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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财务与会计担保机构的财务与会计遵循我国的《企业财务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担保业行业特点制定,把经营风险销售信用的这一新生特殊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和反映,以揭示担保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风险程度。第一节担保机构的财务与会计的制度框架我国信用担保业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作为一个行业越来越显示出它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同时加强担保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也显得十分迫切。担保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是与担保机构控制防范风险实现持续发展关系密切的工作,由于处在探索发展中的诸多原因,我国没有建立统一的担保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各担保机构各自参加不同行业的制度处理会计事项,也有的担保机构自行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不能准确反映担保业的整体状况,十分不利于担保业的风险控制和持续发展。无论从政府监管、银行合作还是担保机构自身管理的需要都需要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制度。为此,财政部从规范担保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控制担保风险出发,总结了我国担保机构会计核算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了我国担保业的特点,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适时制定了《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担保行业财务会计的形成。一、担保机构企业财务会计的特征(一)担保机构是从事风险管理、出售信用产品的专业机构,信用是金融的本质,担保业务的实质是一种金融业务。担保机构通过信用担保、信用増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在承担保证责任的同时增加自己的或有负债,从而影响社会资金的流向和大小、使资金流向收益较高、风险较低的地方。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资金配置和风险配置。担保业务是专门从事资金风险价值管理的衍生金融业务,担保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与金融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基本相同。所以,要求担保机构定位于金融企业财务会计的框架下,要求担保机构财务会计要充分反映担保业务的金融特点,担保机构财务会计要运用金融学理论,特别是衍生金融理论去认识担保业务规律、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二)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高风险特点,体现了“风险成本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成本”规律性,详细地规定了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包括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各种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等。(三)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制度,遵循国际惯例做法,充分体现信用担保的准公共产品特点,在担保分先损失补贴、担保资本投入、担保扶持基金、代管担保基金、担保减免税等方面都作出详细的规定。(四)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充分反映了担保机构的收入特点,详细规定了各项收入的核算方法,包括: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追偿收入等,对指导担保机构科学合理地进行担保业务定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担保机构销售的是保函,是一纸合同,但它体现了未来一定期间因担保责任发生而遭致代偿损失的责任。也就是说当所担保的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该项债务时,担保机构必须代其偿还。担保机构代被担保机构偿还了该项债务后,担保机构也就享有了追偿该项债务的权利,即具有了债权。这也是会计上所说的“或有事项”。财务上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管理。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在现有会计基本制度体系下,充分反映担保业务的或有性。尽管没有将担保业务纳入表内核算,但在表外设计了“担保余额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六)信用担保,不需要拿资金的资产直接去作保证或抵押。在保证担保代偿的前提下可以将闲置资金合理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在投资管理上必须符合国家对担保投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原则,在财务上体现为资金运作的特殊性。(七)担保机构是处于被担保人、担保受益人的中间环节,被担保人不是一个或者几个企业而是一个群体。担保受益人绝大部分是银行和金融机构,也有企业法人、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因而担保机构具有公信人热特点,担保机构的财务会计具有社会公众性。(八)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对反映担保业务的基本指标做出了明确的内涵定义和外延描述,这对统一担保行业信息标准、制定担保行业监管考核办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二、担保机构财务会计的作用和意义、专业担保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只有十余年的时间,其它行业会计制度没有充分体现担保业务的特点,更没有把担保业务作为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至多是就重要的担保合同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予以表外披露。各地担保机构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重要的会计信息没有得到反映,同行业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人们难以通过会计报表来认识担保机构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因此,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的担保财务会计,是一个很现实的基础工作,对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奠定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担保行业发展才有几年时间,担保业务规律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暴露海很有限,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规律的担保财务会计业不可能达到很成熟的程度,需要广大业内专业人士不断探索总结担保业务规律,不断提出完善担保财务会计建议。第二节担保机构会计科目及核算流程为了分类连续记录和反映担保机构各项经济业务所引起的会计要素价值变动情况,就需要设置账户。设置账户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归类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由于担保机构的业务经营特点不同,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也不一样,所以在设计担保机构的会计制度时,根据担保机构的具体特点确定合适的账户分类、账户名称。账户名称也叫会计科目,所有会计科目按会计要素分类排列,编成会计科目表。会计科目表是会计制度的主干,是数据处理的信息树。