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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1: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政策、实施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按照南宁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南宁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南粮发[2015]13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纳入全县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我局高度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接到市局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在充分研究之后,成立了由分管领导黄永荣副局长为组长,监督检查股、计财股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同时,制订《武鸣县粮食局开展2015年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从组织机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工作措施上予以保障。二、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4月下旬至5月底,在黄永荣副局长的带领下,检查组共出动20人次,10车次,重点深入县粮油购销有限总公司、县岭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等2家国有粮食企业和县扬翔帝龙饲料有限公司、南宁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等2家饲料用粮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采取“听、看、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即:首先听其汇报,其次看其台账,查其报表。检查涉粮企业一是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了统计台账,台账记载情况是否完整连续、有关数字是否真实准确,台账是否按要求留存归档;二是是否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县粮食局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三是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四是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同时,我局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为民服务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现场讲解指导,进一步帮助粮食企业建立和完善粮食统计台帐,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努力构建和谐为民的执法关系,从而展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这次对全县涉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涉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力度不强,台帐都做了一些,但不全面,不规范,前几年的'台帐有的在有的找不到,台帐没有留存归档好;个别企业,特别是私有粮食收购经营者报送统计数据不够积极,存在不报的情况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粮食法规意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引导涉粮企业、个体工商户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范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把粮食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篇2: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为进一步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类粮食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严格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切实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及省、市粮食局要求,新沂市在全市扎实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一是领导重视,积极部署新沂市粮食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并成立了以局长苏洋为组长,分管局长及常务副总为副组长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和购销调控等主要统计业务牵头科室为成员,共同指导,推进具体检查工作。及时传达国家和省粮食局的要求和检查内容,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以此次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涉粮企业统计工作,扎实开展检查,杜绝“走过场”,及时报送检查结果及整改方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制定方案,督查落实市粮食局制定《新沂市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按照粮库和涉粮企业先自查与局检查组“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粮库和涉粮企业经营台帐建立、统计报表网络直报、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报告进行检查核实。积极做好县级自查,迎接省市级复查和国家随机抽查工作。三是针对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工作组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对检查过程中走过场,问题整改不落实、严重违反粮食流通统计的单位或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本文标题: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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