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报告 > 私募证券基金若干问题研究
私募证券基金若干问题研究作者:李孟英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参考文献(30条)1.查看详情2.查看详情3.深交所私募基金研究报告20064.IMFBackgroundNoteontheHedgeFundIndustryEconomics20015.Blackwell.DavidW.DavidSKidwellAninvestigationofcostdifferencesbetweenpublicsalesandprivateplacementsofdebt19886.厉以宁私募基金必须合法化20017.斯图亚特·A·麦克奎瑞对冲基金20048.BlackwellDavidW.DavidSKidwellAninvestigationofcostdifferencesbetweenpublicsalesandprivateplacementsofdebt19889.BarraRogerscaseyAnIntroductiontoHedgeFund199610.李惠走近私募基金200111.NationalSecuritiesMarketsImprovement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199612.查看详情13.夏斌中国“私募基金”报告[期刊论文]-金融研究2001(8)14.何孝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论200415.FDICIA.USATreasury199116.MichaelGTannenbaumEsq.RegulationofOffersofInvestmentAdvisoryService199517.朱悦佳关于发展我国私募基金之研究分析[学位论文]硕士200518.潘英丽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问题研究200119.李建军中国地下金融调查200620.韩志国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20002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200222.吴秀芳私募基金:十字路口何处去2002(01)23.赵高翔.林敏对中国私募基金存在与发展问题的思考[期刊论文]-北方经贸2002(5)24.杨万东我国私募基金问题讨论综述[期刊论文]-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3)25.波涛证券投资理论与证券投资战略适用性分析199826.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调查课题组中国证券市场私募基金调查: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调查课题200427.WilliamJKililan对冲资金投资指南199928.陈成鲜走进中国私募基金200129.厉以宁私募基金合法化越早越有利2001(10)30.张文魁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现状与发展思路[期刊论文]-上海金融2002(10)相似文献(4条)1.学位论文王晓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研究2008私募证券基金(美国称为对冲基金)已经成为一种风靡西方的新型投资工具,它对于机构客户、富有个人投资者的理财方式、理财观念乃至全球金融系统都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在现代资本市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我国私募基金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很多地方需要完善。美国的私募基金是随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期货和期权等)交易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趋势和各种投资工具的创新,美国私募基金业获得极大地发展,基金的数量和规模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现在已经成为美国金融领域一支成长最快的力量。美国私募基金的初期发展为我国提供了前车之鉴。当然,凡事有利必有弊,美国私募基金的发展也会威胁着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本文总结了美国私募基金发展的特点,就完善和发展我国的私募基金展开论述。文章的具体框架如下: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了选题的意义,现有研究综述和研究方法的说明。第二部分是对私募证券基金的概述,介绍了私募证券基金的概念、特征和运作机制等。第三部分根据最新资料归纳整理了美国私募基金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第四部分介绍了私募证券基金在我国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及特点。私募证券基金是由我国证券市场适应金融市场化的需求而自发创新出来的一种投资工具,它的产生和发展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有着密切的联系,既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又存在着无序性和盲目性,因而运作很不规范,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相互掺合,存在许多问题。第五部分根据中国私募投资基金的实际运作特点指出我国私募证券基金存在的问题和意义。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以及发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2.学位论文王长进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立法研究2008由于私募证券基金明显的优势,它已经在西方成为了一种非常受欢迎的新型投资工具。我国的私募证券基金产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完全是在市场供需关系拉动下,参照国外私募基金运作办法自发产生的。我国的私募证券基金以其灵活的投资和退出方式,较高的投资收益以及隐秘而富有成效的操作征服了许多投资者。高达9000亿左右的传说一度使市场感到其规模的震撼力,也引起了证券业界及市场的高度关注。我国已经形成庞大的私募证券基金群体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系统规范私募基金的法律。因此,借鉴国外基金研究与实践的经验,比较及分析公募与私募基金的优劣,对私募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对我国私募证券基金提出具有实际意义的立法建议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主要包含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私募证券基金的概念与特征状况;第二部分指出了在我国发展私募证券基金的意义;第三部分介绍了私募证券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第四部分指出了我国私募证券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对美国私募证券基金的立法进行了考评;第六部分提出了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立法构想。3.