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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向政府主导型转变的探索与实践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山亭分局近年来,山亭地税分局充分发挥治税主力军作用,转变思想,积极服务,主动协调,既是税收监管的“战斗员”,又当政府的“参谋助手”,大力推动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完善了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税督导考核机制,形成了地税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和2008年,地税收入分别增长和10.99%。2008年社会综合治税收入占全年税收任务的13.46%。(一)提出“政府主导”理念,把地税部门建议转变成政府要求。山亭区面积大、人口多,税收征管范围广、税源分散,社会综合治税难度高。近几年,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山亭区的煤炭、造纸、新型建材、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发展迅猛,形成了六大产业集群,工业和三产服务业齐头并进、迅速壮大。但是,由于“放水养鱼”政策的长期实行,使经济发展的成果还没有真正反映到税收增长上来。尽管地税部门也实行了社会综合治税,但力度不够,合力不强,信息质量不高,仍然是税务部门孤军作战,实际运行效果不理想。针对这些问题,区2地税分局反复给政府汇报、建议。为此,区政府也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区领导对阶段性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行了安排,给相关单位提了要求。我们发现,这种联系会很容易形成合力,各部门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配合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涉税信息传递明显加快,乡镇对基层分局的支持力度也明显加大了。于是,我们就提出,社会综合治税由“政府领导”,变为“政府主导”,实现税源的有效控管,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领导”和“主导”,虽是理念的一字之差,但工作效果确发生了显著变化。形成了用地税之脑,借政府之口,形部门之合力,谋控管税源之大事的局面。(二)推动组织网络建设,将综合治税办变成政府直属机构。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一般都是设在财税部门,工作协调起来力度不大,开展工作难度更大。在我们的积极建议下,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长助理任副组长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区长助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综合治税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由区政府直接管理。综合治税办公室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和多名业务精、素质高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深化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依法治税、执法服务、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综合治税指导思想,明确了各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国税、地税、工商、公安、市场管理主体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税源清查组织,实现了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目前,全区形成了以323个区直职能部门、10个乡镇(街道)和269个村委会为载体的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上下贯通,遍布全区的三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网络。(三)推动经常性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把一般联席会议变成政府例会。我们积极汇报争取,区政府最后把综合治税联席会议确定为政府例会,成员由区直32个部门和10处乡镇(街道)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由常务副区长召集主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席例会内容一是通报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包括各部门涉税信息采集、征税等;二是以决议的形式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实行政府联席例会制度以来,综合治税办公室对于外来招商引资项目,基本都做到了前期介入;对房地产企业的立项、施工、竣工、销售或交付使用,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对一些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都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对区内企业,都能及时掌握纳税人开业和停歇业的即时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走、死、逃、亡”现象,减少了税款的流失。(四)建立涉税信息利用机制,信息控税由被动型变为主动型多渠道提供。一是建立信息采集传递制度。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与区直32个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协议书,联合制发了税源控管具体办法,聘用了涉税信息人员780人。各部门单位及涉税信息员采集的涉税信息,报送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归类、汇集后,再转送国、地税专业部门分析、处理,从而大大提高了捕捉涉税信息的能力和准确性,确保了涉税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连续性,为4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提供保障。二是建立信息转化机制。综合治税办公室对全区的税源按照重点税源组、一般税源组和个人税源组进行分类,在对税源户的管理上,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通过税务评估、纳税约谈等方式,全面准确掌握税源户纳税情况,保证当期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建立计算机税收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以区政府网站为基础,开发了《山亭区社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网》,建立了集涉税信息采集、交换、分析、处理为一体的平台,实现了区直32个单位的互联互通。2008年1—12月份,全区共收集各类信息3318条,其中通过企业用电信息,对重点税源行业采用用电量倒推产量,核定纳税额。目前,累计公开企业用电量9129万度,其中水泥企业用电6158万度,应纳税款360万元,组织入库310万元。(五)推动税源监控机制建立,变地税部门推动为政府各部门联动。我们专门成立了课题小组,为社会综合治税设计了一系列工作办法。一是实行涉税疑难问题专报处理。完善税收征管疑难问题呈报流程,印制了《涉税疑难问题呈报表》和《山亭区社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处理单》,实行涉税疑难问题单渠道快速专报,提高了处理效率。