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关于“十二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支持我国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十二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陆上特定地区为:我国领土内的沙漠、戈壁荒漠(详见附件1)和中外合作开采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二、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国领土内的沙漠、戈壁荒漠(详见附件1)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自营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详见本通知所附管理规定的附1《开采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以下简称《免税物资清单》),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免税物资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三、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免税进口的物资继续实行《免税物资清单》与年度免税进口额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具体管理规定见附件2)。四、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暂时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税。进口时海关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手续。超出海关规定的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批准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免税。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沙漠、戈壁荒漠(详见附件1)自营项目项下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关税,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中外合作项目项下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税收,上述进口物资均纳入免税进口额度统一管理。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以外的物资应按有关规定照章征税。附件:1.享受特定地区政策的地域范围.xls2.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管理规定.doc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八月八日附件1:享受特定地区政策的地域范围单位:平方公里所在地区地域名称分布地区面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克拉玛干沙漠塔里木盆地337600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准噶尔盆地48800库姆塔格沙漠新疆东部地区22800库木库里沙漠阿尔金山山间盆地2448鄯善库姆塔格沙漠吐鲁番盆地2500阿克别勒沙漠焉耆盆地674霍城沙漠伊犁霍城485福海沙漠艾比湖东南463乌苏沙漠额尔齐斯河南侧5513布尔津-哈巴河-吉木乃沙漠400内蒙古自治区巴丹吉林沙漠6645腾格里沙漠6405乌兰布和沙漠1485库布其沙漠2415毛乌素沙漠4815浑善达克沙地3210科尔沁沙地6345呼伦贝尔沙地720青海省柴达木盆地沙漠及戈壁荒沙漠柴达木盆地68367西藏自治区藏北戈壁荒漠区藏北600000附件2: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管理规定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十二五”期间保留并调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指的进口免税物资是指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所需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具体物资清单见附1。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符合政策范围的勘探开发项目汇总报财政部(申报表格参见附2),并于每年的4月将当年各项目申请免税物资(包括租赁进口的物资)的计划进口额汇总报财政部(申报表格参见附3),并对照上一年度对项目及进口额的增减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应将勘探开发项目认定和免税进口额度申请文件同时抄报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勘探开发项目及年度免税进口额度由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将结合企业实际进口需求、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往年免税执行情况、国际油价水平、企业利润水平、国家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收到上述各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按期提交的申请下一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勘探开发项目清单和当年免税进口额度的文件后,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原则上在40个工作日内分别印发符合政策规定的年度勘探开发项目清单和当年的免税进口额度。除遇特殊情况外,已经下达的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原则上不予追加。五、各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经审定的项目及其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对下属项目单位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予以认定,项目单位将经认定的进口物资清单送有关项目所在地直属海关直接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和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六、为适应企业连续生产的需要、简化操作以及强化各项目主管部门的自身管理责任和意识,在当年度免税进口额度下发前,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在上一年度已确定的免税进口额度的30%以内,提前对下属项目单位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予以认定,并向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对于擅自超出上述规定范围提前对下属项目单位免税进口物资清单进行认定的,将相应扣减当年的免税进口额度,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免税资格。