一、担保机构会计科目表《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根据担保机构业务特点和核算要求,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四大类,共设置表内科目79个,表外科目1个,如下表。担保机构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1001现金21002银行存款31003其他货币资金41101短期投资51111应收票据61121应收股利71122应收利息81131应收担保费91132应收分担保账款101133应收代偿款111141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121151其他应收款131161坏账准备141301待摊费用151311存出分担保保证金161312存出担保保证金171315委托贷款181316委托贷款减值准备191401长期股权投资201402长期债券投资211405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21501固定资产231502累计折旧24150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25150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1601固定资产清理271701无形资产28170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91715未确认融资费用301801长期待摊费用311901待处理财产损益321911抵债资产331921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二、负债类342101短期借款352121应付分担保账款362122应付手续费372131预收担保费382141存入分担保保证金392142存入担保保证金402151应付工资412153应付福利费422161应付股利432171应交税金及附加442181其他应付款452191预提费用462192担保赔偿准备47219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82201待转资产价值492211预计负债502301长期借款512311应付债券522321长期应付款532331专项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543101实收资本(或股本)553111资本公积563121一般风险准备573122盈余公积583131本年利润593141利润分配603151担保扶持基金四、损益类614101担保费收入624102手续费收入634103利息收入644104评审费收入654105追偿收入664109其他业务收入674201投资收益684301营业外收入694401担保赔偿支出704402分担保费支出714411利息支出724421手续费支出734431营业税金及附加744451其他业务支出754461营业费用764601营业外支出774701资产减值损失784801所得税7949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五、表外科目805101代管担保基金二、担保机构会计核算流程(一)担保机构会计核算流程说明①取得款项或凭证时,确认为收入;②发生各项费用时,直接或分配计入成本费用科目;③期末,将各项收入结转本年利润;④期末,结转成本费用;⑤期末,结转投资收益;⑥期末,结转资产减值损失;⑦期末,结转所得税;⑧期末,将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⑨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和盈余公积金。第三节或有负债与或有资产一、“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含义企业会计准则对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核算进行了规范。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的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的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对或有负债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①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对或有资产只有在或有负债补偿金额确定能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企业不应自行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二、或有资产与或有负债核算对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如何核算,传统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种作为表外科目核算。即采用单式记账,当担保业务发生后,借记“或有负债”科目,期末,会计报表内不反映,而在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二是纳入表内核算,即采用复式记账,当担保业务发生后,借记“或有负债”科目,贷记“或有资产”科目。担保责任解除,作一相反会计分录。发生实际担保代偿,借记“代位赔款”科目。贷记“或有负债”科目。同时,借记“或有资产”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这样做,在担保机构开出担保函的当期,应将担保的资产总额纳入会计报表中反映。对于专业担保公司来讲,第二种方法在会计处理上显得较为完善。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第二种方法对担保公司的会计报表影响较大。纳入表内,可以加大担保公司的资产总额,一般来讲可以将担保公司现有资产总额放大几倍,甚至几十倍。当然,负债总额也同时加大,资产负债率将大幅增大。担保机构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其主要业务反映在“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上。企业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的规定对一般企业是适用的。而对于“担保”为主业的专业担保机构来讲,显然,贸易充分考虑担保业的行业特点。因此,担保机构完全按照新的准则对“或有事项”的规定去核算担保业务,则不能全面反映担保业务的特点。比如,担保机构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对应但不相等,一般来讲“或有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大于“或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对担保机构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作为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账的方法来单独核算。“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配比但不相等。担保机构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作为附表或附注披露,反映担保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1、企业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设置的反担保抵押质押资产,应作为或有事项进行表外核算。设置表外科目“或有负债”、“或有资产”。2、“或有负债”、“或有资产”采用单式记账法核算,会计报表内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中加以反映。3、“或有负债”按担保类别、品种设置二、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开出担保保证时按担保的债务本息责任金额贷记“或有负债”科目;担保责任解除或代偿时借记“或有负债”科目。“或有负债”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担保责任余额。4、“或有资产”指担保机构因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而设置的反担保物抵押、质押资产。“或有资产”按抵押、质押和抵质押物设置二、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担保合同生效后对已办理抵押、质押手续后的资产,按公允的价值借记“或有资产”科目;担保责任解除或代偿、对抵押、质押资产处置后贷记“或有资产”科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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