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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北京城市居民缴纳所得税状况的调查研究张斌04920101037摘要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过去的20多年中增加了近百万倍。开始那一年,1980年,只征收了18万元,2005年个人所得税是2093亿元,占全部税收的8%;然而,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比起来,这个比例还很小。本文采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通过随机抽样100名城市居民进行实地调查。以此了解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状况;使人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税制,了解税制,同时,也对我国现行的个税体系中现存的缺陷进行分析,以进一步推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完善,适应现今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提高个人所得税有一点好处,就是可以适当控制个人收入的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其中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是控制贫富差距的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但是,我国当前虽然有累进制个人所得税,但却征不到真正高收入的人身上,并不能起到控制贫富差距的作用,贫富差距过于悬殊。因此,应该修改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改变个人所得税税制,以限制收入的差距,并且加强监管机制,保持社会稳定。现今,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无法适应“入世”形势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需要进一步改革。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累进制个人所得税一、引言2006年1月1日,我国将实行酝酿几年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延续20多年的800元起征点提高为1600元,不仅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力,而且,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同时体现了国家积极鼓励和扩大消1费、在税收环节让利于民的政策趋向。(一)研究背景经济决定税收,但经济又决定于生产力。因此,生产力是税收的最终源泉。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影响着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都要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与全球性的税制改革同步,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合拍。在我国,由于个人所得税占各税收入的比重较低,从1993年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占各税收入的比重不足1%,到199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各税收入的比重才上升到3.82%,导致了它既不是国家税收的主体税种,也不是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但是,个人所得税于1980年开始征收至今已有二十六个年头,在此期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年收入快速增长,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996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47.5%,年均增收118亿元,大大高于同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已由当初的年收入20万元增长到2004年的1737.05亿元,2005年仅北京地区征收个人所得税就已达到191.8亿元,可称为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地位也将进一步地提高,从近几年的运行效果看,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上发挥着显著的作用,但是还需要社会各方面条件的配合和协调。因此,中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空间极大,且2006年开始实施的新税制的成效也将使我们拭目2以待。(二)研究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的增长,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平衡社会财富的重要杠杆。它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多重功能。因此,它备受世界各国的青睐。1个人所得税的密切关系可以借用一句流行的灰色幽默:纳税与死亡一样不可避免。不仅仅是因为它具有广泛的征税面,而且它还承担着调节社会公平的重责,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中国近十多年来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加大。基尼系数达到0.447,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或者超过0.4,说明贫富差距过大,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工薪阶层是税负最重的群体。2工薪阶层纳税人数最多,大概有3亿左右,并且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实行代扣代缴制,完税率最高。高收入者则由于收入来源多源化,享有多源扣除,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至此,当前我国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应如何解决自身税制结构问题,缩小贫富间的差距,降低偷税、漏税的案件和金额。本文通过随机选取北京居民总收入和纳税总额状况的调查数据,可以很清晰地看出新、旧两种税制的特点,同时,也可以显露出现存的问题及导出一些崭新的想法和意见,使我们能够较深地探究纳税人的观念和想法,清楚地1财务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2001年3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版,第293页。2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3看到征收和管理中的漏洞与缺陷,具有一定程度和范围上的代表性作用,更迅速地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我们提供更优质的福利。本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本人的建设性意见,以此为点映射出我国现阶段个税制度的发展过程中的一些规律性问题。二、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分析(一)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1、分类所得税制在这种税制模式下,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都要按单独的税率(一般比例税率)纳税。3换言之,其全部净所得都要以各自独立的方式纳税。最理想的对所得的分类课税制度是由以各类所得作为课税对象的一整套互相并列的各个独立税种所组成。如对经营所得单独征税,对土地、房屋所得课征不动产所得税,对劳务报酬所得课征新近报酬所得税,对证券和存款所的征收利息所得税等。各分类所的征税后,不再就个人的所得综合计算纳税。分类所得税是所得税很早即已存在的形式。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都曾是实行过分类所得税制。目前仍在实行分类税制的国家和地区已为数很少,主要由香港地区、苏丹、也门、约旦、黎巴嫩以及中国。