项目主管部门当年最终获得的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小于其提前认定的免税进口额度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应主动向财政部报告有关情况,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在确定下一年度的免税进口额度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扣减。七、本规定附1所列《开采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以下简称《免税物资清单》)包括税则号列、货品名称和技术指标,以货品名称和技术指标与实际用途相符为主。该《免税物资清单》根据执行情况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海关审核该类进口商品免税时,如商品名称或税则归类与《免税物资清单》所列不一致,应以《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货品名称和技术指标为准。八、在实际进口中,如有《免税物资清单》中未具体列名但确需进口用于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九、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年度免税进口总额均不得延续至下一年度使用。但对有关进口单位已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并已对外签约、尚不能在当年到货的物资,可延期至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办结海关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并经海关总署批准,可适当予以延期。十、各项目主管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免税物资进口总额、免税额及各项目免税进口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并抄报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将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对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免税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擅自超出确定的勘探开发项目范围和免税进口额度组织进口的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将取消免税资格。十一、对用于开采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未经海关核准,不得抵押、质押、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如有违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二、本规定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十三、本规定执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附:1.开采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2.项目申报表3.项目进口额申报表附1:开采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序号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技术指标一、用于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的物资设备及零部件190158000地震仪290158000地震测井仪390158000检测仪490158000地震仪主机590158000数字检波器690158000浅层折射仪接收道数≥96CH790158000编/译码器、电控箱体890158000地面采集设备990158000检波器测试仪1085444110地震电缆1190171000绘图仪分辨率≥200dpi1290148000测量定位仪、参考站、流动站1390158000全站仪1490158000测距仪1590158000测深仪1690148000声学定位系统1790158000声速仪1890153000水准仪1990148000综合导航系统2090158000电法仪2190158000电磁仪2285261090地质雷达2390158000重力仪2490158000磁力仪2584148090山地钻机供气站2684798990可控震源出力60000lb2784291190沙漠推土机2889069010空气船2984269900起重吊起吊能力6tm,臂长9m3084304119液压钻机钻探深度≥4000m3184304119连续油管钻机设备3284304119斜直井钻机钻探深度≥2000m3384304900套管钻井设备钻井深度≥1500m3484304900连续油管钻井井下配套工具358412299084128000顶驱装置载荷≥350t3684314310顶驱装置零部件378502110085021200850213108502132085023900发电机/组(柴油、天然气)3884118200燃气轮机3984099093发动机(柴油、天然气)4084834090变矩器4184834090变速箱4290318090钻井仪表4384212990除气器处理量≥400gpm4484212990油气分离器4584211920固液分离设备468421299090268000三相(四相)分离器4784741000振动筛4890258000密度仪4990328900垂直钻井系统5084834090导向马达5190310890橇座电缆电缆电压≥500V5290318090随钻测量仪5390318090陀螺测斜仪5484834090旋转导向系统558207191082071990钻头牙轮钻头除外5682071990分支井开窗工具5784314310井下工具(取芯工具、打捞工具、造斜工具、防斜工具、段铣工具、震击器、稳定器、永久封、滑套、坐落短节)5884798990隔堵工具5984314310套管补贴工具6084314310防砂工具6184678900铁钻工6284678900液压套管钳尺寸≥51/26384314310尾管悬挂器尺寸≥56484314310尾管送入工具与尾管悬挂器配套6584818090防喷器压力≥70MPa6690328900防喷器液压控制系统压力≥70MPa6790312000防喷器试压装置压力≥15000Psi6884818090节流管汇压力≥5000Psi6990328900节流管汇控制系统储能压力≥3000Psi7084818090压井管汇压力≥100MPa7184314310旋转头压力≥2000Psi7284314310导流器耐压≥600Psi7384798999不压井作业设备压力≥21MPa7484798999空气、泡沫钻井设备7584211920除泥除砂器7684211990离心机7784108090制氮、注氮装置7884314310分级箍7984314310浮箍8084314310浮鞋8173042900气密封特殊丝扣套管8273042900气密封特殊丝扣油管8384138100压裂泵压力≥100MPa8484818010高压管汇压力≥100MPa8584289090防爆测井橇8690328900测井地面系统8790318090随钻测井仪8828444090放射性源8984314310打捞工具尺寸≥23/89082071990桥塞及下桥塞工具耐压≥15000Psi9185446012测井电缆直流电压≥500V9282071990水平井测井工具93901580009030392090222900测井仪(电法、声波、放射性、成像、地层测试、地层倾角、流动剖面、特殊井眼、井径、卡点指示、地层元素、核磁)94
本文标题:关于“十二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388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