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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税制考试说明及练习题一、考试说明(一)分值及题型1.总分100分,其中客观题20%,计算题60%,论述题20%。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复习范围根据讲义),计算题4题,论述题1题。(二)考试形式开卷。(三)考试时间100分钟。二、练习题(计算题)1.某市A企业(内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发生业务如下:(1)外购甲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费10万元,保险费3万元,装卸费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当月将其中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2)外购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3)自制生产设备,领用库存原材料成本20万元,领用自制产品成本5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60万元),支付加工费取得增2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万元,增值税0.85万元。(4)在建办公楼,领用库存原材料成本40万元,领用自制产品成本4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50万元),外购以建筑物、构筑物为载体的电梯、中央空调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5)库存原材料发生火灾损失,成本价10万元;因管理不善造成自制产品报废损失,成本价10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价格80万元),其中材料成本占成本80%,运费占原材料成本10%。(6)转让2009年购入的生产设备,原值50万元,转让价格45万元。(7)购入自用小轿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购入自用货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8)转让2006年进口的设备,原值18.8万元,转让价格15万元。(9)销售自制产品500件,不含税售价每件0.3万元;同时又对外捐赠100件,用于职工福利领用50件。(10)月初留抵税额1.5万元要求:计算应纳增值税【参考答案】(1)本期进项税额=(34+10×7%)×80%+(1.7+1×7%)+1.7+0.85=32.08(万元)3外购货物用于企业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货物)和运费的进项税额准予扣除;外购自用小轿车进项税额不得扣除,但不包括不征消费税的汽车;自制固定资产(货物)而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自建不动产而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2)本期进项税额转出=40×17%+100×80%×90%×17%+100×80%×10%/(1-7%)×7%=21(万元)非正常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在产品、产成品进项税额转出应按其中原材料和运费金额计算转出进项税额,运费转出应还原计算。(3)本期销项税额=50×17%+45/(1+17%)×17%+(500+100+50)×0.3×17%=48.19(万元)自制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和企业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征税;转让2009年以后准予扣除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转让时按适用税率征税。(4)本期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15/(1+4%)×4%×50%=0.29(万元)销售2008年前购入的固定资产(货物),在2009年以后转让,按4%减半征收。(5)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转出)+按简易方法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8.5+6.54+33.15=48.19(万元)进项税额=27.76+1.77+1.7+0.85=32.08(万元)4进项税额转出=6.8+14.2=21(万元)留抵税额1.5万元应纳增值税=48.19-(1.5+32.08-21)+0.29=35.9(万元)2.2010年,境内企业发生下列行为:(1)A建筑企业承包境内工程取得收入5000万元;承包境外工程取得收入3000万元,支付给境外单位的境外工程人员在境外的住宿费用200万元、餐饮费用100万元。(2)B剧团境内演出取得收入1000万元;境外演出取得收入2000万元,支付给境外代理公司的佣金200万元。(3)C电影公司境内取得播映收入3000万元,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境外取得播映收入1000万元。(4)D航空公司航运收入20000万元,其中: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的收入3000万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的收入4000万元,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收入2000万元,在境内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收入11000万元。(5)E通讯公司出租其境外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从境内承租方取得的收入5000万元,从境外承租方取得的收入3000万元;出租其境内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从境内承租方取得的收入8000万元,从境外承租方取得的收入1000万元;支付给境外企业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的费用6000万元。要求:分析上述企业是否缴纳(或者扣缴)营业税,并计算应纳(或者扣缴)营业税。5【参考答案】(1)A建筑企业应纳营业税=5000×3%=150(万元),境外建筑劳务暂免征税;支付给境外企业的住宿费用、餐饮费用,境外企业不征税,不代扣代缴营业税。(2)B剧团应纳营业税=1000×3%=30(万元);境外演出暂免征税,支付给境外的佣金应代扣代缴营业税=200×5%=10(万元)。(3)C电影公司应纳营业税=(3000+1000)×3%=120(万元),境内、外播映收入征税,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扣除营业额。(4)D航空公司应纳营业税=11000×3%=330(万元),国际运输业务免税。(5)E通讯公司应纳营业税=(8000+1000)×5%=450(万元),出租境外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不征税,出租境内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征税,境外企业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的费用6000万元不征税。3.