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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资本和利润[第十一章][剩余价值和利润。生产费用。平均利润率。利润率下降的规律][141][XVI—973c](1)剩余价值和利润。(2)利润总是把剩余价值表现得很小。(3)[表现剩余价值的]比例在数字上和形式上发生变化。(4)同一剩余价值可以表现为极不相同的利润率;同一利润率可以表现极不相同的剩余价值。(5)利润[率]同剩余价值[率]之比等于可变资本同总资本之比。(6)生产费用。(a)利润等于产品价值超过生产费用价值的余额;它不是单个资本生产费用的一部分。(b)利润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的生产费用的一部分。(c)商品低于自己的价值出售而能够得到利润。(d)剩余价值已定时,利润率由于固定资本价值的降低,由于固定资本使用上的节约而提高。(e)一定量的资本100是利润的尺度。(f)利润,而非剩余价值,是总资本的积累率和资本家实际赢利率。(g)利润率和利润量。利润同资本量之比或平均利润率。(h)固定资本和劳动时间。(7)在资本主义生产进程中利润率下降的一般规律。[XVI—973c]***[XVI—973](1)[剩余价值和利润。]从总体(整体)来考察(或从整个范围来考察)(或从完整性上来考察)的资本运动,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某一流通期间(例如,拿一年作为尺度,见上述第二章)[142]所产生出来的剩余价值,按照同预付总资本之比来计量,就是利润。(在这里,利润的概念不仅包括利息,我们知道,后者只是总利润的一部分;利润的概念还包括地租,而地租不过是投在农业中的资本的[利润的]一部分。这个资本由于投入特殊领域而具有怎样的特性,属于对土地所有权的考察范围。这里只应着重指出,利润不能只理解为所谓工业利润或商业利润。)利润从实体来考察,不过是剩余价值本身。因此,利润从绝对量来考察,也同资本在某一定周转时间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没有区别。利润就是剩余价值本身,不过是按不同的方法计算。按性质来说,剩余价值同预付资本中通过交换而产生出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有关,因而按这一部分预付资本来计算。流通时间既然不同于生产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被看作创造剩余价值的限制。相反,作为利润,剩余价值不是从它同预付资本的某一部分的关系来看的,而是从它同全部预付资本的关系来看的,因而是按全部预付资本来计算的,而完全不管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创造剩余价值过程中,以及整个说来在商品价值的生产中所起的完全不同的作用。例如,我们假定某一资本等于600塔勒。资本的不变部分,即原料和机器,占总额的5/6;投在工资上的可变部分占其余的1/6。如果一年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等于60塔勒,就是说年总产品的价值等于660塔勒,那么,这60塔勒的剩余价值就是利润,因为它不是按照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交换160塔勒的那100塔勒来计算,不是按照剩余价值从中产生出来的那1/6资本来计算,而是按照构成预付资本的6/6来计算,即按照预付总资本600塔勒来计算。虽然这60塔勒是同一价值量,但60比100是60%,而60比600只是10%。可见,在总是表现某种关系[注:这里应当加以补充。见马尔萨斯的著作等[143]。],表现某种比例的利润上,剩余价值获得新的、和自己原来的形式不同的数量表现。当然,同一个量,如果不是按照同某一整体的一部分的有机比例来计算,而是按照同整个整体的比例来计算,它的数量表现就会有所改变。[XVI—974]上述区别不仅是数量上的区别,而且是概念上的区别,实质上的区别。问题不仅是估价不同,计量或计算不同。恰恰相反。这种计算上,计量上,估价上的区别,对资本来说是必然的,表现出它特有的新关系,表现出某种新形式的形成,这种新形式,例如就象交换价值形式和货币之间的区别一样,是本质的。我们看到,剩余价值同资本可变部分的关系是有机的关系。它实际上表明资本作为资本而形成和增长的秘密,表明资本作为资本而存在的秘密。