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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心得感悟【最新5篇】栏目网友已经为您找到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参考:热爱生命心得感悟,我们在参加开学典礼或者学习培训结束的时候。都会对自己当时激动的心情做一个发言,感言可以抒发我们的心声,感言究竟怎么样写才能将它写好呢?请继续参考下载本文相关内容。热爱生命心得感悟【第一篇】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课件之家】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热爱生命心得感悟【第二篇】“比尔,等一下,我的脚受伤了。”这是一个受伤的人在绝望中说出的话,这就是我今天读的一本书,它是一本让人们读了后会对生命感到敬畏的书——《热爱生命》。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努力前行、为生存抗争的故事:有两个美国人一起来到了最为人烟稀少的地方,但同时也是最能让人发财的地方——铜钱沙河,他们在返回的途中遇上了一条小河,而后面的人却不小心被小河里的一块石头绊倒了,可前面的那个人——比尔却没有理他,而那一个被绊倒的人却只好被迫停了下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那个人与死神作斗争,一路上,他与病狼斗争,最终他把狼杀死了,他本以为自己要死了,但他在最后时刻看到了一只船停在了离他十英里的地方,经过自己的努力,最后他终于获救了。他在一路上遇到的困难还少吗?他被比尔丢弃,又一路上没有食物,再加上他心里的恐惧十分多,甚至还有一只病狼跟在他后面希望他比它先早死一步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他没有放弃,他一直在坚持着,当他的嘴吃不下东西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没有,当那头病狼想吃他的时候他放弃了生存了吗?没有,他还用尽全力把病狼打倒了。生命的意义就是:不屈服,永远奋斗,对生命永远充满热情。热爱生命心得感悟【第三篇】要写篇读后感,我选择了《热爱生命》,因为它还不算太长。蒋子龙在提到这篇小说时说:“有一天接到一个朋友病重的消息,赶到医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说这他最想说的几句话:原知死后万事空,人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受许多罪?回答病人的问题是很困难的,回答一个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问题就更难了……”这个关于“热爱生命”的故事就从“TOBEORNOTTOBE”的问题谈起的。一切,做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和动乱;能做到这样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这首诗将我再次引入了杰克·伦敦的世界──一片苍茫的大地,一个没有人的气味的空间。“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两个被寒潮紧紧追赶的淘金者,没有子弹的来复枪,两袋金子和一群狼——这就是舞台上的全部。淘金者试图抓住维系他们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丝生机,逃离渺无人烟的北美寒温带丛林,躲避大自然无情的“追杀”。此时此地,“优胜劣汰的自然竞争法则”是唯一的法律,他们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来时的港口。“他”在涉水时扭伤了脚踝,“他”的伙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这个小小的“两人社会”在瞬间便分崩离析了,人类社会的一切律法、伦理、道德都被抛进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现在,“他”不得不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来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工具”──这是他唯一的优势,也是人类社会给他的最后的馈赠。这个北美丛林中的鲁宾逊,紧紧抓住来复枪、白铁罐子、火柴、毛毯,这就是生的希望。与充满了非理性因素的人类社会相比,自然显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绝对公平的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进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协,鹿皮袋里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后全部抛弃(此时他连一个淘金者的身份也放弃了)。来复枪、白铁罐先后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丢了三分之二(可他连生火的力气也没了)。当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层层的撕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只是一个直立行走的四足兽而已。如果他最终的结局像他的同伴一样被群狼撕成碎片,那么评论家们显然会将杰克·伦敦定位在一个悲观主义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观过于消极)──正如他们对于《老人与海》的评价。可是杰克·伦敦更愿意将自己定位在“残忍”之上。他让人降格到了动物的层面,凭借着本能与大自然较量一番。