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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范文3、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发放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今年,我县各乡镇、各涉农收费主管部门及涉农收费单位、各村在显要位置重新建立了公示栏、公开栏,将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举报电话等制成塑料公示牌,再次向社会公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没有公示的,我们明确规定并不断向农民宣传有权拒交。今年,全县各涉农收费部门在做好公示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基本杜绝了各种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4、严格农民负担资金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性资金审计制度。为了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根据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做好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按照省市减负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今年,我们对农民负担资金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性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坚持全面审计和重点审计相结合,全面审计以乡镇为单位,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减负办、财政所牵头,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配合,明确一名副所长负责,抽调政策水平高、有一定审计工作经验、坚持原则的人员组成审计专班,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主要审计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治理政策落实情况;村级组织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其他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我们还重点审计了部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费情况。通过审计,全县共立案农民负担案件11件,其中:已结案5件,给予纪律处分5人;待结案6件,涉及11人。县减负办、经管局同时成立审计专班,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审计。三、抓程序规范,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惠农资金发放做到“六统一、五到户、五制、六不准”:“六统一:即补贴品种、补贴对象、补贴办法、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时间统一;“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注册编制到户、农户签字确认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五制”:即首问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上门服务制;“六不准”:即不准以“一折通”发放代替惠农补贴通知书、不准以财政惠农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惠农资金、不准以集体代领惠农资金,不准拖延财政惠农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今年,我县按照以上要求,由县财政局直接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通过信用社打卡发放到户。四、抓权益保护,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今年,县减负办及时转发了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要求,加强领导,组织专班,深入调查,及时整改,组织有关单位严肃认真开展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工作。从目前上报的情况看,全县已注册登记了5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部门免收了注册登记费,也没有发现其他部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全县共有三里畈锦绣林木专业合作社、大崎秋艳甜柿专业合作社、河铺镇立新板栗专业合作社、匡河乡莲花林农民专业合作社、胜利镇板栗专业合作社等四个专业合作社以及胜利镇李家坳蚕桑协会享受了上级项目资金扶持,项目资金都已经及时足额到位,没有发现挪用截留现象。五、抓信访处理,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涉及到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件相对减少,但农民负担信访问题依然不能忽视。我们狠抓落实,认真处理好农民负担信访,县乡两级成立了农民负担信访领导小组,设立农民信访接待室,配备专职信访接待人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落实涉农信访“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工作,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强化了工作责任。实行涉农信访考核制度和通报制度,提高涉农信访件的办理水平。定期开展涉农矛盾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解,把矛盾调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调处涉农纠纷,对每位上访或电话投诉的农民,热情接待,记载翔实,并作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办和办理,定期督办、通报。对领导签批的重要信访件,做到现场调查、及时处理,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六、抓网络建设,在负担监测上建立新体系我县以国家农民负担监测县为契机,不断加强和完善县、乡、村、农户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了由静态监测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县减负办全面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乡镇财政所负责人、村报帐员分别作为乡、村两级农民负担监测责任人和业务指导员,负责所辖区域内农民负担监测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我们还在乡镇聘请了3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农民负担信息员,及时反馈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情况。在农民负担监测点工作中,我们制订了《罗田县农民负担监测点管理制度》,严格工作流程,严格监测纪律,定期召开监测人员工作会议,交流监测经验,研究分析监测指标,指导监测工作的开展,并提供监测工作必需的经费,今年,我们每个乡镇拨款1000元,作为监测专项经费,确保监测工作的独立性;乡镇、村监测业务指导员经常上门走访、及时指导,统一发放账本和笔,调动监测户的积极性,督促监测户按时做帐,真实记账,不虚报瞒报漏报,并通过系统培训的办法,提高监测户政策水平、基础知识和记账技能。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我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仅完成了上级交给的监测任务,还为全县减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虽然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上仍存一些不足。一是农村政策宣传不够透彻,群众对政策相对了解,但对一些操作程序不够清楚。二是少数《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填写不标准,存在涂改现象。三是少数惠农补贴资金由于基础数据核实不准(如:粮食直补中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大于直补面积),补助标准不到位(税改前少报面积)。三是存在套取和冒领资金现象。如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中,少数村集体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有村干部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现象。四是极少数部门存在乱收费行为。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在明年的工作中积极整改:一是分层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涉农惠农部门和乡镇、村三级监管责任网络,明确各自的责任。严格执行县政府与各乡镇、涉农收费部门签订的农民负担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投向到哪里跟踪监管到哪里。二是对重点问题限期整改。对查出的农民负担问题,归属性质,坚决查处。对整改行动迟缓,导致群众反响强烈的,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完善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办法,乡镇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健全“双代管”制度,健全完善公示制度。四是对农民负担资金进一步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及时整改,特别是对五保户供养资金的使用、退耕还林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五是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益,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确保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六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严重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文标题: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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