在利润同资本的关系上,这种有机的关系消失了。剩余价值获得了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连产生剩余价值的秘密的一点迹象都没有了。由于资本的所有部分都同样表现为新创造的价值的原因,资本主义关系被完全神秘化了。在剩余价值本身中,表现出来的始终是资本同它所占有的劳动的关系。在资本同利润的关系中,资本不是同劳动发生关系,而是同自己发生关系。一方面,这只是某一价值额或货币额的自我数量关系。例如,我要是说100塔勒资本每年得到10塔勒利润,那我就只是拿塔勒和塔勒相比较。这一基本的,原本的,主要的数额,一方面表现为一定的量;另一方面,这100塔勒所以表现为主要的,基本的,原本的数额,正是因为它们带来某一追加数额。这个基本额表现为原因,而这一追加额则是它的结果。这一追加额是它的自然果实。(参看亚里士多德关于高利贷的论述[144],以及西斯蒙第的有关段落[145]。西斯蒙第说,财富和劳动一样,[并且通过劳动]每年提供果实。但是,由于他加上了“和劳动一样”以及“通过劳动”这样的话,就说过头了。)因此,在这种形式上,资本和它的各个特殊形式之间的区别也消失了,从而,资本还在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出现以前就表现出来的那些职能之间的区别也消失了。于是,资本成了既存在于古代又存在于今天的物。“资本家对于资本的一切部分,都期望得到同样的利润。”(马尔萨斯)[146]一方面,在这里正确的是,利润表现为剩余价值的形式之一,在这种形式下,剩余价值同资本的所有各部分都同样发生关系,因而同样地按照同资本总额的比例来计量。另一方面,在这里正确的是,资本家对资本的本质毫无所知,在他的意识中,剩余价值只存在于利润的形式中,即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中,这种形式完全抽象掉了剩余价值在其中产生出来并成为剩余价值条件的那些关系。当然,在直接生产过程进行的时候,剩余价值的性质不断地进入资本家的意识,这些资本家,正象我们在考察剩余价值时已经看到的,贪求别人的劳动时间等等。[147]但这只是隐蔽的情况。事实上,资本家自己把资本看作自动机,这种机器不是作为关系,而是在自己的物质存在上就拥有增殖自己并带来利润的性质。正是在一些社会关系下,价值以及被价值当作自己的肉体(使用价值)而存在于其中的各种物质获得了这种性质,而这些关系表现为永恒的自然关系,或者相反,人们顶多认识到,一定的(人为的)障碍(关系[注:“关系”一词写在“障碍”一词的上方。——编者注])会阻止这种自然的发展,并妨碍这种发展达到全面繁荣。例如,把资本看作这种自动机的观念,是普莱斯的利息和复利计算法的基础,这种计算法甚至使威廉·皮特也完全受了骗[148]。(参看路德关于利息[同资本]结合在一起的论述[149]。)由此甚至出现了我们在经济学家们那里看到的下列一些荒谬现象。例如,他们认为利润必须存在,否则资本家就会把自己的资本放债取息。资本家就会没有理由[XVI—975]把资本投入生产而不去放债取息(于是,事情仿佛成了这样:如果不往生产中投入任何资本,资本就会带来利息)。例如,杜尔哥就说,如果资本不带来利润,那么每个人都会用自己的资本去买地产。(参看杜尔哥著作的有关章节[150],在这些地方,一定的投资方式因而被看作自动带来果实的东西。)然而,在资产者的头脑中,剩余价值必然采取利润的形式,而这也不单纯是认识方式;作为利润关系的剩余价值关系,支配着资产阶级生产,决定着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可以说是自由竞争中的决定因素(即资本之间的竞争中的,也就是各资本的实际运动中的决定因素,只有在这种运动中,资本的规律才得到实现。这些规律实际上一方面无非是这个运动的一般条件,是这个运动的结果,另一方面无非是这个运动的趋势)。某一价值额——货币,商品,特殊的使用价值,而价值就是在这些形式上重新进入生产的——借以成为资本,即这一价值额的所有者借以成为资本家的那种关系,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在资产阶级社会内部,同资本家的存在是牢固地结合在一起的,以致例如威克菲尔德[151]必须先到殖民地去,才能发现这种关系决不是不言而喻的东西,并且发现,没有这种关系,价值就不能变成资本,价值的所有者就不能变成资本家。这件事是如此明白,而一般说来又如此不明白,以致威克菲尔德的这种发现实际上竟能在现代政治经济学中划了一个时代。其实,资本的生产过程总是同资本的流通过程联系在一起的。这两个过程是生产过程本身的要素,而生产过程同样也表现为流通过程的要素。