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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基础与实务导语税收作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手段和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经济活动,它与政府、企业、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会计专业开设《纳税基础与实务》课程是不仅专业理论与技能的需要,也是实际会计岗位和生活的需要。思考为什么会有税收?平时生活中我们交了哪些税?纳税和税收是一样的吗?税,是一种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的国家征收的款项。国家是税收的主体。国家为什么要收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向谁收税——全体社会成员,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站在企业角度,我们是纳税,站在国家角度,则是征税。我们其中的大部分人都是为企业服务的,因此我们学习的内容是纳税的基本理论、纳税数额的计算、纳税的申报与会计处理。主要内容框架1.税收基础知识2.企业纳税基本程序3.增值税会计实务4.消费税纳税实务5.关税纳税实务6.营业税纳税实务7.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8.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9.其他小税种纳税实务第一章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概述1我国现行税制体系2税收制度要素3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4中国税收制度改革5苛政猛于虎也!国家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国家为了实现其对内、对外职能,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占有一部分社会财富。国家的这种占有和分配社会产品的活动及其形成的经济关系称为“财政”。第一节税收概述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在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有史典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统称赋税。如果以春秋时代的鲁宣公(公元前594年)实行的“初税亩”作为我国税收正式形成的标志,税收至今也有2600年的历史了。政府征税,老百姓纳税,从古到今,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已经成为天经地义的事情。税收起源一、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分配形式。◆税收的主体是谁?◆税收的目的是什么?◆实现税收凭借的手段是?◆依据是什么?◆税收的实质是什么?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政治权力法律取得财政收入二、税收的基本特征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广州一出租屋主黄某因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便私下出租临时商铺,在03年至04年间共取得商铺租金收入34万元,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部门以偷税罪起诉黄某,05年6月海珠区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黄某偷逃营业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出租房产综合征收税合计共20383.11元的行为,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问:从这个案例中同学们能体会到税收的什么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名人名言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列宁无偿性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5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6年将在全国实现全部免征农业税。问:有人说税收具有固定性,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税收具有相对固定性三者间的关系:三者的关系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国家无偿性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的本质体现,国家财政支出采取无偿拨付的特点,要求税收必须采取无偿征收的原则。国家财政的固定需要,决定了税收必须具有固定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正是因为税收具有这三性,才使得税收在不同社会形态、不同的国家里,都成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支柱。思考某市物价局在价格检查活动中,发现某液化气销售点存在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的情况,对此物价局责令其改正并实行了处罚。请问处罚收入可以归为税收吗?不能,因为罚款收入虽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特征,但不具有固定性,所以不能归为税收。三、税收的职能和作用税收的职能是指税收这种分配关系本身,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体现在国家强制、无偿、固定地占有一部分社会产品的过程之中,是—种长期固定的属性。税收作用是税收职能的具体化,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的历史(政治、经济)条件下所能具体表现出来的效果。1.财政收入2.收入分配3.资源配置4.宏观调控税收的职能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马克思名人名言图表:2012年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2.8%是谁推动了神舟飞天?是谁让三峡出平湖?是谁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是谁让我们的社会和谐美好?如2005年5月规定,自2005年6月1日开始,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2009年底的规定则进一步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购房持有期限延长至5年。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国五条”是第五次调控升级,规定提高二套房贷首付与利率,并且二手房交易从严按差额20%征税。这些政策增加了短期投资住房的交易成本,抑制短期投资需求。税收原则: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建立与之相互适应的税收法制所遵循的具体化的指导思想。四、税收的原则Text财政公平效率法制税收原则1、税收财政原则:是指税收应能为国家财政提供稳定充裕的财政收入来源的基本准则。它是我国税收基本的、首要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有:(1)稳定充裕(2)适度合理①取之有度②取之合理2、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应使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其主要内容包括:①经济公平②社会公平3、税收效率原则是指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其主要内容包括:①税收的经济效率②税收的行政效率4、税收法治原则是指税收分配活动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税收法治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1)健全、良好的税收立法(2)税法的严格执行和普遍遵守五、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过程中发生的利益分配关系,是因税收征收管理而发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第二节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一、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内容1.税收实体法2.税收程序法二、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级次税收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规章税务主管机关(国税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行政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行政解释等税收的种类每一种税的具体规定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三、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五大类,二十多种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类别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课税对象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以各种所得额为征税对象以开发利用的特定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以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包括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一)、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二)按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支配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增值税:75%: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三)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和从量税(四)按计税价格同税收的关系分类:价内税和价外税(五)按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和间接税税收分类按征税对象性质流转税所得课税财产课税资源课税行为课税按计税依据分从价税从量税按税额与价格关系价内税价外税按征管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按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间接税四、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是关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在税收决策(包括税收立法、行政、司法各个方面)管理权限界定、相应组织体系建立、税款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的规范与制度的总称,实质上体现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税务征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地方税务局系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第三节税收制度要素税收制度:是国家为取得财政收入而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与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税收的法律规范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三种形式。一、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1、纳税人:直接缴纳税款的人(法律)负税人:即税款的最终承担者(经济学)扣缴义务人:按法律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应当纳税的客观对象。税源: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计税依据: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额的数量依据。税目:对征税对象的界定3、税率:对课税对象规定征收的比率或额度。(1)相对量形式:①比例税率;②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全额和超额的差额(2)绝对量形式:定额税率2012年现在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免征额3500元)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二、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1、纳税环节:2、纳税期限:3、纳税地点:4、税收优惠:减税和免税、起征点与免征额5、违章处理:第四节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一、纳税人的权利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二、纳税人的义务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三、纳税人的法律责任违反税务管理违反纳税申报规定拖欠税款逃税、偷税、骗税、抗税行为具体表现偷税欠税骗税抗税伪造、涂改、销毁帐册和票据;少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及经营利润等虚列出口货物数量,虚报出口货物价格,涂改、伪造出口退税凭证等手段违反税法的表现及处理追缴税款处以刑事处罚应税项目的纳税期限1-15天,但超过5天还未缴纳税款等拒不执行税法规定,不缴纳税款;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纳税检查;殴打税务干部等第五节中国税收制度改革4.2011年增值税转型改革1.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以来税制完善1.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将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
本文标题:纳税基础与实务-税收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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