某市工业企业2010年会计业务相关资料如下:(1)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0万元。(2)投资收益包括:投资境内企业分得股息所得50万元,取得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上注明的税率为15%;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3)营业外收入包括:补贴收入30万元;接受现金捐赠收入20万元。6(4)营业税金及附加15万元。(5)主营业务成本1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万元。(6)管理费用3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业务招待费20万元。(7)财务费用25万元,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8万元;向其他企业(非关联)借款100万元一年,支付年利息8万元(同类型银行借款利率年6%)。(8)销售费用20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广告费支出10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50万元。(9)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捐赠给全国老年基金会30万元,银行罚息2万元。(10)已经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以下项目:实际发放合理工资6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支出90万元;缴拨工会经费12万元(取得《工会经费缴拨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培训支出10万元。(11)购买并实际使用属于《目录》范围内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0.85,价款50万元。要求计算:1.计算全年企业会计利润2.分项计算纳税调整项目,并简要说明原因3.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全年应补缴(退还)企业所得税【参考答案】71.会计利润2000+100+50+10+30+20-15-1000-50-300-25-200-50=570(万元)2.分项计算纳税调整项目,并简要说明原因。(1)股息所得和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调减所得60万元。(2)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限额=80×50%=40(万元)。(3)业务招待费支出,20×60%=12(万元)>(2000+100)×5‰=10.5(万元),准予扣除10.5万元,调增所得20-10.5=9.5(万元)。(4)向其他企业借款支付利息调增所得调增其他企业利息支出=8-100×6%=2(万元)(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30万元<(2000+100)×15%=315(万元),准予据实扣除;非广告性赞助费不得扣除,调增所得50万元。(6)捐赠支出30万元<570×12%=68.4(万元),据实扣除。(7)实际发放合理工资据实扣除。(8)职工福利支出90万元>600×14%=84(万元),纳税调增90-84=6(万元)。(9)工会经费支出据实扣除。(10)职工教育培训支出10万元<600×2.5%=15(万元),据实扣除。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570-60+9.5+2+50+6-40=537.5(万元)84.全年应补缴所得税应纳所得税=537.5×25%-50×10%=1129.38(万元)企业自2008年1月l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4.A企业(中外合资企业)2010年份发生如下业务:(1)2010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支付境外B国的居民企业按其30%股权计算的2008年度股息100万元(人民币,下同),我国与B国双边税收协议约定的股息税率为5%;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2)2010年8月,按合同应支付C国的居民企业借款利息50万元,我国与C国双边税收协议约定的利息税率为15%;(3)2010年9月,B国的居民企业将其A企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内E企业,E企业应支付价款500万元(股权计税基础100万元);(4)上述相关协议均明确税款由纳税人承担。要求:计算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的营业税和预提所得税。【参考答案】(1)A企业应代扣代缴利息的营业税营业税=50×5%=2.5(万元)(2)A企业应代扣代缴股息和利息的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100×5%+50×10%=10(万元)(3)E企业应代扣代缴股权转让的预提所得税9预提所得税=(500-100)×10%=40(万元)5.大学教授黄某2010年度收入如下:(1)每月工资3500元,月度奖金300元,季度奖1000元(季末发放),年终奖金22000元(年末发放)。(2)每月在外兼职取得讲课收入3800元。(3)发表专著,取得稿酬收入30000元。(4)担任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费20000元。(5)在外国转让发明专利取得收入50000元(在所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6)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派发现金红利5000元(7)国库券兑现利息收入8000元。(8)上述工资薪金不包括本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年费和住房公积金。(9)个人所得税由黄某承担。要求:计算黄某2010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每月工资薪金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10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以上的部分4515375【参考答案】(1)全年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300-2000)×10%-25]×8+[(3500+300+1000-2000)×15%-125]×4+22000×10%-25=1400+1300+2175=4875(元)(2)每月在外兼职取得讲课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2=7200(元)(3)稿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70%=3360(元)(4)董事费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5)转让专利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在国外缴纳10000元,不再纳税,多交的税款准予结转5年按规定抵扣。(6)股票派发现金红利5000×20%×50%=500(元)(7)国
本文标题:中国税制考试说明及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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