这两者不断地交织在一起,从一个过程过渡到另一个过程,因而总是以虚假的形式表现出自己的特征。然而在流通过程中,一方面剩余价值获得新的规定,另一方面资本经历多次转化;最后,在这一过程中,资本从自己的可以说是内部有机的生活进入外部生活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互相对立的不是资本和劳动,而是一方面是资本和资本,另一方面是处在简单流通关系中的各个个人,是处在商品所有者即买者和卖者的关系中的各个个人。流通时间和劳动时间在这一途程中交错在一起,因而看起来好象这两者都在同样程度上决定剩余价值。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彼此对立所采取的最初形式仿佛消失了,而产生出仿佛与这一形式无关的关系;剩余价值本身已经不再表现为占有劳动时间的产物,而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商品价值的余额,而首先是表现为货币,这样,就完全想不起剩余价值的最初性质了,或者说,剩余价值的这种最初性质从来就没有被明确地意识到;这种性质顶多表现为一个合理的要素,而同不以它为转移的来自流通的运动相并列,因而同属于资本而和资本对劳动的关系无关的那种运动相并列。因此,另外一些经济学家(例如,拉姆赛、马尔萨斯、西尼耳、托伦斯等人[152])直接用流通的这些现象来证明:仿佛资本在自己的物质形态上同社会生产关系无关(而只有社会生产关系才使资本成为资本)、在劳动之旁并且不依赖于劳动而成为剩余价值的独立源泉。但是,我们在考察资本生产过程时[153]已经看到,在这种关系的性质中包含着如下的内容: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转移到资本身上的生产力;实际上,以资本家的形态而存在的过去劳动和价值的独立化和人格化,构成资本实质的过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此外,工人就他作为客体化的存在来说不过转化为物质劳动能力,转化为商品,转化为资本生产性的[源泉]——所有这一切,都不表现为社会生产关系的结果,而是相反,社会生产关系倒表现为作为生产过程各特殊要素[XVI—976]的上述各种东西和劳动之间的物质关系的结果。在作为关系的资本中——即使撇开资本的流通过程来考察这种关系——实质上具有特征的是,这种关系被神秘化了,被歪曲了,在其中主客体是颠倒过来的,就象在货币上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由于这种被歪曲的关系,必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出相应的被歪曲的观念,颠倒了的意识,而这些东西由于流通过程本身的变形和变态而完成了。然而资本家作为资本家,无非是资本本身的这种运动。他在现实中是怎样的,他在意识中也是怎样的。因为他体现着关系的肯定的统治的一方,所以这些矛盾并不使他不安,相反,只有处在这些矛盾中间,他才感到很美好,而受这同一种被歪曲了的观念束缚的雇佣工人,则只是处在这种关系的另一极上,是被压迫的一方,实践迫使他反对所有这种关系,从而反对与这种关系相适应的观念、概念和思维方式。还有,在实际的流通过程中,不仅我们所考察过的那种转化已经完成(这甚至迫使优秀的经济学家们也只是带着更多的学究气去看待资本家的观念),而且这种转化同实际的竞争,同高于和低于价值来进行买卖是一致的,因此,实际上对每个资本家来说,利润不表现为由劳动剥削程度所决定的剩余价值,而是表现为由互相欺诈所决定的东西,——这种观念不仅得到过去的经济学家们的认可,而且也得到最新的经济学家们的认可(例如托伦斯[154]。还可参看西尼耳著作中关于货币等等以及关于工资的论述[155])。事实上,资本实际上关心的事情,支配资本的实际运动,支配资本竞争的唯一事情,就是利润,而不是剩余价值,就是说,是剩余价值同预付资本总额的关系,而不是剩余价值同购买劳动能力的那个资本的关系。这就促使我们(这是真正的过渡)去考察生产费用及其与产品出售价格的关系。但事先还要指出几点。第一,从资本主义生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角度来看,无论资本在怎样的程度上表现为自动机,由于某种秘密特性而拥有自我增殖属性的那种价值
本文标题:第三篇资本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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