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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經濟學報告日期:2005年8月12“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1在經濟學家看來,這話昏頭昏腦,什麼資訊也沒有。請問,世上真的有“生死相許”的人嗎?當然不能說沒有,但少得可憐。更主要的是,對於社會上大部分的人來說,愛情與婚姻也象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主要目的不是瘋瘋巔巔、尋尋覓覓,更不是什麼“生死相許”,它帶給人的是實實在在的收益,因此同樣要經由理性的選擇,並符合於經濟學的理性分析。那麼,人們談情說愛,喜結連理,究竟圖的是哪門子收益呢?過去馬克思作過一番分析,認為愛情迷人的面妙後掩蓋的是“生育後代”的目的。其實在現代社會,生育完全可以不必通過婚姻來獲得,弄個玻璃管子就行,花錢也不一定多,何必一定要借助於婚姻,繞那麼大一個彎!有人從現代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了婚姻的“四大收益”,或許更為確切。婚姻的作用,一是可通過勞動分工實現比較利益和遞增報酬,比如女主內男主外,或女主外男主內,要比每個人既主內又主外,效率要高。二是互相提供信用,協調人力資本投資的收益,比如一人工作供養另一人讀書,最後共用榮華富貴。三是可分享家庭共有品,如調兒弄子的天倫之樂。此外還有彼此的知識和智慧,也是可分享的共有品。所以人們常發現,妻子教育程度上升,有助於提高丈夫工資。四是防災保險,如生病不至於無人照顧等的收益。若問在印度和中國農村,女兒一般遠嫁外地,為的是什麼?一個合理的解釋是為了更有效地防範農業歉收的風險。婚姻有這麼多收益,可以解釋為什麼大部分的人都選擇了“結婚”而不是“獨身”。對於婚姻的經濟學理論解釋,早已有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加利貝克爾開拓在前,讀者徑可自行找來他的《家庭經濟學》一讀,無需我輩再饒舌。不過,新問題層出不窮,現有朋友提出的17個問題在此,在加利.貝克爾教授那裏恐怕找不到現成答案。中國當前存在著一個大致稱得上是有效率的婚姻市場,人們在市場上自願、平等地達成婚約。筆者全部的分析將以此為前提。這一前提有沒有依據?不久前,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作了一項有關“中國婚姻質量”的調查(下面的討論還要多次引用這一調查,但不再注明),目前中國父母包辦的婚姻約佔14.4%,自己認識或介紹認識的占85.6%,同時有75%的婚姻達到中等水平,3%的夫妻關係為高質量和完美型,只有22%為低質量。這些資料表明中國的確存在著婚姻市場,而且頗為有效。1誰是婚姻的最大受益者,男人還是女人?對於一個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礎上,富於效率的婚姻市場來說,結婚意味著雙方簽訂下合約,“交易”達成,雙方均對於“交易”有預期收益。至於男女雙方誰從婚姻中獲得的收益最大,從理論上說恐怕是一半對一半,具體則不可一概而論。我們可以把離婚看作一個“信號”指示器。如果男方提出離婚,那麼意味著女方從婚姻中獲得的收益大於男方;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則意味著男方從婚姻中獲得了更大的收益。至於量化的分析,可從離婚的補償費用大致推斷。2女大男小的婚姻和男大女小的婚姻,哪種更合理?經濟學相信,自願、平等基礎上的交易均為合理交易,因此無從抽象比較在具體生活中,女大男小的婚姻和男大女小的婚姻何種為更合理。不過,從經驗和概率的角度,我們可以認為男大女小的婚姻要優於女大男小的婚姻。聯合國的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初婚年齡各國總體上都是男比女大。相差最小的是愛爾蘭,只有1歲左右;最大的是馬里,高達11歲。西歐平均相差2.5歲,東歐和南歐3.5歲,北美相差2歲,南美約差2-3歲,日本差3.7歲,印度近5歲,中東約為4歲,非洲一般在5至10歲之間。我國的差距較低,80年代只有2.7歲,近年來差距有擴大趨勢。據最新調查,妻子年齡大於丈夫3歲的只有1.8%,大1歲-3歲的約12.2%,夫妻年齡相同或丈夫大於妻子1歲-3歲的最多,達56.8%,丈夫大妻子6歲以上的也已經達到8.4%。所以,在咱們中國,可以說男大於女的婚姻,其勝出的概率更大。3有錢人的婚姻風險更大?這句話問的不是特別清楚。我想問者的意思是女孩子嫁給有錢人的風險是不是更大。我的答案很簡單,“Yes”。原因也很簡單,假設其他條件相同,按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原理,你嫁的人越有錢意味著投資的收益越高,必然要相應承受更高的風險。4如果婚姻是個市場,誰是搶手貨?選擇婚姻涉及到財富、地位、健康、教育、相貌、年齡等因素。綜合得分高的人就是婚姻市場上的搶手貨。比如,香港的李澤楷就因此被棒為“至尊王老五”。5美貌與年齡的優勢(男女都看)男人年齡不是越小越好,反而是成熟一些較好,但年老後優勢衰退,因此其得分分佈類似於一條抛物線。至於女人的美貌,則是越漂亮得分越多,因此基本上近似于一條向右上方傾斜的射線。6中國的“怕老婆現象”大肆喧染、舉世聞名的所謂中國人“怕老婆現象”,其實是子虛烏有。調查數據顯示,在“誰擁有家庭實權”一項上,中國的家庭中31.3%的家庭實權在丈夫手中,只有16.1%由妻子做主。可見,中國仍然是個“男權社會”。中國的男子們大喊大叫“妻管嚴”,怕是別有用心!7壞的婚姻可以導致……不均衡,夫妻雙方精神、健康等福利狀況的下降,第三者插足,小孩、雙方親屬福利狀況連帶下降以及社會總體福利的下降,嚴重者可導致解除契約——離婚。在離婚的情況下,大量的“沉沒成本”將無法收回……8遲婚現象“遲婚”表明婚姻成本上升,或相對收益下降,或兩者兼而有之。成本上升方面,由於在大部分的時間段中,人的收入通常隨年齡而增長,當女方要求更高的嫁妝時,意味著婚姻成本上升,“持幣待購”的時間將延長,被迫性的“遲婚”現象將出現。相對收益下降方面:比如,現代人更看重“事業”,希望先立業,後成家,意味著婚姻的收益相對“立業”出現下降,主動性的“遲婚”現象將出現。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1980年報告,現年45-54歲的男性人口中,結婚年齡低於20歲的,有35%的人收入低於一萬美元;結婚年齡在21-29歲的,只有175%的人收入低於一萬美元。從收入中值看,18歲以下結婚的為一萬四千美元,19-20歲結婚的為一萬七千美元,21-29歲結婚的為一萬九千美元。證明要想收入高,結婚的確就得晚。另外,社會約束條件變化也會改變婚姻成本或相對收益,從而影響婚齡。比如,城市化建設出現障礙,城市住房價格上升,意味著成本上升,被迫性的“遲婚”可能出現;或者,當未婚亦開始變得可以容易地獲得性生活,意味著婚姻“性的滿足”的效用相對下降,主動性的“遲婚”亦將增長。
本文标题:姻经济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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