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XX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XX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意见,持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净化我区医疗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净化就医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市委第三巡查组反馈意见、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结合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抽查,在全区开展以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打击无证行医净化医疗市场为重点的百日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保持打击医疗乱象高压态势,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执业,持续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二、整治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重点整治区直(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或针对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对部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三、整治内容(一)核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院感防控、疫情报告、发热病人处置、病房管理、首诊负责制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个体诊所、不具备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违规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行为。疾控机构重点检查疫情报告,疫情预防、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采供血机构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血液安全等情况。(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四是查处超出医疗机构级别和等级开展超范围服务行为。五是查处非法运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三)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二是以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依法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三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不法行为;四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五)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核查使用的医疗器械、实验室试剂、耗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索证是否齐全;票账物是否相符,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出入库记录是否完备;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违法违规情况。(六)强力推进医疗美容、健康体检机构、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组织开展健康体检机构依法执业检查,重点核查机构、人员资质和条件,督促完善并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严查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行为。持续开展放射卫生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对放射诊疗机构及人员资质,放射防护设施设备管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放射防护培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100天,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并及时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整改。我委医政医管、中医、基卫、妇幼等科室要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督促相关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通报移交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二)集中查处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地要按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将对部分乡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或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反映情况突出的地方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汇总全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上报我委。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区卫健委成立由X任组长,X任副组长,法监股、医政股、中医股、基卫股、妇幼股、驻委纪检组、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法监股,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认真配合,统一标准、细化方案,扎实推进。(二)全面开展排查,保持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不规范的场所。(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电话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收集相关违法问题和案件线索。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对专项检查和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并加强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四)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要立足长远,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探索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非法行医等“老大难”问题,着力构建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乱象的长效监管机制。
本文标题:XX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5984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