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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篇【第一篇】今年以来,局党委在区委、区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理思路、明职责,转方式、抓落实,促进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以思想引领为根本,在固本强基中推进从严治党一是向政治建设聚焦。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旗舰”作用,高质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XX次,开展处以上领导干部座谈会、研讨会X场次,使得各项工作与XX区发展融合的更深、对接的更准。二是向学懂弄通深化。邀请区委党校教师召开“十九大”主题宣讲X次,处级干部为基层联系点上党课XX场次,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党课教育XX场次,组织XX余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对XX余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主题集中,务实管用。三是向做实见效升华。围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召开组织生活会XX场次,廓清思想迷雾;结合中心工作,逐级细化“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制定了党建三个清单,夯实党建基层基础;积极开展实践教育,XX余名党员在环保治理、创建文明城区、“四清一绿”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作用。(二)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在统筹部署中推进从严治党一是抓统筹谋划。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工作会议和局廉政工作会议,各级党组织逐级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厘清责任边界,逐项推动落实。定期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及全局性重要问题亲自部署,确保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点亲自研究解决;重要工作亲自督导;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促落实。二是抓制度建设。建立“三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重点解决什么”,“谁来领衔解决”;成立巡查组,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履盖巡查、督查,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每个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压力传递到最基层、最末端。三是抓督促检查。局党委定期听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管领导听取分管处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抓规范,补短板,促其知责明责尽责;召开党委会议XX次,对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环节、各阶段及时监督提醒、协调指导,确保工程不出岔、资金不出错、人员不出事。(三)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在锤炼政治品格中推进从严治党一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建立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监察三级联动体系,紧盯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发信号、打招呼、明纪律、督履责,组织纪检监督员对重要点位明察暗访XX次。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警为戒为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知规、明纪、守底线。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中排名靠后、基层班子考核测评结果为“一般”和“差”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X人次。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截至202-年6月,共受理信访举报XX件(次),处置问题线索XX件,立案X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二是狠抓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针对部分同志表现出不敢多干事怕被追责,不敢承担责任怕被问责的现象,局党委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加大督促力度,让这部分同志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营造善谋实干、锐意进取的工作氛围。三是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建立基层联系点XX个,每月深入基层联系点两次,收集帮扶联系点业务经费紧张、党建阵地建设不够完善等XX个问题,已解决XX个。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充分;二是管党治党还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制度执行、压力传递、惩戒警示上效果还不够明显,有时存在批评教育多,硬起手腕处理少,“只吆喝”、不“打板子”的现象还存在;三是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还不够深入,缺乏较真精神。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细化责任清单,压实责任不断层。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层层压实,推动全局逐步建立“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的主体责任监督体系。二是强化督责问责,有效监管不缺位。结合基层党建巡查,每半年督导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两个清单”完成情况,推动主体责任全覆盖、真落实。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强化问责不手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围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督促责任追究工作向基层延伸,构建全局分解明责、监督履责、追责问责的完整链条。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篇【第二篇】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认识偏差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重心偏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方法不当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明确检验标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篇【第三篇】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的建设工程的新设计、新谋划,强调了党的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这一论断,对于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本文标题: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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