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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5篇时间悄悄从指缝间流走,一眨眼这阶段的工作马上结束了,是时候对我们的这一段时间工作进行一个总结了,写好工作总结能让我们对自己有清晰的认知。在写总结需要注意什么呢?您可以读一下三一刀客的编辑分享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单位安全现状,我们分阶段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在检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形成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生产安全隐患,时时危及现场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还可能酿成大祸,我们在检查中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了提高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们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与建议:1、严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他各类规章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指导并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3、严格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验收。4、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5、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监督人员要努力提高技术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6、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施工用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架设,建议统一采用五芯电缆,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物料提升机。7、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那些存在事故隐患经提出后逾期不改或拒绝整改的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四、存在问题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年七月十八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3自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治第三阶段工开展以来按照省、市的有关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了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和联动督查活动切实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将全市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治阶段性工总结。一、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周密部署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治第三阶段各项工省政府“5·12”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暨专项治第三阶段动员大会之后市委、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市安委重点成员单位召开了碰头会议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治第三阶段工进行了讨论研究。随后市政府、市安委分别以阳政办发[XX]66号和阳政安[XX]24号、25号、26号、29号下发了《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治第三阶段的指导思想、工目标、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工要求等内容。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我们提出了努力实现“三加大、三突出、三促进”的工则即: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突出抓好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治力度突出抓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和规范管促进安全生产治常态化、管精细化;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发展行”活动、安全工月度公告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好《**安全发展》刊物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用促进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强化提高。在专项治第三阶段工中我们提出了努力实现“十个百分之百”的工目标即:对三类企业分类检查治的覆盖面达到100%;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治率达到100%;对应关闭企业的关闭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到10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停产停业顿率达到100%;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监管率达到100%;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淘汰设备取缔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专项治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问责率达到100%;对举报案件的查处、结案、反馈率达到100%;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案率达到100%。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治第三阶段工5月21日市政府召各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县(区)长安全助市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以及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市营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共120余人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做好综合协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要抓好协调推进做到“四个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结合、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相结合、治违规违相结合、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结合。三要突出工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隐患排查治工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五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六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开展专项治第三阶段工中要做到五个“始终坚持”: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则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要始终坚持“抓源头、重防范、严治、强机制、堵漏洞”的工思路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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