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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财产清查学习目标学习本章后,你应该了解财产清查的必要性;明确财产清查的概念与种类及财产清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掌握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财产清查的方法及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第一节财产清查的作用与种类一、财产清查的必要性(一)财产清查概述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之一,它是根据账簿记录,对企业的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查明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为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准确、完整、系统的核算信息的一种方法。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和各项债权,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都要通过账簿记录如实地加以反映。因此,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必须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点和审查工作,即财产清查。(二)财产清查的必要性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每个单位发生的日常经济业务,都需要通过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来记录和反映,同时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单位应加强对凭证和账簿的试算平衡和对账工作,包括证证核对、账证核对和账账核对。但这样只能保证凭证和账簿的一致性,还不足以说明账簿记录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从理论上来讲,会计账簿上所记载的财产增减和结存情况,应该与实际的财产收发和结存相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客观原因造成了各项财产的账面数额与实际结存数额发生差异,比如,财产物资在运输、保管或收发工作中有时会发生自然损耗或计量、检验不准确;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有时会发生水灾、火灾和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不法分子贪污盗窃等原因造成的财产物资的损失等。另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隐性账实不符的情况。例如,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产生了价值的贬值;应收账款因长期未经清偿而成为事实上的坏账等。以上种种情况都会造成账实不符。为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和准确,进一步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正确,企业应在编制会计报表之前,进行必要的财产核实,运用财产清查的方法,做到账实相符。财产清查,对于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1、财产清查为会计信息系统有效运行提供了一定的保证,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2、财产清查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保护了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3.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企业占用资金的质量和有效管理,挖掘企业财产物资的潜力通过财产清查,能够使有关人员具体了解会计主体各项财产的使用、储存状况和质量构成,及时发现不良资产和沉淀资产。对于已经损坏或变质、失去有效性的不良资产,应及时转销,以免虚列资产,使资产不实;对于储存时间过长,即将失去有效性和超储积压的沉淀资产,应及时处理,既避免损失,又减少资金占用,使其投入正常的经营周转。二、财产清查的种类财产清查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以划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是对企业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制造业企业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等。全面清查的范围广、时间长、工作量大、参加的人员多,有时还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企业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进行全部清查:(1)年终决算之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2)企业关停并转或改变其隶属关系,需要进行全面清查;(3)中外合资、国内联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4)企业股份制改制前,需要进行全面清查;(5)开展清产核资、全面资产评估,需要进行全面清查;(6)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清查。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企业的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局部清查具有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参与人员少、耗费资金少,但专业性、针对性强等特点,局部清查也称为经常性清查。在实际工作中,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等,要有计划、有重点的抽查;(2)对于各种贵重物资,至少每月清查一次;(3)对于现金,每日盘点一次;(4)对于银行存款,每月同银行至少核对一次;(5)对于债权债务,应在会计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两次。(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以划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1、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是指根据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定期清查通常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前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2、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不固定清查时间,而是根据实际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不定期清查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更换财产物资、现金保管人员时,要对有关人员所保管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分清经济责任;(2)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银行以及审计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时,应按检查要求和范围进行清查,以验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3)发生非常损失时,应对有关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查明损失情况;(4)按照上级规定进行临时性的清产核资工作时,要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三)按照清查的执行单位不同可以划分为内部清查和外部清查1、内部清查内部清查是指由本企业的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财产物资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也称为“自查”。2、外部清查外部清查是指由企业外部的有关部门或人员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对企业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三、财产清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组织上的准备(二)业务上的准备第二节财产清查的方法财产清查是一项涉及面广、业务量大的会计工作,为了保证财产清查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达到财产清查的目的,在财产清查时应针对不同的清查内容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一、货币资产的清查货币资产的清查包括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一)库存现金的清查方法库存现金清查的基本方法是实地盘点法。