2、综合所得税制在这种税制模式下,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一般为一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的一种课税制度。4这样做,已是在采用累进税3蔡秀云著:《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研究》2002年7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5版,第93页4蔡秀云著:《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研究》2002年7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5版,第95页4率的条件下,有利于体现量能课税的原则,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也体现了对个人征税的公平性;二是综合所得税在课税范围上,一般大于分类所得税,因此又有扩大财源的意义。正因为综合所得税制的上述优点,使其成为国际上普通采用的税制模式。3、混合所得税制亦称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即在分类所得税后,再就以征分类税的个人各项所得之和综合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此项征税具有补充、附加征税的性质,所以有的国家将征收综合税部分成为补充税。5这种二元税制的公开目的在与分别在分类制的“底层”和综合制的“上层”实施区别定性原则和纳税能力原则。目前,欧洲国家除葡萄牙以外均改为综合所得税制。其余各国,保留此办法的主要是原法属殖民地国家,如智利、突尼斯、利比亚、阿尔及尼亚、塞内加尔等。(二)专业人士对所得税状况的分析有人形象地把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比喻成“劫贫济富”,这不无道理。2005年以前,除北京、上海执行1200元标准、深圳执行1600元标准外,全国其他地区执行的仍旧是800元“老标准”。专业人士指出:“这个始于1981年的个税起征点,在经历了25年的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后,已经显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25年前月收入800元为富人标准,但24年后的今天已经落到低收入行列。用它当作现在的起征点,显然已经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这也是最近几年人们对个税责难之声日甚的原因所在。并且简单地提高起征点,虽能减轻低收5蔡秀云著:《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研究》2002年7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5版,第96页5入阶层的压力,但仍无法改变“富人不纳税”的现实。因为在个人的不同渠道的收入中,只有工资收入是显性的,也最容易监控,所以工资成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但现在的事实是,很多有钱人并不是靠工资生活,他们的其他收入远远大于工资收入,这就造成了“富人不纳税”的现象发生。因此,如何对富人征税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之外的一个根本关键点。”让人欣慰的事是新的个税法在2006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系税收教研室主任刘颖证指出:“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新的个税法收紧了富人的‘避税’通道。此税法虽然规定了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将和单位代扣代缴形成一个双向可核查的高收入阶层个税征管制度,但是,从我国现有税收管理方法和手段上,还不能确保高收入者按章纳税。本来,按照税制设计,税负的更多部分应该落在富人头上,但现在,由于有工薪发放环节的代扣代缴制度,我国对工薪阶层的税收约束比较硬,而对富人的税收约束反倒比较软,因此,富人偷逃税的比例更高。”所以说,老标准的个人所得税制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形势了,改革是大势所趋。三、实证研究(一)研究方法本文采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自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2月16日对20至50岁左右的城市居民,共100名进行了抽样调查,在调查中随机发放了1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92份。调查问卷的研究6对象为北京市城市居民,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为有固定职业的人群,其月收入不等,分别来自不同行业、处于不同年龄阶层、拥有不同的学历。他们对新、旧两套个税制都有着各自的看法、想法和意见。(二)调查报告与分析1、北京城市居民收入及消费的基本情况(1)北京城市居民基本工资收入状况近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九五”期间,GDP平均增长幅度为8.26%,200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823231亿元(见图1)。伴随着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居民收入水平也水涨船高。在被调查者中绝大多数居民的工资额度都在1001元至20000元之间,其中2000元至5000元的人数占有较大比例,达到85%(见表1)。表1北京部分居民工资收入状况工资1000元以下1001—2000元2001—5000元5001—20000元20001元以上∑nN10450110N2033006N33265117N40463316N5023319N61451112N70641011N83431011∑n7293514792%7.5%32%38%15%7.5%100%排行—213——N1—教育领域N2—人力资源领域N3—传媒领域N4—金融/财会领域N5—IT领域N6—休闲娱乐领域N7—医药领域N8—其它附图1“十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与增长速度7资料来源:根据中经网数据中心数据计算整理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6%,增幅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7%(见表2),经济和居民收入水平都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993年,在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统计分析,一九九四年以来,随着职工工资收入不断提高,工薪所得的纳税人数已由一九九四年的956.5万人次上升到二000年的6000万人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发达,其工薪所得项目收入比重较高,抬高了全国的工薪所得收入比例。在职工工资收入提高的同时,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表2“十五”时期城乡居民生活改善情况指标单位200120022003200420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68607703847294221049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8.237.737.137.736.78(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局网站)(2)北京城市居民基本工资的纳税比例分析2005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共完成2093.91亿元,首先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输入的增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规范工资发放制度,使工资所得项目收入增加,带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在样本中,中低收入阶层为主要的纳税群体,其纳税额度居明显地位(见图二)。按照新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方法,税率被分为9个档次,从5%~45%的比率累进纳税。根据调查提供的数据,适用5%和10%两个档次税率的人数,超过了调查样本总人数的一半。适用第二档次的10%(月收入在
本文标题:北京城市居民缴纳所得税状况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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