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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税税法法TaxLawLOGO企业所得税第十一章第一节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第十第十一一章章企业所得税核算企业所得税核算Companyname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概述1第二节资产的税务处理2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3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程序4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报批和备案事项5第六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6一、我国三次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的变化一、我国三次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的变化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一、我国三次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的变化一、我国三次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的变化(一)(一)8080年代初第一次税制改革-企业所得税税年代初第一次税制改革-企业所得税税制初具雏形制初具雏形(二)(二)9090年代初第二次税制改革-企业所得税税年代初第二次税制改革-企业所得税税制不断发展制不断发展(三)(三)20072007年实现两法合并年实现两法合并——企业所得税税制的企业所得税税制的深化变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意义及深远影响深化变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意义及深远影响““两两税合并税合并””势在必行势在必行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居民企业(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征税范围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二)非居民企业(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即在我国设立有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征税范围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三)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三)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表如表8-1表8-1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表(2008年1月1日执行)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办法按年计算,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一)纳税期限(一)纳税期限预缴,是指企业在还不能准确核算一个纳税年度应交所得税时,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先采取对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税款,或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数计算缴纳税款。汇算清缴,是指在年度终了后,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结算,全年应纳税款如果小于预缴总数,多缴的就予以退还;如果大于预缴总款,少缴的就予以补缴。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一般情况下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特殊情况除外。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一)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二)鼓励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二)鼓励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三)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三)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四)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四)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五)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的税收优惠(五)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的税收优惠(六)非居民企业的预提税所得的税收优惠(六)非居民企业的预提税所得的税收优惠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一)事先备案管理(一)事先备案管理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2.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备案)。5.加计扣除优惠政策6.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7.固定资产加速折旧。8.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9.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税额。10.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确定的其他实行事先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二)事后备案管理(二)事后备案管理1.免税收入;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料备查);3.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确定的其他实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六、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六、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六、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六、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1.对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LOGO企业所得税第十一章第二节第二节资产的税务处理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月折旧额=原值×121使用年限净残值率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五)加速折旧法的选择(五)加速折旧法的选择1.可以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法2.加速折旧法的折旧年限3.加速折旧法的方法选择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一)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如果是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无形资产的摊销(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具体的摊销规定是:(1)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2)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税务处理税务处理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五、存货的税务处理五、存货的税务处理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LOGO企业所得税第十一章第三节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在实际工作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算公式一(直接计算法)(一)计算公式一(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二)计算公式二(间接计算法)(二)计算公式二(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二、收入的确认二、收入的确认二、收入的确认二、收入的确认(一)收入总额的确认(一)收入总额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二、收入的确认二、收入的确认(二)不征税收入的确认(二)不征税收入的确认1.财政拨款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3.其他不征税收入(三)免税收入的确认(三)免税收入的确认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一)成本(二)费用(三)税金(四)损失(五)其他支出四、具体扣除项目和标准四、具体扣除项目和标准四、具体扣除项目和标准四、具体扣除项目和标准(一)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一)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1.工资薪金支出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费”)34.利息费用5.业务招待费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7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910.借款费用11.汇兑损失12.租赁费13.总机构分摊的费用14.资产损失15.其他项目五、不得扣除的项目五、不得扣除的项目五、不得扣除的项目五、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超过规定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8.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9.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10.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11.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12.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13.企业对外投资期间的投资成本不允许税前扣除。14.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六、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六、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六、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六、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二)核定征收的办法(二)核定征收的办法七、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七、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七、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
本文标题:第十一章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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