,易损易耗的部件例如门、窗五金件、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端口、水龙头开关等,均容易损坏,但是均安排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工程项目不存在违规转包。9.关于“小微工程管理简单粗放,极易诱发廉洁风险”整改情况:为了规范我局小微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制定了《小微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办法》,保障小微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工程建设质量,从制度上预防各种不正之风。一是印发了《县住建局关于调整小微项目招标比选小组成员的通知》,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规范小微工程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流程;二是抓好档案管理,小微工程的实施部门对验收资料进行存档,一个工程一个卷宗,逐个工程建立卷宗,作为完成工程、款项支付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审查档案资料;三是局纪检组、招投标办全程监督小微工程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股室具体负责项目的施工、竣工的监管;四是在实际工作中,如遇突发事件或临时紧急安排任务,来不及通过比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的情况,都要经过相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10.关于“房地产业监管履职不到位,遗留问题矛盾重重,波及面广,后果严重”整改情况:一是由于不动产证的办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近年来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信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法制办、桐子林镇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了部分业主代表参加,共同商讨如何通过司法途径向开发商追缴拖欠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税费等相关费用,尽快为天健、国富丽景(簸箕鲊一期)等项目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但由于开发商资金原因,办理房产证事宜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润鑫小区已于2010年办理了房屋产权总证,并陆续办理了房屋分户产权证书,关于分户土地使用证未办理的问题不在县住建局职责范围内,建议由县国土局牵头解决;三是2012年-2017年,县住建局多次通过约谈、书面及口头通知等方式催促天健开发商缴纳相关费用,但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作为借口拖延办理。现有60余户业主申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天健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县住建局将积极协助业主做好相关工作,目前攀枝花市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盐边县公安机关针对天健小区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已介入调查取证,县住建局协助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四是簸箕鲊一期1132套房产手续的办理问题,为了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县住建局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簸箕鲊一期居住小区相关问题的请示》(盐边住建报〔2017〕110号),根据盐边县人民政府第18届18次常务会议纪要,原则同意拨付613万元,用于支付拖欠的安置房购房款,督促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安置房购房款613万元拨付到位后,县住建局将积极配合桐子林镇,督促国富公司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由县国土局进一步与国富公司协商解决H-1#,H-8#地块评估问题,地块问题得到解决后,簸箕鲊一期不动产证办理问题将得到根本上的解决。11.关于“执法队伍建设严重滞后,执法偏软偏弱”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政府采购模式购买城管服务,于2017年9月下旬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新招入城管协管员9人,实行军事化和半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标准军队化、着装举止军人化,并进行了岗前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了队伍建设;二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快建设数字化城管体系,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倾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在严格约束中抓强化,通过管理和约束使市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城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党的意识淡薄,党的建设缺失。1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抓实支部,落实基本制度,充实“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党员学习日、“党性体检”,加强政治能力训练,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三是利用“住建夜校”阵地积极开创党课教育,通过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使广大党员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工作,为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拓宽新的空间,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13.关于“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相关规定选拔任用推荐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二是再一次明确今后临时人员招聘程序:有招聘需求的股(室)长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上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公开招聘。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制度,加大岗位轮换,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临时人员招聘工作。(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在今后工作中,一是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履行监督责任承诺书;二是目前纪检组长到位,已明确1名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协助纪检组开展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若在纪检组长又缺位的情况下,将由局党组研究确定1名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同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已修改完善了“盐边县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中层干部重新补签了承诺书。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留痕管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专门印制了县住建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谈话记录表,加强该项工作的痕迹管理;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会议的记录工作。17.关于“机关工作纪律执行不力”整改情况:通过2017年第11次和第14次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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