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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下,如何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叶爱平2006年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它的实施改变了对工程成本、收入、利润等会计核算的传统做法,是一次重大的会计变革。《建造合同》要求(建筑承包商)准确、及时、如实、系统地反映工程项目从开工到完工各时期的盈利情况。这对公司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处理好国家与企业利益的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如果达不到《建造合同》所规定的核算标准,工程项目的经营结果就不能如实反映,那么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就会存在较大审计风险。因此,在执行《建造合同》下,如何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就显得格外重要。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在执行《建造合同》中不规范,造成对收入、成本、损益等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不正确,形成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误差,审计人员发表了与事实不相符的审计评价所带来的审计风险。1工程项目审计风险的成因审计风险的产生主要与执行《建造合同》的规范性、审计环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有关。1.1执行《建造合同》的不规范性,形成的审计风险1.1.1对《建造合同》初始合同收入编制不准确,如:初始合同收入与中标价不一致、暂定金(工程备用金)未扣除、公司内部分包未剔除,造成收入重复计算。1.1.2对《建造合同》初始合同成本编制不准确,如:公司内部缺乏按区域性的内部成本定额,预测不准确造成偏差。1.1.3执行过程中,变更不及时,造成按《建造合同》计算与实际经营状况偏离,如:《建造合同》要求误差超过3%部分要及时变更,而项目核算上,对此不敏感,往往实际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成本,无法计算时,才变更。1.1.4会计核算不准确,造成执行《建造合同》结果不准确,如:长期不结算、挂账支付,成本费用在预付账款中挂账,造成实际成本不实;对材料费以购代耗、以耗代管,对现场材料不盘点,直接全额列入当期工程成本;分配材料成本差异方法不正确,分配材料成本差异的数额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周转材料摊销不及时、不准确;外租的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等租金结算不及时,造成成本不按时出账等,都会影响工程项目实际成本的准确性。审稿:俞志勇1.1.5已完工程项目结算结转不及时、不完整,如:对已完工项目,工程结算与累计实际成本不对冲,长期挂账,造成项目最终经营结果无法反映。1.2执行《建造合同》中环境的影响,形成的审计风险1.2.1由于业主、监理、设计的原因,对实际发生的变更、索赔,不及时签认批复,态度不明确,造成施工单位对《建造合同》变更依据不足,无法确定,无法变更,形成计算结果不准确。1.2.2项目上,由于对《建造合同》不理解、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或未成立《建造合同》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造成执行《建造合同》困难,再加上水电建设项目规模大、工期长,物价的变动、施工难度的增加(施工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时相比变化或增加了施工难度)而改变了施工方案、施工工期的延长、施工计划的变动、未知的自然条件的影响等因素,预测合同总成本,客观上存在难度等等,造成执行《建造合同》的依据不充分,从而使得工程项目收入、成本、损益核算混乱。1.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形成的审计风险(1)公司内部缺乏按区域性的内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造成成本测算不准确;(2)《建造合同》实施细则正在制定,造成现在项目核算不规范;(3)《建造合同》管理、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造成利用《建造合同》随意调整利润的现象时有发生。(4)对《建造合同》审计管理办法未制定,造成审计人员对《建造合同》的审计工作,不规范、不标准。1.4审计人员的自身原因,形成的审计风险《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与传统核算相比是一个全新的方法。对整个核算要求高,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也高。如果审计人员没有全面领会《建造合同》的核算方法和各项要求、没有掌握具体的操作程序、《建造合同》实施后工程项目审计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有工作不认真、不仔细等现象的存在,也是产生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2审计风险应采取的防范对策《建造合同》实施以后,公司两级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过程审计及竣工审计将越来越重要,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如果不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不但会影响到公司内部对各工程项目部的考核,还会影响到上级对企业法人代表任期内经营业绩好坏的评价。所以审计部门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使审计风险降到最低水平。2.1提高对《建造合同》审计风险的认识。公司两级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审计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从审计准备阶段开始就要考虑审计风险,针对所审工程项目审计中可能存在风险的具体方面,有针对性地制订审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制订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办法,规范审计程序,采用先进审计手段等,提高审计质量,减少审计风险。2.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建造合同》的各项基础工作。针对《建造合同》的实施,审计部门要建议公司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核算机制,制订相关部门之间的管理、核算工作流程和责任考核制度。对合同总成本的预测,完成工作量、合同变更及索赔额、奖励额的上报审批,成本的汇总等,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公司建造合同领导小组要指定某个部门主管这项工作,并进行全面协调,对于各种动态数据随时进行核实调整,使所有的核算数据真实可靠,减少审计风险。2.3要经常定期或不定期核实《建造合同》的各项基础数据。对各工程项目平时工程的计量、合同外增加的收入(合同变更、索赔、奖励),审计部门平时要经常进行核实。财务点交的收入,是否按《建造合同》规定已由业主确认,防止财务已点交数额与业主最终核定数额存在差异,出现潜亏现象,从而规避和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2.4公司两级审计人员要多深入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平时要经常进行抽查核实。特别是对可能出现人为调节的关键点进行重点核实,比如:对工程项目估列成本,有否漏估、少估或多估。对成本出账的薄弱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核实,比如:对分包成本、大宗材料的消耗等情况的核实。平时发现有违规情况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这些工作,使各期的实际成本数据核算准确,防止或减少审计风险的发生。2.5审计部门应根据《建造合同》关于披露4个事项的规定,要求公司各级主管部门定期给审计部门提供这些数据。并与财务账上有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检查各数据的准确性及相关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通过这些工作,使经济核算数据做到面上数据核定准确,内在数据真实可靠。促进公司更好地执行《建造合同》的各项规定,从而降低审计风险。2.6对工程项目审计结束后,两级审计部门(审计主管人员)还要回顾、总结审计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及采取的措施,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也使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得以提高。总之,《建造合同》实施后,怎样规避和防范工程项目审计风险,是摆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较新的课题,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作为审计人员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努力降低审计风险,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而不懈努力,把内部审计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提升公司内部审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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