为了公平起见,杰克·伦敦给这个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选了个很合适的对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请留意一下对于这匹狼的描绘: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满布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牲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它好象有病。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这样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说中读到,也不可能在齐秦的歌声中听到。它是猎手,也是猎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体抛弃的孤儿,也是一团渴望生存的火焰。接着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拉锯战:人和狼,吃掉对方是它们唯一的生机,于是它们不得不选择了等待,等待对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饥饿、寒冷、疲倦、伤痛都已融化在这“慢性自杀”般的等待之中──当痛苦不成其为痛苦之时,这才是真正的痛苦。让我们再来看看这场较量的决胜时刻:(他)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地摸过来,一下子把狼抓住。这场神圣的杀戮像电影的慢镜头在我们眼前一帧一帧地跳动,唱诗班如天籁的歌声敲打着我们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他的喉咙”,一种血液的红色填充了整个画面。终于,我们欣赏到了生命本来的颜色。很喜欢杰克·伦敦粗放的笔锋,更欣赏他对于生命的虔诚。生命的存在要高于存在的生命,这就是他所要告诉我们的。半个世纪之后,一个叫萨特的人也说了类似的话,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认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热爱生命”已成为了一个时髦的口号,人们在这个口号下努力追寻着各自生命的意义,并将这种意义外化为各种各样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体验。人成为了这种“意义”的承载,而社会便成为“意义”的价值评判。杰克·伦敦似乎想让人们看清自己的本来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会披在人们身上的层层伪装,引导人们从动物的基点上来思考生命:我们是否在社会中待得太久,忘却了大自然的气息?回归自然,不只是要亲近自然环境。恢复人自然的本性,还要走很长的路。热爱生命心得感悟【第四篇】《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他成为一位成熟的植物学家。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热爱生命心得感悟【第五篇】唯独这,将从一切中存留——他们,经历了人生与风浪;纵然赔光了赌本,却领略了无限风光。——题记《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为了生存,为了自己的生命在北国荒原中同极度饥饿和无情的大自然顽强抗争的过程。那个淘金者他曾经吃过苔藓莓;也曾为了捉一条如小鲦鱼般大小的鱼不惜舀光了溪流中全部的水;他的胃已经开始沉睡,但他知道,要活下去就必须吃东西,于是他便将那小指班大小的鱼生吃了;饥饿的噬咬之痛让他曾一度遭受幻觉的折磨,他一方面深信他还有一颗子弹,一方面却清楚枪膛里空无一物;然而,尽管这样,他却依旧向前走着,因为他热爱生命,因为他想要活下去啊!他吞食过狼群吃剩的残骸,他曾与一只病入膏肓的老狼做斗争,最后为了生存,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那只病狼咬死了。或许是因为他太过执着,或许是因为老天对他的垂怜,最终一艘路过的航船救起了他。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也无法想象这样一种过程,那是怎样的一种意志力,那是怎样地震撼人心!他说,生命是一种徒然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生命是有痛苦的。死亡没有伤痛。死亡就是入睡。死亡就是停止,就是休息。那么,他为什么不愿意去死呢?他不清楚,我也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活得如此痛苦却依然不选择死亡?死亡不是一种解脱吗?只要死了,一切痛苦不也就不存在了吗?后来才有一点懂得,或许他们活着只是为了尽到自己的责任罢了。责任,这是对生命最深的诠释。每个人生下来,不管他愿意否,都不得不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儿女,父母,丈夫,妻子……这些一个个都是责任的代名词。生命是需要珍惜的。很多人都说,人生在世,就那么一回,得好好把握。是啊,在你尽到那些责任时,在你付出自己的爱时,你敢说你没有得到过回报吗?造物主给予每一个人一颗温热而火红的心。你会为别人的爱而感动,他们自然也会懂得感激。一个眼神,一声谢谢,那都是一种值得珍藏的财富啊!活着就尽量微笑吧。是自己的责任就尽量去承担吧。不要试图逃避,不要试图轻生,就算再世轮回,你改变了样貌,改变了气息,改变了责任,可是你却也依然逃脱不了这样命运。就如彼岸花的花和叶,花开无叶,叶盛无花,不管如何,它们都永不能相见。它们无法挣脱大自然的规律,你又何必妄图去改变人世间的轨迹呢?好好生存吧,让我们也如那淘金者般来好好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在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世界里,总能够找到那么一两个爱着你的人,而你也就努力不要让他们伤心吧。最后,那就让我们再来感受一下那段刻骨的历程:但他们几乎不能将其称为人。它的眼睛是瞎的,没有知觉。它就像一条巨大的虫在地上蠕动。它的大部分行为是无效的,但它毫不松懈,依旧不停地翻滚,扭动,一个小时可能只向前蠕动了二十英尺。它便是他啊,那个热爱生命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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