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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明的重建文明作为在特定时空情境中形成的历史综合,是世界观、习俗、结构和文化等要素的凝结体,这些要素与文明同时共存并且在相互交织中实现变革。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一、问题的提出孟德拉斯提出,20亿农民在20世纪下半叶正踏入现代文明的入口,这是社会科学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乡村社会转型的进程中,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特征不断明显,但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也面临新的困境。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发展阶段,如何理解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内在逻辑及如何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重建,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学界对于农民精神生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民精神生活变革、农民公共精神、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等领域。问题导向是农民精神生活研究的一条主线,但当前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内在机理的研究相对不足,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理论范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其次,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研究主要采用结构论的视角,农民公共精神的研究主要呈现价值论的视角,且结构论与价值论这两种视角带有较强的二元对立思维。再次,有效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路径,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费孝通认为:“社会学对于精神世界的理解,应该是把它和社会运行机制联系起来。”要深刻理解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内在机理,必须将其置于乡村社会的价值转换及社会结构变迁的视域中进行阐释,将其置于国家治理的语境中加以理解。在乡村文明变革的过程中,国家将乡村文明作为治理的场域或者目标,将文化、价值、制度、行为及器物作为治理的维度,在日常生活领域实现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文明互动,进而达到农民日常生活文明化的目标。国家治理的理论视野,有利于深刻透视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面向,并有效把握农民精神生活的内在张力,进而为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提供新的理论范式。二、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互构: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历程文明作为在特定时空情境中形成的历史综合,是世界观、习俗、结构和文化等要素的凝结体,这些要素与文明同时共存并且在相互交织中实现变革。农民精神生活治理是国家为了在日常生活中构建文明化的社会秩序,对农民的精神意识及价值理念进行治理的过程。在从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换的过程中,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交互建构推动了乡村文明的现代转型,并由此形塑了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面向。(一)内生性治理:农民精神生活的伦理化精神生活领导权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也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础。在传统乡村社会,国家通过将占支配地位的价值体系转换为伦理化的治理机制,形塑了以农耕文明为表征的乡村文明形态。梁漱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农民在家庭生活之中建构了家庭伦理,这种伦理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家庭,而是把一切社会关系都伦理化了。在伦理本位治理范式的基础上,在乡土社会的治理体制及内生性的治理结构相互交融的过程中,儒家精神伦理主导了乡村社会的精神结构。它既以自治的方式塑造着乡村社会结构,同时也通过道德交往的方式建构了农民的精神家园,在家国一体的基础上实现了精神生活秩序的再生产。儒家精神伦理是农民日常生活行动的基点,农民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精神文化观念,生成了一种伦理化的行为方式与情感结构。在“皇权不下县”的治理结构中,士绅阶层掌握着乡村社会的精神生活领导权。传统社会农民精神生活的治理结构并非完全受国家支配,也并不是在国家治理体系之外生成的自发秩序,而是通过伦理化耦合的方式将国家观念与农民价值理念有机衔接。传统社会国家治理范式呈现内生性治理的特征:农民精神生活及行为模式具有明显的家族本位特征,国家权力通过传统精神伦理以一种较为柔和的方式嵌入农民日常生活,由此建构了一种“不在场”的治理体系,实现了农民精神生活的相对平衡性及稳定性,传统乡村社会生成了一种基于礼俗秩序及差序格局为特征的治理体系。(二)嵌入式治理:农民精神生活的国家化传统乡村社会的精神生活秩序建立在农耕文明的基础上。在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中,将国家共同体意识有效嵌入农民精神生活领域,让农民从传统精神生活伦理之中解放出来,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重要议题。随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及伦理本位的精神生活逐步走向解体,农民精神生活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危机,国家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价值嵌入来推动农民精神生活的重建,农民精神生活国家化的面向不断凸显。国家化是国家将各种组织体系及要素进行有机整合,通过各种治理机制来实现国家权力对于基层社会的渗透,进而达到构建稳定且整体的政治共同体的目标。在20世纪初期,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通过乡村建设及乡村教育实验等路径,试图以道德灌输的方式来重构农民的精神观念及道德体系。新中国成立以后,伴随着集体主义的价值理念不断嵌入农民的日常生活,国家加强了对于农民日常精神生活观念的改造,农民精神生活去传统化的特征日益明显,精神生活政治化、平等化的面向也不断显现。对伦理本位的精神价值体系的日常化改造,使农民从传统精神伦理中脱嵌以后又嵌入集体主义的价值体系之中,农民精神生活越来越呈现集体本位的特征。(三)自主性治理:农民精神生活的个体化个体化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推动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重要因素。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及个体主义对于农民精神生活的影响不断加大,农民精神生活不断从伦理本位及集体本位的伦理关系向个体本位的社会关系转换,农民从集体主义制度体系之中部分脱嵌以后,乡村社会结构个体化的特征日益明显。中国社会语境下的个体化是指个体不断从家庭、社区、工作单位等社会关系网络中脱嵌,在日常生活领域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利、选择与自由。多元现代性不断席卷乡村社会及农民日常生活,农民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塑造了一种具有现代特征的精神及行为取向,农民精神生活日益呈现个体化的特征,自我治理成为当前农民精神生活治理的重要范式。这种自我治理范式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农民精神生活的治理,通过在自我治理的过程中嵌入现代公共理性,进而实现公平正义及福利共享的乡村公共精神的建构。