它是通过核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的清查方法。库存现金的清查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出纳员自行清点2、专门人员清查此外清查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现金清查一般应突击进行;(2)企业是否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有无坐收坐支等现象;(3)现金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的结果,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该表作为重要的原始凭证,既有实物财产清查“盘存单”的作用,又有“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作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填制完毕,应由盘点人员和出纳员共同签章方能生效。“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的格式见表9-1所示。(二)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银行存款清查通常采用核对法,即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余额相核对。其具体操作程序是:首先检查本单位至清查日止所有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是否全部登记入账,确定账簿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然后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以确定双方记账的准确性;最后,发生错账、漏账应按规定的方法及时更正。但是,即使双方记账均无差错,双方余额也往往会不相等,因为二者之间可能存在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凭证的传递和核算的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了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即一方已接到有关结算凭证并登记入账,而另一方由于尚未接到有关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概括地说,未达账项有两大类型:一是企业已经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二是银行已经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具体地说有四种情况:(1)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未收款入账的款项;(2)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未付款入账的款项;(3)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4)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如果企业存在未达账项,应填制“未达账项登记表”,由清查人员与出纳人员共同签章。“未达账项登记表”的格式一般如表9-2所示。上述的任何一种未达账项的存在,都会使得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符。因此,当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未达账项时,我们可以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余额应该是相符的,并且是企当时可以实际动用的款项。其调整计算公式如下:银行存款日银行已收企业银行已付企业银行对账企业已收银行企业已付银+-=+-记账余额款收的款项款付的款项单的余额未收的款项行未付款项[应用举例9-1]二、存货资产的盘存制度及清查(一)存货资产的盘存制度财产清查的重要还节是盘点财产物资,尤其是存货的盘点。为使财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企业应建立科学而适用的存货盘存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存货的盘存制度有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现以产品制造企业经济业务为例,说明两种盘存制度的特点。1、实地盘存制(1)实地盘存制的概念实地盘存制又称实地盘存法,是通过实物盘点来确定期末存货的数量,并据以计算期末存货成本和本期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盘存制度。用于商品流通企业时,通常称为“以存计销”或“盘存计销”;用于制造业企业时,通常称为“以存计耗”或“盘存计耗”。采用这一方法,平时只登记存货的购进或收入数,不登记发出数,月末结账时,根据实地盘点的结存数,倒挤出发出数并据以登记入账。(2)实地盘存制的一般程序实地盘存制的程序通常为:①确定期末存货数量。每期期末实地盘点存货,确定存货的实际结存数量。②计算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其计算公式为: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数量×单价③计算本期可供发出的存货成本。本期可供发出的存货成本也称本期可供销售或消耗的存货成本,它等于期初存货成本加本期入库存货成本。④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它等于本期可供发出的存货成本减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其计算公式为: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入库-存货成本期末结存存货成本(3)实地盘存制的优、缺点实地盘存制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用记录存货的发出和结存数量,大大地减少了平时的工作量。但这种方法不能在账面上及时地反映存货的收、发、存等情况,并且其倒轧出的各种存货的销售或消耗成本中成分比较复杂,除正常销售或耗用外,可能隐含存货的损耗、短缺等非正常因素,因而不利于对存货进行监督和控制,影响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因此,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品种多、价值低、交易频繁的商品,以及数量不稳定、损耗大且难以控制的鲜活商品。2、永续盘存制(1)永续盘存制的概念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通过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地登记收入数、发出数,并能随时计算出结存数的一种盘存制度。采用这种核算方法,存货明细账的登记与存货的收发同步进行。财产清查时,应以账簿记录为依据,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确认盘盈或盘亏,然后以存货的实存数额为准,调整账面记录,使账实相符。(2)期末存货的计价和本期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不论采用实地盘存制,还是采用永续盘存制,都必须计算本期发出存货金额和期末结存金额,只是计算程序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同一商品的进价在会计期内往往不同,期末存货势必存在一个按什么价格计算的问题。在永续盘存制下,其发出存货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下面分别加以说明。①先进先出法这种方法是假设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即按存货入库的先后顺序,用先入库存货的价格来确定先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时,可以将发出存货的计价工作分散在存货发出时进行,减轻了月末的计算工作量;期末存货的计价标准为后入库存货的价格,从而使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价值比较接近当前市价。但在物价上涨时,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要比当前市价低,导致本期利润偏高,多缴所得税。[应用举例9-2]②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对于本月发出的存货,平时只登记其发出的数量,不登记单价和金额,月末按一次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但要注意的是发出存货后要逐笔计算结存的数量。计算公式如下:[应用举例9-3]月初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加权平均单价=———————————————————————月初结存存货的实际数量+本月购入存货的实际数量③移动加权平均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当每次入库存货单价与结存单价不同时,,就需要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并作为下次存货入库前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成本的计算单价。采用这种方法,可以随时提供存货明细账上的结存数量和金额,有利于对存货进行数量、金额的日常控制。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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