遇到涉税疑难问题,业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后,交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签批处理意见,直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交有关部门限期落实。二是签订代征协议,实现源泉控管。制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委托代征税款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委托代征工作。委托方式由原来的税务部门委托重点项目单位、5企业代征税款拓宽到综合治税办公室委托党政、行政事业单位代扣税款;由原来税务部门委托代征代扣个别税种拓宽到综合治税办公室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扣多个税种。综合治税办公室在各乡镇(街道)石灰石开采行业推行“以药控税”委托代征办法,根据炸药用量推算采石量,进而推算应征税款,由售药部门代扣;针对屠宰行业分散、易漏、难管、征收成本高的实际,综合治税办公室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在动物检疫时,代征地方各税;结合全区招商项目增多,投资规模大的实际,综合治税办公室积极与区交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对土地整理开发等工程项目进行源泉控管,协调各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在拨付工程款时代征税款。通过委托代征,易漏难管的零星税收得到了源头控管,涉税信息源变成了税源,税源变成了税收,真正达到了堵漏增收的目的,特别是过去一些“征收难”的小税种,收入均有了大幅度增长。(六)推动科学考核奖惩机制建立,由单一目标管理考核变为多项措施激励。各级各部门能否真正将社会综合治税当作大事摆在重要日程,关键是能不能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为此,我们精心制订了《山亭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专门给区委区政府打报告,申请将综合治税作为各单位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得到区政府的批准。考核指标细化了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在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处理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单独考核,奖优罚劣。对思想重视、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配合不6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同时实行了综合治税与财政拨款挂钩制度。每月底,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将综合治税成员单位信息提供情况和委托代征代扣税款情况及时通报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委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代征税款或截留税款的,扣减被委托单位相同数额的经费,并由税务机关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以下的罚款。二、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建议社会综合治税作为山东地税的首创,在全国形成了知名品牌。山亭地税分局立足当前实际,积极推动实行的“政府主导”综合治税理念,拓展了“政府领导”的内涵,是全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具有的先进的治税思想、科学的治税办法和明显的治税成效,在山亭得到了充分证明,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2009年,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对我省企业的影响逐步显现并日益加重,部分企业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跌,产品库存积压,效益下滑,经营亏损增加,工业生产增速回落的趋势还将持续。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不确定因素,势必造成税收收入增幅回落,收入形势十分严峻。新的挑战、新的任务,为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带来了新的机遇。为此,特建议如下:一是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是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关键。政府应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税务部门应建议政府在其办公室设立专门办事机构,明7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列出专项经费,有效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集约管理、事前监管、标本兼治的治税工作新局面。二是建立高效完善的税源控管体系。这是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政府应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通过健全的长效机制,密切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网络化、全方位的税源监控体系。实现由收入管理到税源管理与征收管理并重,由单一征收环节管理向税收全过程管理,由以完成收入任务为主要目标向实现依法治税的根本转变。三是完善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这是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基础。为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取得实效,把社会综合治税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激发积极性,确保综合治税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强涉税信息传递处理管理。这是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核心内容。要严格控制信息传递的整个过程,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大集中”系统的作用,增强软件系统对海量信息的分析比对,增强对信息内容增减变化灵活适应的功能,确保“部门报送信息—政府转办信息—地税处理反馈信息—政府考核表彰”的信息传递链条通畅,确保将有用的涉税信息变成实实在在的税源。8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这是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有效手段。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和不同税种,从税务、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发现线索,集中清缴。六是实行刚性执法。这是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保障。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要重视发挥司法保障部门的惩戒威慑作用,及时协调处理执法中遇到的难题,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涉税案件,从快立案,从严查处,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提高纳税人对纳税义务的认知度和遵从度。
本文标题: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向政府主导型转变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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