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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税务检查第一节:税务检查概述第二节:税务检查中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节:税务检查的内容第四节:主要税种的税务检查第一节:税务检查概述一、概念及特征1、概念: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是监督、控制税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税收管理过程的核心手段和必要环节。2、特征第一,税务检查主体的法定性;第二,税务检查对象的确定性;第三,税务检查行为的合法性。二、税务检查的原则1、专业化分工和制约的原则;2、合法公正的原则;3、群众路线原则;4、坚持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5、时效性原则。三、税务检查的种类1、按检查主体分类第一,税务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第二,征管部门的专项检查。2、按检查时间分类第一,事前检查;第二,事中检查;第三,事后检查。四、税务检查与会计检查、审计监督的区别1、检查的目的不同;2、检查的范围不同;3、检查的依据不同;4、检查的主体不同;5、检查的手段不同。第二节:税务检查中的权利与义务一、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一)税务检查权限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7、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8、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二)税务机关的义务1、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3、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力。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力。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案例何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2009年7月,税务人员在检查该私营企业帐务时,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同时检查该企业在中国银行的存款帐户及何某私人和其妻王某在储蓄所的存款。查实何某自2008年1月份以来帐外经营收入70万元,于是依法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何某气急败坏,当即向银行责问为何将该厂存款帐户和私人储蓄存款提供给税务机关检查,银行人员称税务机关提供了检查存款帐户的许可证明,有权进行检查。问: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检查该企业的存款帐户和何某本人及其妻子的个人储蓄存款?为什么?案例据反映,某县木器厂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派人去木器厂检查其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并为此向木器厂的有关负责人刘某询问情况。刘某称纳税的事由分管财务的副厂长具体负责,作为厂长,他只管厂内大事,因工作繁忙,不能接待税务人员。为了进一步查明情况,税务机关又兵分两路,一路去木器厂存放其待售产品的仓库检查,赶仓库是木器厂向甲单位租用的,甲单位负责人称其无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务人员不得进厂检查。另一路税务人员去木器厂的开户银行,查核木器厂的存款帐户。银行以税务人员未持有税务局长批准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的许可证,拒绝税务人员核查。问:1、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对木器厂进行检查?2、刘某是否有义务回答税务人员的询问:甲单位负责人是否有权阻止税务人员进厂检查木器厂待售产品情况?3、银行是否有权拒绝税务人员查核木器厂的存款帐户?第三节:税务检查的内容一、税务检查的内容1、税务检查的一般内容第一,检查纳税人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第二,检查纳税人会计法及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第三,检查纳税人的财务资料和与纳税有关的财产实物。2、税务检查的具体内容税务检查的具体内容之税务检查部门对各税种的具体检查。二、税务检查的方法1、全查法2、抽查法3、顺查法4、逆查法5、核对法6、分析法7、查询法8、外调法9、盘存法10、交叉稽查法三、税务检查的业务流程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税务检查的基本程序包括四个程序:1、选案;2、检查实施;3、审理;4、执行。第四节:相关税种的税务检查一、增值税的税务检查(一)纳税人的税务检查(二)销项税额的税务检查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检查(已入账商品销售收入的检查)(1)核对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2)审查商品销售的核算范围—看有无扩大商品销售第一,分析商品销售收入有无异常第二,分析应收账款明细账户有无异常第三,核对原始凭证(3)审查商品销售收入的入账价格第一,检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对应关系,看有无以下异常对应关系:借:应收、货币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账户注意事项:(1)企业有无只计价款收入,不计价外收取费用;(2)企业有无从收入当中扣除除外包装物或者配套件的成本;(3)企业有无从收入当中扣除销售费用,包括佣金、手续费、回扣、推销奖、有奖销售的奖金或奖品、还本销售的还本额等;(4)企业有无将以旧换新业务收入按新旧货物的差价转收入(金银首饰除外);(5)有无不符合代垫运费条件的代垫运费例1:某企业销售布匹不含税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另收优质费1170元,企业原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287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营业外收入1170价外收费漏计增值税,应补缴1170/(1+17%)×17%=170(元)检查后,账务调整如下:借:营业外收入117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0如果是跨年度账务调整,则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70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0例2:某企业销售A产品,增值税率17%,售价100000元(不含税),另外收取运输费1170元,企业原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11817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其它业务收入1170借:其它业务支出35.1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5.1企业错把应结转增值税的价外收取费用错报为营业税收入,漏交增值税节170元,多报营业税35.1元,应做补缴增值税、退营业税的处理,账务调整为:借:其它业务收入117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0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5.1贷:其它业务支出35.1或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5.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4.9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0第二,检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红字及借方记录—逐笔核对原始凭证,有无将不符合规定的销售折扣、折让、退回,冲减销售收入或销项税额。(1)属于销货退回—检查红字专用发票、退回商品入库单、要求退货的函件等;(2)属于销售折让—注意折让的原因与合同是否一致、要求折让的函件、折让的原始凭证;(3)属于折扣销售—从发票的规范程度及实际发生额进行检查,是否在同一发票上注明。区别: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第三,抽查销售收入业务记录及应收账款账户—看有无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4)审查入账时间检查时应注意二者的区别,在不同的结算方式下,检查的内容也有所不同。例:某企业12月赊销A商品,价值234000元(含税),成本100000元,双方约定按月份分五期等额收款,本月企业发出产品,假设其账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贷:库存商品100000企业少转了本月收入40000元,漏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元,多转主营业务成本80000元。上述业务正确账务处理应为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00000贷:库存商品100000借:应收账款46800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6800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20000账务调整为借:应收账款46800分期收款发出商品8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0000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68002、应列未列收入的检查看有无以下情况:(1)企业有无将收入挂往来账户;(2)企业有无收入结转负债类或所有者权益类账户;(3)企业有无将收入结转到营业外收入或者是收入串户,错转税金;(4)企业有无将收入冲减费用;(5)企业有无将收入直接冲减货物成本;(6)实现销售不入账;(7)两套账;例:某家具厂销售自制半成品家具板材,账面成本150000元取得含税收入234000元,企业原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234000贷:生产成本234000企业将收入冲减成本,漏转收入200000元,漏计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元,漏记板材销售成本150000元,检查后账务调整为借:生产成本84000其他业务支出15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34000或借:生产成本84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4000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34000(三)进项税额的检查1、核对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2、核对“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账户的对应关系—抵扣范围的检查3、检查抵扣凭证(抵扣金额的检查)4、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检查(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检查(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查案例一、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消费税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税务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1、借:银行存款117000.00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0.00经核实,企业销售粮食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共计117000元,未申报纳税。2、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0贷:库存商品—白酒100000.00经核实,将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一批(1000公斤),生产成本100000元,投资于某酒业经销公司。该白酒无同类白酒售价,成本利润率为10%。要求:(1)指出该厂在报缴消费税和增值税方面存在的问题;(2)计算应补(退)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款;(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斤)解:1、该厂在报缴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第一笔会计处理表明该企业收取的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二笔会计处理表明该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2、计算应补(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如下:(1)粮食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补的增值税=117000/(1+17%)×17%=17000(元)应补的消费税=117000/(1+17%)×20%=20000(元)(2)自产的粮食白酒用于对
本文标题:第六章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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