学位论文贺慧云论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法律监管2009私募证券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在西方已经成为一种十分流行的新型投资工具(在美国主要表现为对冲基金),它对于机构客户、个人投资者的理财方式、理财观念乃至全球金融系统都带来了深刻变化,在现代资本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br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开放,一批私募证券基金也不断发展壮大,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上都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私募证券基金与以非公开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的私募股权基金相比,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仍属于“灰色地带”,迄今为止尚没有一部法律对其进行明确的规制。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定位和保障,私募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一直扮演着一个比较尴尬的角色,“见不得阳光”,为一些违规操作提供了空间,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因此,加快对于私募证券基金的立法过程是当务之急。本文以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立法和监管为研究对象,在借鉴国外相关领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和监管建议。br 本文内容除引言和结论以外,共分为四部分:一、私募证券基金概述。分析了私募证券基金的概念,希望在缺乏法律明确规制的背景下对其进行法律定位。二、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发展现状,指出了我国私募基金的产生原因、发展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英美国家私募证券基金的法律监管,分析了这两个国家在相关领域的立法和最新监管措施,供我国在制定相关监管措施和立法时参考。四、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法律现状和监管,探讨了基于我国特殊国情尤其是当前金融危机仍在蔓延的背景下私募证券基金监管的主要内容,并对我国相关立法和监管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4.学位论文李晓我国私募证券基金法律问题研究2008私募基金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本课题研究的对象是我国的私募证券基金,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棘手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个人储蓄的增加,个人对投资理财工作的需求越来越高。它是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那些愿意承担高风险并想获得高收益的投资者的理想投资工具,这一制度安排不是政府自上而下强制推动的产物,而是民间力量出于财富增值的追求而自发设计的融资工具,私募证券基金以其独特的优势很好地满足了现实的制度需求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私募证券基金具有许多优势,但目前我国的私募证券基金处于无人管理的尴尬境地,容易滋生大量的法律问题,不利于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因此,私募证券基金的蓬勃发展和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无管理状态是笔者选题的原因,对此问题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现在,私募证券基金“合法化”已成为大势所趋,其关键在于如何构建切实有效的法律制度。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私募证券基金概论,介绍了私募证券基金的内涵、特征、组织形式、与公募基金的区别,分析了私募证券基金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发展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目前我国私募证券基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我国私募证券基金方面的立法空白造成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它们的地位得不到承认,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第二,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使得基金管理者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私募证券基金存在的问题,并不是私募证券基金制度本身造成的,而是由我们所处的特殊环境造成的。这些特殊性表现在:证券市场环境的特殊性、法律环境的特殊性和人文环境的特殊性上,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完善、信用体制的建立以及信托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这些过渡性特征将随之消失。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国外私募证券基金制度的立法经验,其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了美国私募证券基金的立法经验:投资主体的限制;募集方式;基金管理人的资格;组织形式;利用金融杠杆的规定和立法特点。第四部分是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我国未来的私募证券基金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议:第一,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笔者认为,应当包括合格的个人(包括家庭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合格的投资者应该按照以下界定:一是应规定一个最低投资额;二是对于机构投资者,也应受最低投资限额的约束;三是对成熟投资者的规定不宜以其收入多少来判断。第二,关于募集规则的认定依据。笔者认为,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也应该严禁任何公开形式的招募,投资者只能通过与募集人面对面的交谈获得信息或直接以私募证券基金发行人和管理人的形式加入。第三,关于发起人或管理人资格的认定依据。笔者认为,从法律上对我国私募证券基金发起人、管理人的资格进行适当的限制十分必要。第四,关于组织形式的认定标准。笔者认为,应将有限合伙型、契约型和公司型私募证券基金均确定为私募证券基金的法定形式,便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第五,加强风险的监管控制,主要包括: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和明确监管机构、杜绝违规资金、严禁保底收益、强化托管人职能、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4ddb09ad-177e-417a-bf79-9dfc011e7ebe下载时间:2010年9月25日
本文标题:私募证券基金若干问题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87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