进入21世纪以后,乡村社会流动性不断提升,国家试图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来实现个体化农民精神生活整合的目标。而在中国脱贫攻坚任务取得绝对性胜利以后,农民物质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精神生活需求也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征,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导向。在这种背景下,农民日常生活场域内形成了一种个体精神治理的新型治理观,乡风文明成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三、从传统到现代: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逻辑精神生活作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个体从精神世界及日常精神需要出发而开展的实践活动,体现了个体追求生命价值、生活意义的价值体认,彰显了个体存在的生活方式。乡村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日常心理认同、价值观念及生活方式的变革,事实上是乡村文明形态转换的过程。从农耕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中,农民精神生活方式、实践活动及价值体认等要素发生了结构性的转换,人的现代化成为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内在逻辑。(一)从解放政治到生活政治: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在走向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能力不断提升,个体或者群体的生活状态及行为方式也由此发生明显的转换。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变革,体现了乡村文明转型过程中农民生活方式的转换,农民日常生活方式建构不断从解放政治向生活政治的逻辑转换。吉登斯认为,解放政治是一种将个体或者群体从相对不好的生活情境中解放的政治范式;生活政治则是个体自我实现及生活方式建构的一种政治。个体从传统社会关系中脱嵌以后,日常生活方式的选择成为个体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在传统乡村社会,农民以血缘及地缘为纽带建构了熟人社会的生活境况,日常生活道德伦理成为农民日常生活的法则,农耕文明形塑了传统社会农民生活方式的基本形态。在现代文明嵌入乡村文明的过程中,农民日常生活情境不断从伦理化的身份社会逐步向契约化的现代社会转型,解放政治成为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初期的重要特征。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流动的农民更倾向于接受现代化的精神价值体系,其在现代化过程中被纳入现代生活方式建构的再生产体制之中,生活政治成为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重要逻辑。在乡村文明转型的过程中,通过对农耕文明的社会形态及文明体系的置换,农民逐步养成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现代性对乡村社会的全方位渗透,使农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意识不断觉醒,“我的生活我做主”成为农民精神生活的话语表征,个体化的生活方式选择成为其精神生活政治的重要内容。(二)从依附性到反思性:农民精神素养的变革乡村文明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程,不仅体现为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同时也体现为个体不断具备现代文明素养,在日常生活中拥有自主调控及自我反思的能力。在传统乡村社会同质性的精神体系的影响下,个体日常精神理念带有很强的依附性特征。步入现代社会以后,同质化的集体意识不断向多元化的个体意识转换,个体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带有自我约束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农民精神素养的建构不断从伦理化的精神规训向个体化的自我治理转型,农民日常文明素养塑造的逻辑也不断从依附性向反思性转换。国家将现代治理机制有效嵌入农民日常生活情境,并与精神生活自我调控机制有机结合,反思性成为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重要特征。它在日常生活中给予个体自由选择权的基础上,将反思性作为建构社会大众文明素养的工具,通过个体精神及行为模式的转换来实现日常生活治理的目标。如通过在日常生活情境中植入一系列治理的技术装置,并充分发挥制度对于个体日常行为的约束功能,达到农民精神生活反思性治理的目标。总之,在乡村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农民日益通过反思性的治理机制来调控精神生活,并将反思性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全过程之中,日常生活素养的文明化成为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三)从神圣世界到自我指涉:农民价值体认的变革理性化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也是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重要面向。从社会转型的视角来看,现代性体现为日常生活中个体观念及态度的转型:个体在与传统决裂的过程中,其自我认同意识不断觉醒。在传统乡村社会,农民日常生活的价值体认依托于神圣世界的庇护,当现代性嵌入乡村文明的全链条之后,理性化的因子不断渗透进农民的精神生活领域。农民从神圣世界脱嵌以后步入一个日益理性化的社会,转向依靠新型的指涉系统来追求日常生活的意义及价值。在自我指涉的社会系统之中,“象征标志”和“专家系统”是社会系统整合的媒介,为现代文明体系的有效运转提供了信任机制。乡村社会不断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农民日常生活伦理关系不断跨越血缘共同体的边界,传统共同体的实践形态不断向多元分工的社会形态转变,农民日常生活价值体认指涉性特征日益凸显。在游走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的熟人关系网络及血缘与地缘认同逐步被削弱,农民的价值体认正处在从传统经济理性向现代经济理性转换的关键时期,个体的自我实现占据了农民精神理性最重要的位置。理性化、个体化的社会关系不断取代传统血缘认同及家庭情感,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精神形态,并在这种转换过程中不断孕育现代文明认同意识。四、非均衡交融: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张力在乡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现代化不仅推动了乡村文明的转型,也推动了农民精神生活的变革。文明的非均衡交融,导致了乡村价值伦理与乡村社会结构的错位互构,农民精神生活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呈现多向度的张力。(一)主体与价值的非均衡交融:农民精神生活的二律背反在乡村文明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传统性因素不断削减,现代性因素不断增长,乡村社会的价值体系在这种交融过程中发生了结构性的变革。传统性、现代性等呈现相互交织且相互消解的互构关系,乡村文明的主体要素与精神要素呈现非均衡交融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农民精神生活多元化、开放性及变动性的特征不断明显,而同时又具有封闭性、稳定性及单一性的特征,由此陷入矛盾的境地。传统精神伦理规则、关系及秩序在多元现代性的强烈冲击下逐步走向瓦解,而在全球化以及后现代性的影响下,乡村社会新型伦理规则及道德秩序建立的根基又尚未稳固。在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情境之中,农民既处在传统的生活世界里,同时也踏入了现代化的生活情
本文标题: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明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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